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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生活习俗的变迁(第2页)

唐山至胥各庄铁路通车情形

西方近代新式轮船是以蒸汽机为动力的。19世纪60年代,蒸汽机原理传入中国后,徐寿、华蘅芳等人开始进行仿制。1865年,他们利用自己设计制造的蒸汽机建造了中国第一艘蒸汽动力船“黄鹄”号。此后,江南制造局于1867年开始建造舰船,1868年首先造成“惠吉”号,到1885年共造成舰艇15艘。福州船政局自1869年建成第一艘兵轮“万年青”号,到1907年共建成各式舰船约40艘。所有这些舰船都是以蒸汽机为主动力的,因而都属于近代蒸汽动力舰船。清后期的中国海军就是以这种蒸汽动力舰船以及大量购自外国的军舰为基础组建起来的。

在航运方面,1872年,中国轮船招商局的成立,标志着晚清轮船航运业的开始。1877年,轮船招商局收买美国旗昌轮船公司,使自己的运输船只从12艘增至30多艘,实力大为增强。招商局的船只不但往来于上海、天津、烟台、香港、广州以及长江各口,而且还相继开通至长崎、横滨、新加坡、槟榔屿、安南、吕宋等揽载货运的固定航线。

行驶在香港水面的火轮船

轮船招商局兴办获利,很快吸引了更多的人投资近代航运业。此后又有大达内河轮船公司、政记公司、吉林官输局、松黑两江邮传局、宁绍商轮公司、肇兴、广信等公司跻身近代轮船航运业。晚清的水路交通近代化终于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近代邮电通信的发展

19世纪中期以后,旅居在中国的外国人率先搞起“领事邮政代办所”,处理在华外国人、外商的邮传业务。它是为适应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需要而设立的。19世纪60年代以后,清政府海关兼办邮政,上海、天津、汉口、广州、镇江、福州等24处设有海关的城市,在19世纪末基本上都设立了海关邮局。1896年,清政府批准兴办大清邮政,1906年成立邮传部,作为“新政”的内容之一,邮政业务在全国各地得到长足的发展。清末民初,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乡村,邮政事业逐步向普及化的方向前进,邮件数量日益增加,大大便利了人们的信息交流。

电线电报出现以后,各国又争相把它移入中国。1862年,俄国公使提出把他们的东方电线延伸到天津。1863年,英国公使也提出架线要求。一时间,各国公使、领事以及在中国官府任职的外国顾问纷纷主张在华架设电线,开展电报传递信息业务。这些要求被清政府朝野官员视为“惊民扰众,变乱风俗”的洪水猛兽而断然拒绝了。

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负责南洋各口通商事务的沈葆桢认识到了电报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张架设电线,奏请清政府在福建与台湾之间架线以利“消息常通”。这个建议获得清廷批准,但是线路却迟迟未能开通。1880年,原先对电线电报持反对态度的李鸿章也积极起来,认识到“电报实为防务之必需之物”[15],奏请在上海与天津之间架设电线,19世纪80年代初成立电报招商局。1881年,天津到上海间的第一条电报线竣工敷用。此后,沪粤沿海各口陆线、长江水线、东北线、西南线、陕甘线等主要干线均于90年代初建成竣工。到1908年,全国电报线路长达90897里,大中城市设电报局总数达到394处。就连北京,也于1883年开通了电线,一条引入总理衙门作为官用专线,另一条择地安置以为民用,原先设在通州的电报局随即搬家入城,分成商局和官局,于1884年正式开张营业。

晚清时期引进的电话机

电话传入中国,首先是从各列强占领的租界内开始的。1882年2月,由大北公司上海站建成的第一个电话交换所在上海租界内开放通话。1907年,上海成立电话局,到1910年,上海已经拥有上万门电话交换设备。上海有电话之后,青岛、汉口、烟台、天津都陆续开通电话。1903年,北京始有电话,次年面向社会的电话局在东单二条开业。1911年前,京城共有4家电话所,装机总量在3300门左右[16]。自1900年到1906年,南京、苏州、上海、天津、武汉、广州、北京、沈阳、青岛、太原等大中城市,都已出现了由中国人自行开设的市内电话。一些大城市之间还有了长途电话业务往来。另外,无线电通信设备也在近代中国开始出现。当然,无线电、电话、电报的民间使用率是很有限的。

