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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会(第2页)

第六节士

有两种事情打破封建社会的沉寂,那就是祭祀和战争。所谓“国之大事,唯祀与戎”。二者同是被认为关系国家的生存的。先说战争。

周室的分封本来是一种武装殖民的事业。所有周朝新建的国家大都是以少数外来的贵族(包括国君、公子、公孙、卿大夫及其子孙)立在多数土著的被征服者之上。这些贵族的领主地位要靠坚强的武力来维持。而直至春秋时代,所有诸夏的国家若不是与戎狄蛮夷杂错而居,便是与这些外族相当的接近,随时有受其侵袭的危险。再者至迟入东周以后,国际间的武装冲突和侵略战争成了旦暮可遇的事。因为这三种原因,军事成了任何国家的政治的中心,也成了贵族生活的中心。贵族一方面是行政的首脑,一方面也是军事的首脑。农民每年于农隙讲武,每逢国家打仗都有受征调的义务。此外有一班受贵族禄养着专门替贵族打仗的人,也就是战场上斗争的主力,那叫做“士”,即武士。

到底每一国的“士”有多少呢?这不能一概而论。据说周朝的制度,王室有六军,大国三军(《齐侯馎钟》:“余命汝政于朕三军”;又“穆和三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周朝行车战,军力以乘计。大约一军有车一千乘,每乘有甲胄之“士”十人。事实自然与制度有出入。例如周室东迁后六十三年,周桓王合陈、蔡、卫的兵还打不过郑国,此时的周室决不能“张皇六师”。又例如在春秋末叶(约前562至前482年),头等的大国如晋、秦、楚等,其兵力总在四五千乘以上。

士字原初指执干(盾)、戈,佩弓、矢的武士;其后却渐渐变成专指读书、议论的文人。为什么同一个字,其先后的意义恰恰对极地相反?懂得此中的原因,便懂得春秋以前和以后的社会一大差别。在前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武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武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在后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文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文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士字始终是指特别受教育的人,但因为教育的内容改变,它的涵义也就改变了。

“士”的主要训练是**臂腿,习射御干戈。此外他的学科有舞乐和礼仪。音乐对于他们并不是等闲的玩艺,“士无故不彻琴瑟”。而且较射和会舞都有音乐相伴。“士”的生活可以说是浸润在音乐的空气中的。乐曲的歌词,即所谓“诗”。诗的记诵,大约是武士的唯一的文字教育。这些诗,到了春秋末叶积有三百多篇,即现存的《诗经》。内中有的是祭祀用的颂神歌,有的是诗人抒情的作品,大部分却是各国流行的民歌。较射和会舞都是兼有娱乐、交际、德育和体育作用的。较射是很隆重的典礼,由周王或国君召集卿大夫举行的叫做大射,由大夫士约集宾客举行的叫做乡射。较射的前后奏乐称觞。预射的人揖让而升,揖让而下。这是孔子所赞为“君子之争”的。会舞多半是在祭礼和宴享的时候举行(不像西方的习俗,其中没有女子参加的)。舞时协以种种的乐曲,视乎集会的性质而异。这时期中著名的乐曲,如相传为舜作的“韶”,相传为禹作的“大夏”和武王所作的“大武”等,都是舞曲。大武的舞姿,现在犹可仿佛一二,全部分为六节,每一节谓之一成。第一成象“北出”,舞者“总干(持盾)山立”;第二成象“灭商”,舞容是“发扬蹈厉”;第三成象南向出师;第四成象奠定南国;

第五成象周公、召公左右分治(周初曾把王畿分为两部,自陕而东,周公主之;自陕而西,召公主之,陕西省之得名由此),舞者分夹而进;第六成象军队集合登高,最后舞者同时坐下。六成各有相配的歌词,皆存于《诗经》中,兹引录如下。

六成不必全用,第二成单行叫做“武”,第三成叫做“勺”,第四、五、六成各叫做“象”。幼童学舞,初习“勺”,次习“象”。“大武”是周代的国乐,是创业的纪念、垂教的典型、武威的象征,其壮烈盖非“韶”“夏”可比。舞者必有所执,在“大武”中舞者执干戈,此外或执雉羽,或鹭羽,或斧钺,或弓矢。执羽的舞叫做“万”,这种舞,加上讲究的姿式和伴奏,一定是很迷人的,可以一段故事为证。楚文王(前689至前677年)死后,遗下一个美丽的夫人,公子元想勾引她,却没门径,于是在她的宫室旁边,起了一所别馆,天天在那里举行“万舞”,希望把她引诱出来。她却哭道:“先君举行万舞原是为修武备的,现在令尹(楚国执政官名,公子元所居之职)不拿它来对付敌人,却拿它用在未亡人的身边,那可奇了!”子元听了,羞惭无地,马上带了六百乘车去打郑国。

