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施认为,事物从“至大”到“至小”,没有一个是大小相同的,这就是“毕异”。然而不管“至大”还是“至小”,它们又都是“一”,所以又说万物“毕同”。惠施“毕同”、“毕异”的思想跟庄子“万物为一”的思想有一致之处,但不同于庄子的否定事物差别的观点。惠施的“同异”在一定程度上讲“同”和“异”的相互联系和统一性,带有一定的辩证的因素。
第(3)个问题是从万物“毕同”的观点出发的。惠施认为,万物既然有“毕同”的一面,那对万物就应该一视同仁,应该无差别地、普遍地去爱一切东西,这跟《庄子》“万物与我为一”的观点也有相同之处。
惠施与上述问题相连带还提出了空间、时间的相对性问题。在这些命题中,他从观察事物的不同角度,说明高低、大小、中央四周、生死、今昔的关系都是相对的,道理都很深刻。
惠施的名辩思想中包含有一定的辩证法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直观地感觉到了事物运动中包含着矛盾,这是难能可贵的,它对促进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意义。不过,他片面夸大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又陷入了相对主义,有些命题就成为荒谬的诡辩。
(二)公孙龙的“离坚白”说
公孙龙(约公元前325—前250年),战国中期赵国人,曾做过平原君的门客。他的著作一部分已佚,剩余的都保存在《公孙龙子》一书中。
公孙龙的哲学思想主要是“别同异,离坚白”,和惠施的“合同异”的思想有区别。惠施通过对事物性质和概念的分析,强调事物的“毕同”、“毕异”,公孙龙则强调事物的差别和独立性,其主要思想是“离坚白”。
所谓“离坚白”,是说“坚”和“白”两种属性不能同时联系在一个具体事物之中,“坚”和“白”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性质的概念。他以一块坚硬的白石头为例,说“坚”和“白”有差别,不能同时都是石头的属性。“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坚者,无白也”[53]——用眼睛只能看到白而看不到坚,用手摸能摸到坚而摸不到白。看的时候,“坚”自己隐藏起来了;摸的时候,“白”隐藏起来了。所以,他认为“坚”和“白”是不能渗透的,因为“坚”和“白”是互相分离的。
公孙龙又进一步把“坚”、“白”与石头分离开来。他说:“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其石也?”[54]——我们说物“白”,并不是定死了物就“白”;我们说物“坚”,并不是定死了物就“坚”,这种不固定在一种物质上的性质,其他物体也会有,怎么能说就一定在石头里呢?这里,公孙龙把“坚”、“白”都看成是抽象的、独立存在事物的属性,说人们之所以能感觉它,是由于它自己的显现。这种把人的感官和感觉割裂的论证方法显然是错误的,虽然他感觉到了事物共性或一般性的概念的差别。
在《白马论》中,公孙龙又以“白马非马”的论题阐述了同样的观点。他从两方面论证“白马非马”:
(1)“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2)“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这里,公孙龙看到了两个概念(马和白马,一般和个别)的差别,因此,“白马非马”的论题不能说不带有辩证法的因素。但他把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分离开来,否认“马”对“白马”在逻辑上的蕴涵关系,确是违背客观实际的,是错误的。
公孙龙从《离坚白》、《白马论》等例子中得出一条他认为是有普遍意义的结论:“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整个世界是由各个独立的抽象的概念构成的。这些抽象的概念,他又称作“指”。“物莫非指,而指非指”——一切事物都仅仅是概念或属性,每一个事物的概念或属性不必依赖别的事物的概念或属性而存在。这样在公孙龙就用抽象的概念“指”否定了具体的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陷入了诡辩论。
据《庄子·天下篇》等记载,公孙龙一派的名辩家还提出了一些有辩证法思想的命题,如“飞鸟之景未尝动也”,“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等,惜乎言之不详,不能展开讨论。
六、阴阳家