五、五彩斑驳的生活器用

器用的范围非常广泛。除衣、食、住、行范畴的器用之外,还包括室内器用、照明器具、计时计量器具等内容。本部分主要介绍室内器用、照明器具、计时计量器具的更新。

室内器用,多种多样,各地风格不一。如在南方,人们睡觉休息时多用床,除木制床较为普遍外,也有用铜、铁制作的床。富有人家的床制作精良,工艺讲究,而一般百姓用的则很简单。在北方,一般人家多睡炕,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大致如此。有的人家除设炕外,还要另生炉火。在“洋炉子”未时兴以前,人们用的是没有烟筒的煤球炉子及木炭火盆。20世纪初,西式火炉传入,逐渐得到推广。这种火炉在当时被称为“洋炉子”,炉体设有出烟口,可与烟筒衔接,通向户外。烟筒通常用马口铁皮制成。“洋炉子”使用方便,供暖充足,而且安全性较高,很快流行起来。洋炉取代土炉,是北方城市居民室内取暖器用的一大变化。至于室内其他用具如桌、椅、柜、箱、案、几、凳等,都是中国传统家庭所必备的器用。

在照明器物方面。在中国使用最普遍的传统照明器具是油灯。油灯出现在古代,用植物油或动物油作燃料。人们把油放在瓦杯及罐中,用细绳作芯,制成油灯。据徐珂的《清稗类钞》记载,清代民间流行的油灯有“云母灯”、“料丝灯”、“西瓜灯”、“书灯”等。此外还有蜡烛,也是使用较广的照明器物。

鸦片战争以后,在西方物质文明东渐的影响下,照明器具有了很大改善。首先是新式煤油灯的出现。新式煤油灯和旧式煤油灯的不同除了表现在构造、形状上外,主要的区别是所用燃料不同。新式煤油灯以“洋油”,即用工业方法从石油中提炼出的煤油为燃料。19世纪五六十年代,外国商人便在上海等通商口岸推销煤油。煤油灯的优越性,再加上商家的广告宣传与奖励销售,使煤油灯成为畅销货。上海租界当局还修了地下管道,接通煤气,用于照明之用。人们把这种灯称为“煤气灯”或“地火”,煤气灯不仅用于住户,而且被安装在新修的马路及桥梁上,为城市夜色增添了新的景观:“初设仅有路灯,后于行栈、铺面、茶酒戏馆以及住屋,俱用煤气灯。火树银花,光同白昼,上海遂成为不夜之城。”竹枝词赞道,“不用兰膏只用灯,自来灯火满街明。晚从黄歇浦边望,万点光中不夜城”。[19]

晚清时期的物质生活变化是迅速快捷的。当煤气灯尚未在中国城乡普及的时候,另一种新的照明器具——电灯,亦被引进,并很快被国人所接受。上海是最先使用电灯的城市。1882年,外国人立德在上海“首在租界创设电灯”,并设厂于乍浦路,成立上海电光公司。19世纪90年代后,公共租界工部局成立了电气处,统筹规划上海的电气业,加快了电灯使用的推广。据公共租界工部局的报告,1893年,上海安装白炽电灯6325盏,次年达到9091盏[20]。继上海之后,北京、天津也相继出现了电灯。北京使用电灯照明,初用于皇宫禁苑,次及于外国使馆,再及于普通居民。1888年,李鸿章建议宫苑内安装电灯等近代化生活设施。西苑内设20马力发电厂,两年后正式发电并命名为“西苑电灯公所”。同时又成立“颐和园电灯公所”负责园内照明。1903年,外国洋行在东交民巷开办发电厂,专供使馆区用电。1904年,“京师华商电灯有限公司”成立,近代民用电力事业始在北京开办。天津最早把电灯用于照明的是德商开办的世昌洋行。1888年,世昌洋行首先为荷兰领事馆的大楼里安装了电灯,20世纪初,天津租界当局建立起发电厂,专为租界供电。中国的电气事业最初掌握在外国人手里,后来中国人也办了一些电灯厂,扩大了电灯的使用范围,使一些中小城市也有了电灯照明。然而广大农村仍处于落后状态,不仅无电灯,而且连新式煤油灯也不多见。