理想的武士不仅有技,并且能忠。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责任看得重过生命,知危不避,临难不惊;甚至以藐然之身与揭地掀天的命运相抵拒。这种悲剧的、壮伟的精神,古代的武士是有的,虽然他们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一人。举两例如下:(1)前684年,鲁国和宋国交战,县贲父给一个将官御车。他的马忽然惊慌起来,鲁军因而败绩。鲁公也跌落车下,县贲父上前相助。鲁公说道:“这是未曾占卜之故。”(照例打仗前选择御士须经占卜。)县贲父道:“别的日子不打败,今日偏打败了,总是我没勇力。”说完便冲入阵地战死。后来国人洗马,发现那匹马的肉里有一枝流矢。(2)前480年卫国内乱,大臣孔悝被围禁在自己的家中。他的家臣季路(孔子的一位弟子),听到这消息,便单身匹马地跑去救应,半路遇着一位僚友劝他不必。他说,既然食着人家的饭,就得救人家的祸。到了孔家,门已关闭,他嚷着要放火。里头放出两位力士来和他斗,他脑袋上中了一戈,冠缨也断了。他说:“君子死,冠不免。”把冠缨结好才死。

王公大夫的子弟至少在原则上都得受武士的教育。王室有“学宫”,王子和他的近侍在内中学射,周王和他的臣工也有时在内中比射;又别有“射卢”,周王在内中习射,作乐舞。公室也当有同类的设备。

武士的地位仅次于大夫。他们虽然没有封邑,却有食田。出战时“士”是穿着甲胄坐在车上的主要战斗力。但他们底下还有许多役徒小卒,这些多半是临时征发农民充当的。

第七节宗教

周人的神鬼世界我们知道得比较殷人的详细些。这其中除了各家的祖先外,有日月星辰的神,他们是主使雪霜风雨合时或不合时的;有山川的神,他们是水旱疠疫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人们生存所赖的,还是土神和谷神。前者关系土壤的肥瘠,后者关系五谷的丰歉。土神叫做社,或后土;谷神叫做稷,或后稷。供奉社稷的地方,也叫做社稷。稷只是谷的一种,而以名谷神,以名“田祖”,这里似乎泄露一件久被遗忘的史实:最初被人工培植的野种是稷。

像封建社会之上有一个天王,主宰百神的有一个上帝。他是很关心人们的道德的,会赏善罚恶。但他也像天王一般,地位虽尊,实权却有限,他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很少发生关系,人们也用不着为他破费。祀上帝的典礼叫做郊祀。举行郊祀礼的只有周王和鲁君。上帝的由来不知周人曾涉想到否。至于自然界各部分的神祇,在周人的信仰中,多半有原始可稽的。他们多半是由人鬼出身;而且,像封君一般,他们的地位是上帝所封的。例如汾水的神传说是一位古帝金天氏的儿子,他生时做治水的官,疏通汾、洮二水有功,因而受封。又例如永远不相会面的参、商两个星座,其神的历史是这样的:古帝高辛氏有两个不肖的儿子,他们死了,住在荒林里还是整天打架。上帝看不过,便把大的迁到商丘,做商星的神,把小的迁到大夏,做参星的神。这段神话的历史背景是商人拿商星做定时节的标准星,故此它名为商星。古人在没有日历之前,看一座恒星的位置的移动来定时节的早晚,这叫做“观象授时”。被选作目标的恒星叫做辰。

周人的稷神是一位农业的发明者,同时又是本朝的祖先。但到底稷神是周人的创造呢?抑或周室不过搬旧有的稷神做祖先呢?现在不得而知。社神却确是在周代以前已经有的。周人称殷人的社为亳社。至少在鲁国的都城同时有毫社和周社。朝廷的建筑,就在两社之间。大约原初鲁国被统治的民众大部分是殷的遗民,新来的统治者顾忌他们的反感,只好让他们保留原来的宗教,而别立自己的新社,叫做周社。一直到前五世纪初,鲁国大夫尚有盟国君于周社、盟“国人”于亳社的故事。社神的来历现在不得而知了。祀社的地方照例种着一棵大树,据说夏代的社用松,殷代用柏,周代用栗。

