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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娱乐令和宗教活动(第1页)

第四节 娱乐、节令和宗教活动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娱乐、节令等都属于闲暇生活方式,宗教活动则是特殊组合的社会群体——宗教信仰者群体的部分社会生活方式。魏晋南北朝时期,娱乐游戏、节日庆典以及宗教活动,形式非常丰富多彩,并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

一、娱乐游戏

娱乐活动是人们在闲暇时间,为了愉悦身心、丰富精神生活而进行的消遣性活动。秦汉大一统时期如此,魏晋南北朝这样动**的时期,人们也没有放弃,可见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娱乐活动丰富多彩,有些是通过自己与别人合作或对抗达到心理和情绪上的满足,比如投壶、弹棋、樗蒲、围棋等;有的是从节日习俗发展而成的,如龙舟竞渡与端午节密切相关,也有的是通过个人兴趣而自娱自乐。

投壶之戏源于西周射礼,到春秋时正式取代贵族射箭,而成为娱乐活动。《礼记·投壶》中有这种游戏形式的记载:设一尊壶为投器,壶颈长七寸,腹长五寸,口径二寸半,容积为一斗五升,内充一定数量的豆子。投矢用柘木或荆条削成,头尖腹大尾长。壶的距离一般是矢长的2。5倍。当时人们在聚会宴饮时,由主人捧矢向客人奉献,客人则进行礼让。由此可见投壶本意是宾主互示礼仪的一种方式,按规定,连投四支不中,则罚酒,最后以多中者获胜。游戏时,旁边有人击鼓为节,或起舞助兴,用以渲染比赛气氛。魏晋以来,投壶已向娱乐化发展。壶一律铸成金属器皿,底变浅,边加耳,既增加难度,又丰富了玩法。到南朝时,梁人贺徽在壶前放置上屏障,更使其难上加难。以后此法传入北朝,北齐诸王的壶障皆装饰得十分精美。这时的玩法已发生很大变化。《颜氏家训·杂艺篇》讲:“投壶之礼,近世愈精。古者实以小豆,为其矢之跃也。今则唯欲其骁,益多益喜,乃有倚竿、带剑、狼壶、豹尾、龙首之名。其尤妙者,有莲花骁。”句中所言的“骁”,指的是矢从壶中跳出。以前壶中装豆,目的在于防止矢的反弹,此时不但要矢反“骁”,而且需骁成各种花样。司马光在《投壶格》中对颜之推所说的几种玩法,解释说:“倚竿,箭斜倚壶口中。带剑,贯耳不至地者。狼壶,转旋口上而成倚竿者。豹尾,倚竿而箭羽正向己者。龙首,倚竿而箭首正向己者。”晋人虞潭撰有《投壶变》一书,内容是专门介绍各种骁技的。

弹棋的起源,与汉成帝有关。据《西京杂记》记载,汉成帝原好蹴鞠之戏。大臣刘向担心此戏消耗体力过大,有碍至尊之体,故献弹棋之戏。弹棋因器具造价较高,所以始终在上层社会流行。弹棋由棋盘和棋子组成。棋盘是磨得非常平滑的石板,为方形,中间隆起,四周低平,两边各有一个圆洞。棋子由硬木或象牙制作,最初为12枚,魏晋时期增至16枚。游戏时,双方各执8枚,将棋子摆好后用手弹之,使己方的棋子射入对方的圆洞,先将8枚射入者胜。为减少棋子与棋盘的摩擦和加快棋子运行速度,还要在棋盘上洒滑石粉。弹棋十分讲究个人技巧,必须根据对方的布阵,采用拨、捶、撇等方法打开对方棋子。魏文帝曹丕弹棋技艺高超,不用手而用裹头的角中。弹棋竞技性强,对抗程度高。曹魏时夏侯惇著《弹棋赋》称:“相形投巧,左抚右拨,挥纤指以长邪,因偃掌而发八。胜者含和,负者丧颜,惜情娱之未遂,恨白日之微遄,实机艺之端首,固君子之所欢也。”其激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樗蒲,是我国流传久远的博戏之一。西汉时已出现,东汉时相当普及,只不过那时是一种供消遣用的雅戏。魏晋时期,它开始转变成赌器。南北朝时以樗蒲设赌的风气十分兴盛。