传统燃火之用的有火石以及类似近代火柴的“火寸”。《清异录》记载:“夜中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批杉条,染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呼引光奴。今有货者,易名火寸。”[21]火寸虽与火柴相似,但仅能引火而不能生火,使用极不方便。火柴在晚清时的俗名叫自来火,因来自外洋,又名“洋火”。1855年瑞典生产出世界上第一批安全火柴。10余年后,火柴传入中国。1880年美查洋行在上海创设中国最早的一家火柴厂,此后欧美、日本在我国兴建了一批火柴厂。并输入大量火柴产品,占领我国市场达半个世纪之久。外国人建的火柴厂产量高,竞争力强,如1906年日本设于长春的日清燐寸株式会社,日产火柴约100箱,到1919年产量达2万箱。尽管从19世纪90年代后,上海、汉口、南京、长沙、九江、重庆等城市也出现了中国自己的火柴厂,如1894年建立的湖北聚昌和盛昌火柴公司,就是中国自办的两家官商合办的火柴厂,但是这些工厂一般规模有限,无力与外国火柴厂展开竞争。近代中国多用“洋火”确是历史事实。

在计时器物方面。在西方钟表传入之前,中国主要使用日晷、漏壶等旧式计时器计时。明末时,西方钟表始输入中国,因其按时自鸣击打,人们又称之为“自鸣钟”。当时主要是挂钟和座钟。由于数量稀少,国人对其计时价值仍无认识,只把它列入“乐器”一类。晚清时期,西方钟表进口日渐增多,挂钟、座钟、怀表、手表等陆续出现在中国一些较开化的地区,成为日渐重要的计时工具。上海的法国租界工部局大楼及城南董家渡天主堂安装的大型自鸣钟,“四面置钟盘一,报时报刻,远近咸闻”。[22]钟表成为一些商店必备的商品。在上海,“西人所开洋货行以亨达利为最著,专售时辰寒暑风雨各式钟表、箫鼓丝弦、八音琴、鸟音匣、显微镜、救命肚带及一切耍货,名目甚繁”。[23]当时的中国经济落后,国人购买力低下,手表之类新式计时器造价颇高,价格昂贵,普通人民是享用不起的,民间计时仍以传统的计时器具为主。

中国传统缝补衣服历来依靠手工。1829年,法国人巴尔托洛美·契蒙耶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架缝纫机,把缝制衣服从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19世纪60—70年代,外国人把缝纫机带入上海。葛元煦对最早传入中国的缝纫机作过如下描述:“器仅尺许,可置几案上。上有铜盘衔针一,下置铁轮,以足蹴木板,轮自转旋。将布帛置其上,针能引线上下穿过。细针密缕,顷刻告成,可抵女红十人。然只可缝边,不能别用。”[24]此后美国商人向中国输出了一批缝纫机。为了垄断技术,他们只出口机器,不出口零件,以致机器坏了无法修理。

印刷术是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是我们先民对人类文明作出的伟大贡献。然而到了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印刷技术却超过了中国。输入的新式印刷机价格低,效率高,很快为国人所接受,成为许多出版机构、报馆的主要设备。于是,一批新式出版物,如报纸、刊物、书籍纷纷问世,流行海内。这些印刷品与旧式书籍有很大不同,是中国图书业更新的重要标志。