从天子到士都有宗庙。天子和封君的庙分两种,合祀众祖的太庙和分祀一祖的专庙。除太祖外,每一祖的专庙,经过若干代之后,便“亲尽”被毁,否则都城之内便有庙满之患了。宗庙社稷是每一个都会的三大圣地。它们年中除了临时的祈报外都有定期的供祭。宗庙的供祭尤其频数。其他的神祇则只当被需求的时候,才得到馈赂。但他们可不用愁,这样的机会是很多的。虽然水旱疠疫和风雨失调是比较的不常,虽然众神各有各的领域,但任何神鬼在任何时候,都能给任何人以祸难,尤其是疾病。在这些当儿牺牲和玉帛是不会被人们吝惜的,疾病的原因都推到鬼神。他们的欢心胜过医药,巫祝就是医生。周人事神似乎不像殷人的烦渎,但也和殷人一样认真。祭祀之前主祭的人要离开家庭,到庙旁清净的地方斋戒几天;祭某祖的时候要找一个人扮成他的模样,来做供奉的具体对象,这叫做“尸”。祭宗庙社稷的牺牲,虽然也照后世的办法,只给鬼神嗅嗅味道,而“祭肉”由预祭的人瓜分,但在其余的祭典中也有时把整只的牛、羊、猪或狗焚化了,埋了或沉在水里给鬼神着实受用的。焚给一切鬼神的布帛,也通是真的而不是纸做的。献给鬼神的玉,不能摆一下就算了,要捶碎了,或抛入河中。但鬼神也像小孩子一般,可以用“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一类的话(这是周公对祖先说的话)来试诱的。盛大的祭典是一种壮观,在丹柱刻椽的宗庙里,陈列着传为国宝的鼎彝,趋跄着黼蔽皇华的缙绅,舞着羽翰翩跹的万舞,奏着表现民族精神的音乐,排演着繁复到非专家不能记忆的礼仪(周朝始避讳祖先之名,因而王侯有谥,大夫士有别字)。

诸神中最与民众接近的是社。每年春间有一次社祭的赛会。这时候鼓乐歌舞、优技、酒肉和乡下的俏姑娘引诱得举国若狂。在齐国,也许因为民庶物丰,礼教的束缚又较轻,社祭特别使人迷恋,连轻易不出都城的鲁君有时也忍不住要去看看。每逢打仗之前,全军要祭一回社,祭毕把祭肉和酒分给兵士,叫做受脈。衅鼓就在这时候举行。这以壮军威的饷宴,这拼命之前的酗醉,这震地的喧嚣,是全国紧张的开始。得胜回来的军队要到社前献俘,有时并且把高贵的俘虏当场宰了用作祭品。此外遇着水灾和日蚀,则在社前击鼓抢救,同时用币或献牲;火灾之后,也要祭社,以除凶气。遇着讼狱中两造的证据不能确定,也可以令他们到社里奉牲发誓,而等候将来的奇迹。

巫观是某些鬼神的喉舌,所以能直接知道这些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但其余的人,要知道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除问巫观外,只有凭间接的占测方法。周代的占测方法,除了沿袭自商代的龟卜(兽骨卜在周代似已不通行)外,还有周人所发明(约在商末周初)的筮。要说明筮法,得先说明筮时所用的一部书,即《周易》。这部书包涵六十四个符号和他们的解释。这些符号叫做卦。每一卦有六层即所谓六爻。每一层是一横画,或一横画中断为二,前者可说是奇的,后者可说是偶的。卦各有专名,例如六爻皆奇的(三)名为乾,六爻皆偶的(三)名为坤,六爻中第二五爻为偶(从底数起)余皆为奇的(三)名为离。每卦的解释分两种,解释全卦的叫做卦辞,解释各爻的叫做爻辞。筮的时候取五十茎蓍草,加以撮弄(有一定方法,这里从略)以得到某一卦,再加以撮弄,看这一卦中哪些爻有“变”。例如筮得乾

卦而第二五爻有变则为“遇乾之离”。筮者应用卦辞及变爻的爻辞而作预言。至于怎样应用法,那就有点“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卦爻辞包涵许多关于人事的教训,有些是很深刻的,例如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那是说明“物极必反”,教人不要趋极端的。