阴阳五行在西周末春秋初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理论。阴阳最初指日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以后被思想家用来表示两种对立的事物或现象。当时的思想家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阴阳构成的,阴阳的对立斗争形成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五行,即水、火、木、金、土,古代思想家把它们看成是构成世界万物的元素,某一元素是某一类事物的代表,五行和五行代表的事物之间都有一定的促成和制约关系,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关系);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相胜即相克关系),这是早期的阴阳五行说。
(一)《管子》等书中的阴阳家思想
《管子》等书中的阴阳家思想是一种天人合一、人随天数的思想。该书把宇宙解释为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结构,说人道(人事)本于天道(阴阳、日月星辰的运转及四时的变化)和地道(万物的生死荣枯),并要服从于天道地道。人世间的君主“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以开万物,以总一统”,只要能法天、法地、法四时,就能够治理好天下。
《管子》、《四时》、《轻重》等篇特别强调根据天地运转、四时变化、五行之德“务时而寄政”。它们认为,春夏主德,秋冬主刑。春天是万物萌生的季节,政令一定要“生而勿杀”,要保证一年生产的顺利,有利万物的生长;夏天是万物繁茂的季节,政令不要有使万物夭折的行为,不要“聚大众”、“诛大臣”、“斩大山”等;秋天万物肃爽,是实行刑罚和收藏的季节,政令一定要“罚而勿赏,夺而勿予”;冬天是农闲季节,可以征发徭役,但一切活动都必须有限制,这叫作“务时而寄政”。如果不按照四时变化“务时而寄政”,天人相背,《管子》认为那天就会出现异象,对人发出警告:“日食则失德之国恶之,月食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食则修德,月食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这都是以自然变化和政教律令互相牵合的比附,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对君主的行为能起到制约的作用,但这种神秘主义的思想主要还是一种迷信。
(二)邹衍的五德终始政治循环论
邹衍,战国后期齐国人,生平活动不可详考。传说他的学说体系“闳大不经”,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天论。据说他不仅研究了天地开辟以来的自然史,“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所以当时人们称他为“谈天衍”。二是地论,即地理学说。他认为当时儒者说的“中国”不过是天下的八十一分之一。中国名“赤县神州”,此外还有八州,各为大海环绕。天下又有九个这样的单位,为更大的海包围。三是历史学,这就是他的“五德终始”学说。
邹衍认为,历史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发展变化中,有一个必然的规律支配着它的变化,这就是“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邹衍认为,水、火、木、金、土“五德”,每一德支配一个朝代,“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某一德被另一德取代时,天就会发生某种奇异的自然现象,作为改朝换代的信息,这就是“符应”。邹衍认为,五德转移是循环的、周而复始的。他认为当时“水”德将要代替“火”德的周,因此这种理论受到了正在进行兼并战争的各国君主的欢迎,传说燕昭王曾亲自拜邹衍为师。由此可见当时邹衍“五德”学说的影响之大。
邹衍在政治哲学上也有不少阐发。他把过去的治国经验和自己对将来国家的推测、幻想结合在一起,以经验作为推测和幻想的依据,大讲治国之道很能引人入胜。但后来人们发现他的政治见解多是夸夸其谈,慢慢就不大推崇他了,“王公大人初见其术,惧然顾化,其后不能引之”。邹衍的政治思想受儒家影响比较多,他的政治理想和儒家提倡的修身治国平天下相类。
秦统一六国后,有人把邹衍的学说献给秦始皇,秦始皇采纳了他的学说,制定了一套所谓“水”德的政令。邹衍的学说,后来主要被燕、齐的方士们继承下来。
七、杂家
战国即将结束的前夕,思想界出现了一种兼容并包百家学说、折中调和各种思想的杂学,其代表是吕不韦的《吕氏春秋》。