六、剪辫与放足

辫发、缠足与八股文并称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三大陋习,在清代,曾被西方国家认为是中国野蛮和落后的标志。西方人到了中国,看见中国人种种落后习俗,“始大笑悼之”,“复蚩鄙百端,拟以豭豚”。中国人在外国,拖辫发,着满装,踯躅于市,行人莫不曰“拖尾奴才”、“豚尾奴”、“半边和尚”,等等[28],甚至恶毒地诅咒说:“世界人类由下等动物而进化,中国人不十年必尽退化为禽兽。”[29]所有这些既刺激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也产生了对自身愚昧落后的一种“自觉”或“自省”。因此,以剪辫、放足为标志的移风易俗活动,就成为近代先进中国人改变自己外在形象的重要举动,而剪辫、放足也成为近代生活习俗变迁的最显著标志之一。

发式对于人们具有一定文化意义。不同的发式可以反映出人们的性别、年龄、职业、地位的不同,因此,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发式习俗。中国传统发式到清代发生了重大变化。满族贵族入主中原后,为了加强对汉族和其他民族的统治,用同化风俗的办法铲除汉人的民族意识,消弭反清斗争,颁布剃发令。结果,此令一下,遭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强烈反对,“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斗争席卷全国。这些抗争都随着清朝对全国统一的完成而逐渐平息,天长日久,人们剃发蓄辫渐渐成了习惯,安之若性了。

清末北京城市风俗图

有趣的是,本来是汉族臣服满族标志的辫子,在外国人面前,却又成为中国人的民族标志了。而这种民族标志,在西力东渐的近代,主要是作为“落后”、“不开化”的标志而体现的。对内,辫发又成为中国封建道德和传统的象征,剪辫子又具有向清王朝及封建主义传统挑战的性质。清末排满运动、反清革命兴起,辫子作为汉族屈从满族,臣民尊奉君上的标志,成为争取“出奴隶之籍,脱牛马之羁”的人们再度攻击的目标。“革命,革命,剪掉辫子反朝廷!”[30]流传在江苏沭阳一带的这首民谣表明,剪辫就是对清朝统治和封建主义传统的一种否定。

剪辫除有政治因素外,长辫不利于近代社会生活,也是导致剪辫运动兴起的原因。在生活节奏加快的情况下,拖着一条长辫子,行礼不便于脱帽,健身不便于锻炼,做工时不便于开机器,练兵时不便于操演,每天还得花时辰去梳头发,打辫子;勤洗更费时间,不勤洗又不卫生,弄得衣裳沾满油渍,还繁殖细菌和虱子,传播疾病。正如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指出:“欧美数十年前,人皆辫发也,至近数十年,机器日新,兵事日精,乃尽剪之,今既举国皆兵,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31]可见,继续保留满洲式的辫子不符合世界趋向短发的潮流,即使恢复宋明束发于顶的主张也是逆潮流而动的。

由于辫发不便于民,不宜于时,所以晚清除了太平天国恢复“汉官威仪”,康、梁奏请断发易服和革命派“割辫反清”等几次带有政治色彩的剪辫风潮外,一般开明人士也发出了剪辫的呼声。原先对剪辫采取严厉镇压政策的清廷终于在倒台的前夕,为大势所迫,于1911年12月7日准资政院请,允许官民自由剪发了。