巫观的神通只限于降附他们的神灵的势力范围,他们并不管宗庙社稷等有常典的祭祀。他们即使被王侯供养,也不是正常的职官。

王侯的朝廷中管理和鬼神打交涉的正常职官有诸祝、宗、卜、史。祝的主要任务在代表祭者向鬼神致辞,因此他特别要知道鬼神的历史和性情。宗是管理宗庙的司祭礼的程序,祭坛的布置,祭品的选择、保存等等。卜是掌卜筮的,但有些国家于卜之外别置筮官。史的主职在掌管文书,记录大事,占察天象,但也兼理卜筮和祭祀的事。这四种职官的首长,在王朝分别名太祝、太宗、卜正、太史;在列国大抵如之;惟楚国名卜长为卜尹,又有左史、右史而似乎无太史。祝、宗、卜、史等长官的地位史无明文,但我们从下面两件故事,可以推想。楚平王(前528至前517年)即位之初,曾把他所尊敬的敌人观起叫来,要给他官做,说唯汝所欲。因为他的先人曾掌卜,便使他做卜尹。可见卜长的地位是很高的。卫献公(前576至前559年)出奔归国,要颁邑给从臣而后入。从臣有太史柳庄者,恐其偏赏私近,致失人心,力加谏阻。献公从之,以为他是社稷之臣,等他临死之时,终于给他田邑,并写明“世世万(万世)子孙毋变”的约言放在他的棺中。可见太史得世有田邑,宗长、祝长等当亦如之。至于低级的祝、宗、卜、史等官则皆有食田,而且有时多至值得王室或世室抢夺的食田。但拥有强力的大夫很少出身于祝、宗、卜、史,或同时充任着这些官职的。

第八节卿大夫

封君当中,不用说以大夫占多数。他们是地主而兼统治者的阶级的主体。虽然各国在任何时期的氏室总数,无可稽考;但我们知道,在鲁国单是出自桓公的氏室已有三桓,在郑国单是出自穆公的氏室已有七穆,宋国在前609年左右至少有十二氏,晋国的一小部分在前537年左右已有十一个氏室。

氏室的领地,或以邑计,或以县计。言邑自然包括其附近的田土。县本来是田土的一种单位,但言县也自然包括其中的都邑。

一个氏室的封邑有多少?这不能一概而论。前546年,卫君拿六十邑赏给一位大夫,他辞却,说道:“唯卿备百邑,臣六十邑矣。”这恐怕只能代表小国的情形。我们知道,在齐国,管仲曾“夺伯氏骈邑三百”;又现存一个春秋以前的齐国铜器(《子仲姜宝馎》),上面的刻辞记着齐侯以二百九十九邑为赏。

县的名称一直沿到现在,在春秋时似乎还只秦、晋、齐、楚等国有之。最初秦、楚两强以新灭的小国或新占领的地方为县,直属于国君,由他派官去治理。这种官吏在楚国叫做县公或县尹。他们在县里只替国君征收赋税,判断讼狱。他们即使有封邑,也在所治县之外。这种制度是后世郡县制度的萌芽。秦在前688年灭邦、冀戎,以其地为县,次年以杜、郑为县。楚国在前597年左右,至少已设有九县,每一县即旧时为一小国。晋、齐的县制较后起,它们的县不尽是取自它国的土地,也不尽属于公室。晋国在前537年左右有四十九县,其中九县有十一个氏室;直属公室的县各设县大夫去管,如楚国的县尹。前514年,晋灭祁氏和羊舌氏,把他们的田邑没归公室;分祁氏的田为七县,羊舌氏的田为三县,各置县大夫。在晋国,县肥于郡。前493年,晋国伐郑,军中曾出过这样的赏格:“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田(下田字原作万,盖误),庶人工商遂(得仕进),人臣隶圉免(免奴籍)。”齐国在春秋时有县的惟一证据,乃在灵公时代一件遗器(《齐侯馎钟》)的铭文,内记灵公以三百县的土地为赏。显然齐国的县比晋、楚等国的县小得多。