吕不韦在秦庄襄王和秦王政初年任丞相。他召集门客“人人著所闻”,撰写了二十余万字的《吕氏春秋》,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万言。因为是集论,汇集了儒、墨、道、法、阴阳、农、兵、纵横诸家等各家的思想,《汉书·艺文志》把它列为杂家。班固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吕氏春秋》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辅导人君总结历史兴亡的经验教训作为治政的借鉴,和孔子作《春秋》的本意相同,所以也以《春秋》命名。
《吕氏春秋》包括了儒、墨、道、法、阴阳、农、兵、纵横诸家的理论,虽未能创立完整的体系,但这并不是说《吕氏春秋》没有自己的立场与主要倾向。从全书的思想体系看,《吕氏春秋》“对于各家虽然兼收并蓄,但却有一定的标准。主要的是对于儒家道家采取尽量摄取的态度”[55]。《四库全书》说它“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其说可信。
《吕氏春秋》非常尊崇儒家以德服人的仁政、王道思想,它认为:“五帝先道而后德,故德莫盛焉;三王先教而后杀,故事莫功焉;五伯先事而后兵,故兵莫强焉。当今之世,巧谋并行,诈术递用,攻战不休,亡国辱主愈众,所事者末也。”[56]又说:“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此神农黄帝之政也。”[57]它认为孔子的“正名”理论是治理国家最好的理论,“凡为治,必先定分,君臣父子夫妇,六者当位”[58],只有确立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封建伦常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国家。《吕氏春秋》十分重视文化和教育的价值,它认为三代之所以昌,学习和教育起了关键的作用:“太上知之,其次知其所不知,不知则问,不能则学。周箴曰:‘夫自念斯学,德未暮,学贤问,三代之所以昌也,不知而自以为知,百祸之宗也。’”[59]从这几个方面看,《吕氏春秋》的主导思想应该属于儒家。
《吕氏春秋》以儒家思想为基调,也兼收并蓄道家、墨家、法家、名家、兵家、农家等各家的思想,或用儒家思想对诸家的思想进行改造。例如《吕氏春秋》讲道,汇集了道家思想,但却又发挥出一套天道、地道、人道三者相互和谐统一的思想,把它纳入儒家思想的范畴内。《吕氏春秋》讲养生修身,吸收了道家思想,但它讲养生修身的目的不同于道家的“养生”,而是着眼于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国之本在于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60]。这明显是受了孔孟的直接影响。再如《吕氏春秋》讲君道无为,并不是提倡道家的无所作为,以不治作为治天下的最高原则,也不是讲法家的权术,而是提倡儒家的“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要人君在道德上起表率作用,同时任用贤人,“太圣无事而千官尽能,此乃谓不教之教,无言之治”[61]。《吕氏春秋》也像法家、墨家一样主张尚贤,但它选择贤人的标准是儒家的。它认为贤与不贤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有德,“若夫内事亲,外交友必可得也。苟事亲未孝,交友未得,是所未得,恶能善之矣。”[62]其他像《吕氏春秋》讲变法,讲耕战等,作者也都尽量把它纳入儒家的思想体系。如《察今》说“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是法家的思想;但同时它又说“察今可以知古,古今一也”,这是儒家的主张,明显表现出《吕氏春秋》用儒家思想对诸家的思想进行改造或诸家思想的融合。
《吕氏春秋》在天道观、认识论、辩证法和社会政治思想方面较多地采取了《荀子》和《易传》的观点和立场。《荀子》主张“人性恶”,《吕氏春秋》主张“圣人修节以止欲”;《荀子》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的欲望和物品不能满足需要的矛盾,《吕氏春秋》也认为“君道”出于生存发展和调节相互关系的需要,并不是天生就有的。《荀子》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吕氏春秋》对掌握认识宇宙的根本规律也充满了信心。《吕氏春秋》在辩证法方面克服了老子的消极无为,充分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促成事物转化中的作用,较多地吸收了《易传》“变通趋时”的思想。所有这些,都体现出战国末期思想家总结历史经验、预见形势变化的成果,值得我们深入地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