樗蒲是一种可供两人或数人参与的游戏。其器具分枰、杯、木、马、矢五种。枰即棋盘,上有关、坑、堑等行棋障碍。杯是投掷五木的容器。木又称五木,是用木头做成的五块投掷器。马和矢都是棋子。马代表骑兵,矢代表步兵。竞赛各方以投掷五木所得彩,决定马的进退和矢对对方马的围杀阻截。五木全黑为卢,得彩16;二白三黑得彩14;二黑三白得彩10;全白得彩8。此四种为贵彩,余者为杂彩,即开为12,塞为11,塔为5,秃为4,撅为3,枭为2。得贵彩者可连续投掷,走马过关,杂彩则不行。从规则看,樗蒲玩法比较复杂,决出胜负所需的时间较长。据说曹植从此戏中得到启发,发明了骰子。骰子为正立方体,六个表面涂上不同颜色,分别刻有1至6的数点,所以又称“色子”。无论樗蒲还是骰子,都可用来赌博,这也是娱乐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所产生的负面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各阶层都有人玩樗蒲,只不过普通百姓没有上流社会的排场大而已。有些孩子也沉溺于此道,南朝的名士何尚之、江蕤都是十来岁即开始玩樗蒲的。由于游戏带有赌博性质,故造就了很多赌徒。刘宋开国皇帝刘裕发迹前好赌成风,一次与刁逵玩樗蒲,曾输掉三万钱。无钱还债,被刁逵绑在马樁上示众。其子刘骏,当皇帝后在宫中以樗蒲开设赌局,强制从臣下那里刮钱。赌棍中颇有技艺高手。东晋时,桓温赌输掉了数百斛库米,无法交代,只好向名赌袁耽求救。袁耽欣然答应,“即戏,袁形势呼咀慨牡,掷必卢雉,二人齐叫,敌家震惧丧气。俄顷获数百万”[125]。

在春秋时期,史籍中已见有围棋的内容。《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疏曰:“棋者所执之子,以子围而相杀,故谓之围棋。”汉人班固和马融分别撰有《弈旨》和《围棋赋》,表明当时人们对围棋的布局谋略已有相当高的认识。魏晋南北朝时期,围棋得到极大的发展,这和它的普及不无关系。曹魏之前横盘纵横17道,共289道,黑白棋子各150枚。南北朝时期北方首先出现横竖各19条的棋盘,比原来的棋盘多72个放棋子的点,棋路变化也就更为复杂。由于双方的较量比以前更加激烈,所以战略战术遂日臻成熟起来。两晋南北朝时期,弈棋设赌之风颇盛,上自皇帝、丞相,下至州官郡守、黎民百姓,很多人都以赌棋为乐。淝水战前,谢安与侄谢玄弈棋,双方以别墅为注;梁武帝还曾赢过臣下到溉的怪石。至于君臣之间以棋局胜负赌官,更属奇闻。《宋书·羊玄保传》记载,宋文帝刘义隆与臣下羊玄保以官爵设注,结果羊玄保因此得授太守。

在围棋发展史上,这是全新的阶段。人们已开始根据棋艺水平对棋手分级定品。把围棋定成九品的制度,显然是受了九品官人法的影响。南齐时,在皇帝萧道成的组织下,进行了一次全国规模的围棋大赛。他本人不但参赛,而且还担任裁判。梁武帝也是围棋高手,经常和名家评论棋艺,并命令臣下柳恽编纂棋书。他也举行过全国性的棋赛,赛后将结果张榜公布。当时登格入品者多达278人。统治者的重视和品级制的实行,有力地推动了围棋向高水平的方向发展。

东晋南朝时期,江南一带盛行龙舟竞渡。据宗懔《荆楚岁时记》载:“五月五日竞渡,俗为屈原投汨罗日。伤其死,故并命舟楫以拯之。”南朝时五月五日龙舟竞渡已成风俗,既是游乐,又具有某种竞技体育的色彩。早期文献一般将竞渡的舟船称“水马”、“水车”、“飞凫”等,只有皇帝的御舟才称为龙舟。但是人们在制作舟船的过程中,为使速度加快,减小阻力,遂前扬龙首,后竖龙尾,船两侧又饰以龙鳞。这样,龙舟也就成为竞渡舟船的统称。