上文有点离开叙述的干路,让我们回到列国的氏室,它们的土地原初都是受自国君。国君名义上依旧是这些土地的主人。虽然氏室属下的人民只对氏室负租税和力役的义务,氏室对于国君年中却有定额的“贡”赋,所以有“公食贡”的话。国君或执政者可以增加贡额。举一例如下:鲁国著名圣哲臧武仲有一次奉使去晋国(前551年),半路下雨,到一位大夫家里暂避。那位大夫正要喝酒,看见他来,说道:“圣人有什么用?我喝喝酒就够了!下雨天还要出行,做什么圣人!”这话给一位执政者听到了,以为那位大夫自己不能出使,却傲慢使人,是国家的大蠹,下令把他的贡赋加倍,以作惩罚。

大夫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土地。至少有些阔大夫把食邑的一部分拨给一个庶子,另立一个世家,叫做“侧室”或“贰宗”。别的被大夫宠幸的人也可受他赏邑或求他赏邑。例如前500年,宋公子地拿自己食邑的十一分之五赏给一个嬖人。又前486年,郑大夫某的嬖人某向他求邑,他没得给,许他往别的国里取,因此郑军围宋雍丘,结果全军覆没。大夫也可以受异国君主的赐邑,例如前656年,齐桓公会诸侯伐楚,师还,一位郑大夫献计改道,为桓公所喜,赐以郑的虎牢;又例如前657年,鲁大夫某出使晋国,晋人要联络他,给他田邑,他不受;又例如前563年,晋会诸侯灭偏阳国,以与向戌,向戌也辞却。大夫又有挟其食邑,投奔外国的,例如前547年,齐大夫某以廪丘奔晋;前541年,莒大夫某以大庞及常仪奔鲁;前511年,邾大夫某以滥奔鲁。

大夫私属的官吏,除邑宰外,以现在所知,有总管家务的家宰,这相当于王室和公室的太宰;有祝,有史,有管商业的贾正,有掌兵的司马。这些官吏都受大夫禄养。家宰在职时有食邑,去职则把邑还

给大夫,或交给继任的人。氏室的官吏有其特殊的道德意识:“家臣不敢知国”;“家臣而张公室,罪莫大焉”。

氏室和公室的兵力比较没有一个时代可以详考。现在所知者:春秋初年郑庄公消灭国内最强的氏室,用车不过二百乘。当春秋中叶,在鲁、卫等国,“百乘之家”已算是不小的了。但大国的巨室,其兵力有时足与另一大国开战。例如前592年,晋邵克奉使齐国,受了妇人在帷后窥视窃笑的侮辱,归来请晋侯伐齐,不许,便请以私属出征。而邵克的族侄邵至则“富半公室,家半三军”。鲁国的季氏从四分公室而取其二以后,私属的甲士已在七千以上。

第九节封建组织的崩溃

我们对于商朝的政治组织,所知甚少,所以无法拿商、周两朝的政治组织作详细的比较。但其间有一重大的差异点是可以确知的。商朝创建之初并没有把王子分封于外,以建立诸侯国。商朝王位的继承,是以兄终弟及(不分嫡庶)为原则的。但到了无弟可传的时候,并不是由所有的伯叔兄弟以次继承(由末弟诸子抑或由其先兄诸子以次继承亦无一定)。在这种情形之下,第二世以后的王子总有许多不得为王的。这些不得为王的王子是否有的被封在外建国?这问题无法确答。但周朝的旧国当中,从没听说是商朝后裔的。而唯一奉殷祀的宋国,却是周人所建。可知王子分封的事在商朝若不是绝无,亦稀有。但在周朝,则不然了;王位是以嫡长子继承的;王的庶子,除在少数例外的情形之下(如王后无出,或嫡长子前死),都没有为王的资格;所以文王、武王的庶子都受封建国,其后周王的庶子在可能的限度内也都或被封在畿外建国,或被封在畿内立家。这商、周间的一大差异有

两种重大的结果。第一,因为王族的向外分封,周朝王族的地盘,比之商朝的扩张了。王室的势力,至少在开国初年大大的加强了;同时王的地位也大大的提高了。周王正式的名号是“天王”,通俗的称号是“天子”,那就是说,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第二,王族的向外分封也就是周人的向外移殖,这促进民族间的同化,也就助成“诸夏”范围的拓展。

嫡长继承制把王庶子的后裔逐渐推向社会的下层去,而助成平民(即所谓庶人)地位的提高。周王的庶子也许就都有机会去做畿外的诸侯或畿内的小封君;他的庶子的庶子也许还都有机会做畿内的封君;但他的庶子的庶子的庶子则不必然了。越往下去,他的后裔胙土受封的机会越少,而终有侪于平民的。所以至迟在前七世纪的末年,畿内原邑的人民便会以“此谁非王之亲姻”自夸。随着贵族后裔的投入平民阶级里,本来贵族所专有的教育和知识也渐渐渗入民间。

