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史学批评与《通志》
两宋的史评作品相当多,如胡宏的《皇王大纪》、范祖禹的《唐鉴》和吕祖谦的《东莱博议》以及两宋文集中的史论等。史评包括历史评论和史学评论。论古史的起始,论封建,论井田,论历史人物与事件,论天理纲常与历史盛衰得失,构成历史评论的方方面面。在史学评论中,最有生气的是郑樵(1104—1162)在《通志》两百卷中的史学批评。
清代的梁启超从史学批评的角度把郑樵和刘知几、章学诚三位史家联系起来,说:
批评史学者,质言之,则所批评即为历史研究法之一部分,而史学所赖以建设也。自有史学以来二千年间,得三人焉:在唐刘知几,其学说在《史通》;在宋则郑樵,其学说在《通志·总序》及《艺文略》、《校雠略》、《图谱略》;在清则章学诚,其学说在《文史通义》。[97]
梁启超将刘、郑、章三人并列是肯定三人在史学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但三个人各有不同的特点。章学诚说,刘言史法,吾言史意,也是这个意思。郑樵的史学批评在那个时代具有自己的特点。
郑樵《通志》
第一,郑樵的史学批评具有广泛的特点。他对前代的大史家和学者,几乎都有评论。他推崇孔子,但对《论语》却有微词,认为这是一本“空言著书”一类的著作。司马谈、司马迁是孔子五百年以后的大著述家,《史记》是《六经》以后最重要的著作,但这部书也有两点未可人意的地方。一是,限于客观条件,司马迁见到的书不多,因此《史记》有“博不足”之恨。二是,司马迁写史的语言风格不统一,又“间有俚语”,因而又有“雅不足”之恨。郑樵对班固的《汉书》批评最多,归结起来:其一,《汉书》断汉为代,割断了历史的联系,“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人们从这种史书中,无法了解古今制度的“损益”情况。其二,班固宣传“汉绍尧运”一套的无稽之谈。其三,《汉书》的《古今人表》,强行把古今人物分为九等,失去司马迁作《表》的用心。其四,班固“无独断之学,惟依缘他人以成门户”。这表现在《汉书》中武帝以前的材料,取自《史记》;自昭帝至平帝记载,“资于贾逵、刘歆”,并且是班昭使《汉书》得以完篇。其五,《汉书》的《艺文志》写得好,但《汉书》的《艺文志》出自刘向、刘歆的《七略》:“若班氏步步趋趋不离于《七略》,未见其失也;间有《七略》所无,而班氏杂出者,则踬矣。”还有班固对一代典制也缺乏了解。应该说,郑樵的批评的主要部分还是不错的。
对于其他的学者,郑樵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批评:董仲舒、刘向、刘歆宣传灾祥理论,影响很坏。刘向、刘歆不重视图谱,使图谱之学失传。范晔、陈寿沿袭班固的路数,没有创新的精神。魏晋南北朝和唐初的史臣,没有纠正断代史的缺点。这一时期的史书任意褒贬美刺,互相指责,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这都是错误的。刘知几不应该尊班而抑马。刘知几和司马迁都“不通姓氏之学”,他们写的作品,涉及这一方面,出现不少错误。欧阳修的《新唐书》的《表》依据谱牒,谱牒为“私家冒荣之书”,其记载不足信。司马光写《通鉴》纪年繁琐,用岁阳岁阴之名。此外,对杜预、颜师古都有批评。[98]
郑樵的史学批评反映他的历史见解和史学的观点,在当时来说,在理论上相当深刻。这是他史学批评的第二个特点。
首先,郑樵认为五行为世界的本原,而五行的变化是无穷的,由此他对理学作了原则性的批评。他说:义理之学是“空谷寻声”。他批评“灾祥说”,指出:
说《洪范》者,皆谓箕子本《河图》、《洛书》,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于前,诸史因之而为《志》于后,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于金、木、水、火、土之域,乃以时事之吉凶而曲为之配,此之谓为欺天之学。
郑樵称“灾祥说”为“欺天之学”,并且揭露历代史《志》,如天文志、五行志、祥瑞志等的理论依据上的荒谬。他又说:
且万物之理不离五行,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离”固为火矣,而“离”中有水;“坎”固为水矣,而“坎”中有火。安得直以秋为大水,为水行之应,成周宣榭火,为火行之应乎?况周得木德,而有赤乌之祥;汉得火德,而有黄龙之瑞。此理又如何邪?[99]
值得注意的是,其一,“万物之理不离五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的提法,肯定“理”是不离五行的,而五行的变化并不是机械地运动。其二,以对立统一的观点解说《周易》的卦义,击破了灾祥说的依据。“离”卦是“火”,但离中有“水”。“坎”卦是代表“水”,但是“坎”卦中有“火”。矛盾的事物是相互包含。固定以一种卦,代表一种征兆也是没有道理的。
这里捎带多说几句,郑樵对“离”、“坎”卦的解说,是取虞氏的卦变说,《离》与《坎》旁通。《坎》卦,虞氏注:“《乾》二五之《坤》,与《离》旁通。”同样,《离》卦,虞注:“《坤》二五之《乾》,与《坎》旁通。”明末王夫之又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说:“故《颐》有《离》象而失位,二阳旋得乎中,则为《坎》。《大过》有《坎》象而失位,二阴旋得乎中,则为《离》。《颐》、《大过》、《坎》、《离》定位于中,而阴阳消长乃不失其权衡。”[100]清人钱大昕说:《坎》、《离》等八个卦,“皆以旁通为对者也”[101]。但是相比之下,郑樵说“《离》固为火矣,而《离》中有水;《坎》固为水,而《坎》中有火”,更为简洁、更富有辩证的特色。其次,郑樵从历史贯通的思想,提出他的古史观点。
1.人类的起源 郑樵在《通志》中谈到原始人的情形,说:
人与虫鱼禽兽同物,同物者,同为动物也。天地之间,一经一纬,一从(纵)一衡(横),从而不动者,成经;衡而往来者,成纬。草木成经,为植物;人与虫鱼禽兽成纬,为动物。
然人为万物之灵,所以异于虫鱼禽兽者,虫鱼禽兽动而俯,人动而仰;兽有四肢而衡行,人有四肢而从行。植物,理从;动物,理衡。从,理向上;衡,理向下。人,动物也,从而向上,是以动物而得植物之体。向上者,得天;向下者,得地。人生乎地而得天之道,本乎动物而得植物之理,此人之所以灵于万物者,以其兼之也。[102]
这里指出了人与动物同源,又具有动物、植物两重优点,所以人为万物之灵。他的解说,特别强调人的直立行走的意义。两宋的邵雍以及程颐与后来的朱熹都有关于人的起源的论述,但是相比之下,郑樵不只是没有天理的说教,而且相对地说,也含有一定的真理因素。
2.关于初民社会的描述 郑樵综合先秦思想家的论述,描述了人类最初的社会的情形。他说:
臣谨按:三皇伏羲但称氏,神农始称帝,尧、舜始称国。自上古至夏、商,皆称名,至周始称谥。而称氏者,三皇以来未尝废也。年代则称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