辛亥革命爆发后,辫子陆续革掉。民军所到之处和革命浪潮波及到的地方,人们纷纷行动起来,剪去辫子。剪辫几乎成为衡量人们政治倾向的标志:“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32]广东省宣布独立时,“无论老弱少壮之男子以及士农工商,罔不争先恐后,纷将天然锁链剪去。是日堤岸一带之剪辫店,自朝至暮,挤拥非常,操此业者,几致食亦无暇……统计是日剪辫者,尽有二十余万人”。[33]在台湾,“日本人窃踞台湾时,曾不断劝诱中国人剪去辫子,但听从者占极少数。一直到了民国前一年十月,辛亥革命成功的消息传来,一夜之间,所有的人都把辫子剪掉了,让日本人大吃一惊”。[34]在浙江海宁乡下,“镇上茶馆里,就有五六个年轻朋友,专门乘人不备,代人剪辫,惹起许多口舌。有的人,辫子被剪掉了,抱头痛哭;有的人破口大骂;有的人硬要剪辫子的人赔偿损失”[35]。在当时的浙江鄞县还流传着这样一首剪辫诗:“城市少年好事徒,手持快剪伺于途,瞥见豚尾及锋式,道旁观者拍手呼。”[36]民国元年正月初,北京剪辫子的人已占多数,少数不剪辫子的人不敢出门。据成都将军玉昆的调查,全国各省剪辫子情况比北京更甚,四川政界多半剪掉了辫子。[37]面对这样的现实,不用说全国人民,就是顽固保守的满洲贵族也剪掉了辫子。例如当张勋所率领的辫子军复辟的时候,就发生张勋与清宗室成员溥沦关于辫子的争论。张勋指斥溥沦剪掉辫子为不肖之子。溥沦反驳他说:“前已有旨……”[38]可见剪辫子已成为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曾在清廷中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袁世凯也已剪掉了辫子,足见这场剪辫运动影响的深远。

太平天国革命的兴起,对缠足陋习给以猛烈的冲击。太平天国的领导人提倡妇女天足。天朝当局下令不准妇女缠足,违者斩首,当时在太平军控制的地方也确实厉行禁缠。然而,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有着两重性,既有解放的一面,又有束缚的一面,未能把缠足恶习彻底革除。此后,还有郑观应等开明人士为反对缠足而奔走呼号。总之,从鸦片战争后到同光之际,反对缠足陋习的举动已有所进展。到了光绪末年,反对缠足的活动进入**——由个人呼吁发展为团体活动,由少数人的觉悟转变为民众普遍的觉悟,形成所谓清末天足运动。

清末发生的反对缠足、崇尚天足的运动是由一批维新志士最先发起的。早在1883年康有为就在老家广东南海联合一些开明乡绅创立不缠足会。1896年康有为、康广仁又在广州成立粤中不缠足会,提倡妇女不缠足。该会成立之初,会员便达万人以上。与此相呼应,在广州附近的顺德,赖弼彤、陈默庵也创立了戒缠足会。1897年6月30日,梁启超与汪康年等人在上海发起组织不缠足会。该会初设于时务报馆内,后移大同书局。据梁启超等人拟定的简明章程,上海不缠足会发展到全国许多地区,总会设在上海,各省设分会,各州县市集可酌设小分会。不缠足会设立后,会务相当发达,一时远近响应,几个月内,湖南、潮州、福州、嘉定等地都有不缠足会出现。

到了1898年戊戌变法期间,为了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取缔缠足陋习,康有为写了《请禁妇女裹足折》上奏。他写道:“奏为请禁妇女裹足,以全肌肤……方今万国交通,政俗互校,稍有失败,辄生讥轻,非复一统闭关之时矣。吾中国蓬筚比户,蓝缕相望,加复鸦片裹缠,乞丐接道,外人拍影传笑,讥为野蛮之矣。而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臣窃深耻之。”[39]可见,维新派是把裹足这一恶俗提高到有失国家之尊严和挽救民族危亡的高度来看的。光绪帝采纳了这种主张,于这年8月13日发出上谕禁止缠足。

不久政变发生,维新变法失败。康有为、梁启超等从事的不缠足运动暂告停顿,但是经过他们的宣传,缠足有害、天足多益的观念已经为世人所知,天足运动已成历史潮流。此后更多的知识分子、名流学者投入天足运动之中。私塾、学校教育中出现了宣传不缠足的热潮,也促使了天足运动的蓬勃开展。

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统治者虽然镇压了康、梁的变法运动,但是不久他们又不得不重新竖起康、梁等人提倡的反对缠足的旗帜。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劝禁缠足的懿旨。接着,地方上的封疆大吏如四川总督岑春煊马上响应劝止缠足。张之洞本来就提倡天足,此时更是热心从事劝导禁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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