周朝诸侯和大夫的传世也是用嫡长继承制。(以现在所知,诸侯位之传袭曾不依此例者有吴、越、秦、楚。楚初行少子承袭制,至前630年以后,始改用嫡长承袭制;秦行兄终弟及制,至前620年以后始改用嫡长承袭制;吴亡于前473年,其前半世纪还行兄终弟及制。)在嫡长继承制下,卿大夫的亲属的贵族地位最难长久维持。大夫的诸儿子当中只有一个继承他的爵位,其余的也许有一个被立为“贰宗”或“侧室”,也许有一两个被国君赏拔而成为大夫;但就久远而论,这两种机会是不多的。一个“多男子”的大夫总有些儿子得不到封邑,他的孙子更不用说了。这些卿大夫的旁支后裔当中,和氏室的嫡系稍亲的多半做了氏室的官吏或武士,疏远的就做他属下的庶民。故一个大夫和他私家的僚属战士,每每构成一大家族:他出征的时候领着同族出征,他作乱的时候领着整族作乱,他和另一个大夫作对就是两族作对,他出走的时候,或者领着整族出走,他失败的时候或者累得整族被灭。

因此这个大帝国的命运也就和一个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差不多。设想一个精明强干的始祖督率着几个少子,在艰苦中协力治产,造成一个富足而亲热的、人人羡慕的家庭。等到这些儿子各各娶妻生子之后,他们对于父母和他们彼此间,就难免形迹稍为疏隔。到了第三代,祖孙叔侄或堂兄弟之间,就会有背后的闲话。家口愈增加,良莠愈不齐。

到了第四、五代,这大家庭的分子间就会有仇怨、有争夺、有倾轧,他们也许拌起嘴,打起架甚至闹起官司来。至迟在东周的初期,整个帝国里已有与此相类似的情形,充满了这时代的历史的是王室和诸侯间的冲突,诸侯彼此间的冲突,公室和氏室间的冲突,氏室彼此间的冲突。但亲者不失其为亲,宗族或姻戚间的阅争,总容易调停,总留点余地。例如前705年,周桓王带兵去打郑国,打个大败,并且被射中了肩膊。有人劝郑庄公正好乘胜追上去,庄公不答应,夜间却派一位大员去慰劳桓王,并且探问伤状。又例如前634年,齐君带兵侵入鲁境。鲁君知道不敌,只得派人去犒师,并叫使者预备好一番辞令,希望把齐师说退。齐君见了鲁使问道:鲁人怕吗?答道:小百姓怕了,但上头的人却不怕。问:你们家里空空的,田野上没一根青草,凭什么不怕?鲁使答道:凭着先王的命令。随后他追溯从前鲁国的始祖周公和齐国的始祖姜太公怎样同心协力,辅助成王,成王怎样感谢他们,给他们立过“世世子孙无相害”的盟誓;后来齐桓公怎样复修旧职,纠合诸侯,给他们排解纷争,拯救灾难。最后鲁使作大意如下的陈说:您即位的时候,诸侯都盼望您继续桓公的事业,敝国所以不敢设防,以为难道您继桓公的位才九年,就会改变他的政策吗?这样怎对得住令先君?我们相信您一定不会的,靠着这一点,我们所以不怕。齐君听了这番话,便命退兵。又例如前554年,晋师侵齐,半路听说齐侯死了,便退还。这种顾念旧情、不为己甚的心理,加上畏惧名分、虽干犯而不敢过度干犯的矛盾心理,使得周室东迁后三百年间的中国尚不致成为弱肉强食的世界。这两种心理是春秋时代之所以异于后来战国时代的地方。不错,在春秋时代灭国在六十以上;但其中大部分是以夷灭夏和以夏灭夷;诸夏国相灭只占极少数,姬姓国相灭的例尤少。而这少数的例中,晋国做侵略者的占去大半。再看列国的内部;大夫固然有时逐君弑君,却还要找一个比较合法的继承者来做傀儡。许多国的君主的权柄固然是永远落在强大的氏室,但以非公室至亲的大夫而篡夺或僭登君位的事,在前403年晋国的韩、赵、魏三家称侯以前,尚未有所闻。故此我们把这一年作为本章所述的时代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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