第四节 基督教的传入
在明朝后期,欧洲天主教耶稣会士纷纷来华,基督教第三次传入中国,对中国社会尤其是在天文、地理、历算等实用之学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万历十年(1582年),意大利籍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来华,抵达澳门。随后他学习中国语言,适应中国传统习惯,以西洋器物馈赠朝廷地方官员,为入内地传教铺平道路。万历十一年(1583年),利玛窦与传教士罗明坚进入肇庆,筑室传教。万历十七年(1589年),利玛窦迁居韶州,建立首座教堂。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又在南昌建立了第二座教堂,并从此改穿儒服,利用原始儒家思想解释天主教义,结交士大夫。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他在南京建立了第三座教堂。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利玛窦终于有机会前往京师入贡方物,明神宗钦赐官职,并敕准长期留居北京。到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利玛窦病死。而他所领导的中国传教会已经使两千多名中国人皈依了基督教。当时在华的还有欧洲神甫13人,澳门出生的中国修士7人。
在明代的两千多名基督教徒中,很多是上层显贵和官僚士大夫。据哈克所做的统计,在中国士大夫教徒中,除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这些重要官员外,“还有一品官14名、进士10人、举人11人、秀才300人,皇室中还有许多教徒,受洗的人共有140多名。虽然他们在政府中没有职权,但他们是贵族门第,一定会产生影响。皇帝身边有40名内侍皈依基督教。这些信徒中,不管是官员还是文人,是王公贵族还是黎民百姓,他们对于自己信奉的宗教是虔诚的。”[63]万历年间,耶稣会士在中国建造的教堂有4处,它们分别在北京、南京、南昌和韶关。以上是明代耶稣会士在华传教的基本成果。他们取得如此传教成绩的原因,一是因为利玛窦本人博学多识,通过西洋学术打通向内地传教的道路,采取了适合中国传统与文化思想的传教方式;二是得力于明朝一些高级官员与士大夫特别是徐光启、李之藻和杨廷筠等人的支持和帮助。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南京教案”发生,南京教堂的神甫王丰肃、谢务禄、钟鸣礼以及23名教徒均被逮捕监禁。明神宗下旨禁教,耶稣会士们被“督令西归”,驱至澳门。耶稣会士在中国的公开传教活动至此告一段落。但是不久,一些传教士又悄然潜回内地,在中国教徒的掩护下秘密传教,直到明朝灭亡。
注释
[1]《明孝宗实录》卷十三。
[2]《明孝宗实录》卷八。
[3]张瀚:《松窗梦语·灾异纪》。
[4]青词,又称绿章,是斋醮时献给天神的奏章祝文。多为骈俪体,一般用朱笔写在藤纸上,因而得名。
[5]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进药》。
[6]李诩:《戒庵老人漫笔·辟世俗释道》。
[7]《明史·穆宗纪》。
[8]朱元璋:《御制斋醮仪文序》。
[9]在元代,正一天师的辖权仅限于统领江南诸路道教。
[10]《明史·职官志三》。
[11]《明通鉴》卷二十二。
[12]《明史·佞倖传》。
[13]陆容:《菽园杂记》卷八。
[14]《明史·佞倖传》。
[15]《道藏》第55册。
[16]夏燮:《明通鉴》卷三十五。
[17]王世贞:《名卿绩记》卷三。
[18]《明史·食货志二》。
[19]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嘉靖青词》。
[20]沈榜:《宛署杂记·民风一》。
[21]《释氏稽古略续集》卷二。
[22]葛寅亮:《金陵梵刹志·钦录集》。
[23]《明史·姚广孝传》。
[24]《明史·艺文志三》。
[25]《明史·西域传三》。
[26]《明史·单宇传》。
[27]同上。
[28]《明史·刘定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