贵妇出游画像砖(南朝)1957年河南邓县出土

鞍马画像砖(南朝)1957年河南邓县出土

春秋两季,寒暑相宜,是人们出外旅游、欣赏大自然美景的最佳时光。魏晋以来,玄风大倡,人们开始不愿受拘于名教,不肯再把自己局限在平时生活的狭小空间里面,而往往喜欢放情于山水之间,投身到大自然的怀抱。这种将自我生命与苍茫高远、浩渺无际的天地宇宙融成一体的追求,是当时很多名士做人的信条。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可算是其中的一个代表。他常登山临水,经日忘归,有时随意信步,不由径路,一直走到人迹罕至的地方。在登广武山、远眺楚汉相争的古战场后,他留下了“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佳句。然而对山水眷恋最深的当属那些隐逸之士。为了脱俗,他们大多终生与山水为伴,不愿踏入市井一步。东晋时期,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把辞官隐居看成是“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乐途。以后他“西涉荆、巫,南登衡岳,因结宇衡山,欲怀尚平之志”。甚至到年迈体衰后,他躺在病榻上仍称要“卧以游之”[126]。谢安寓居会稽时,常与僧俗好友,“优游山林,六七年间征召不至。虽弹奏相属,继以禁锢,而晏然不屑也”[127]。大书法家王羲之辞官后,游遍诸郡名山,还泛舟到沧海,逢人便称:“我卒当以乐死。”北方这样的名士也不少,郦道元还因此留下名作《水经注》。

蹴鞠,是我国古代的球类活动。鞠用皮革制成。《战国策·齐策》记载有战国时人进行蹴鞠之戏的内容。两汉时期,此项游戏相当普及。河南南阳、山东沂南、四川成都等地都出土大量关于蹴鞠的画像石(砖)。进入魏晋,玩者仍绵延不绝,曹植曾有“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的诗句,即是明证。

藏钩也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老少咸宜的娱乐活动。唐人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称:“旧言藏钩起于钩弋,盖依辛氏《三秦记》,云汉武钩弋夫人手拳,时人效之,目为藏钩也。……众人分曹,手藏物,探取之。又令藏钩剩一人,则来往于两朋,谓之饿鸱。”到西晋时玩法无大的变异。段成式引时人周处《风土记》文曰:“藏钩之戏,分二曹以校胜负。”他又解释说:“若人偶则敌对,若奇则使一人为游附,或属上曹,或属下曹,名为飞鸟。又今为此戏必于正月,据《风土记》在腊祭后也。庾阐《藏钩赋》序云:予以腊后,命中外以行钩为戏矣。”这是一种集体性游戏,既能表现个人藏技的高超,又需要有集体的配合。对于藏方来说,可锻炼手的灵巧和动作的敏捷;对于猜方来说,则可锻炼眼力和判断力。

戏射,在当时有两种形式:朋射和单射。前者是一种团体赛,参加者可分两组,分组轮流射击,相加后成绩优秀者胜。单射以个人为单位,成绩最好者胜。

斗草。宗懔《荆楚岁时记》称:“五月五日,谓之沐兰节。荆楚人并蹋百草,又有斗百草之戏。”有人认为,这是人们在踏青时,看谁采集的草类品种多,识别的清,谁就获胜的游戏。

斗鸭比斗鸡的地域范围要窄一些,主要是在江南地区。当时江南出产一种善斗的鸭子,人们用之相斗取乐。据《岳阳风土记》载,孙吴时已有相当规模的斗鸭场所:“临湘鸭栏矶,建昌侯孙虑斗鸭之所。”斗鸭在水中进行,场面也非常好看。南朝人蔡洪在《斗凫赋》中描述说:“嘉乾黄之散授,何气化之有灵,产羽虫之丽鸟,惟斗鸭之最精。……性浮捷以轻躁,声清响而好鸣。感秋高之肃列,以金气以出征。招爽敌于戏门,交武势于川庭。尔乃振劲羽,竦六翮,抗严趾,望雄敌。忽雷起而电发,赴洪波以奋击。”除斗鸭外,这一时期的江南还盛行斗鹅。

二、岁时节令

节,在中国古代最早是指节气而言的。在不同的季节和节气,人们举行仪式和庆典,或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仪式庆典则逐渐趋向在某一天,从而形成比较固定的节日。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已将之称为“岁时节令”。岁时节令是日常生活某一方面的浓缩,后人可以从中窥见古代社会物质文明程度和人们精神面貌的情况。人们通过在节日举行相应的活动,主要是为了达到驱邪就福、庆贺纪念的目的。

岁时节令自产生之日起,其内容就在不断地变化中,并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域色彩。下面择要介绍一下魏晋南北朝时期比较重要的节日。

元日,即正月初一。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因其居“四时之首”,而把它作为庆典的日子,故又有“元正”、“正旦”之名。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沿袭古俗仍将元日视为万象更新的初始,无论朝廷和民间都极为重视,通过举办庆典,迎接新的一年到来。

南朝梁人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记载了当时民间元日活动的情况:“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恶鬼。长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贺。进椒柏酒,饮桃汤;进屠苏酒,胶牙饧;下五辛盘;进敷于散,服却鬼丸;各进一鸡子;造桃板著户,谓之仙木。凡饮酒次第,从小起。帖画鸡户上,悬苇索于其上,插桃符其傍,百鬼畏之。”有些习俗一直延续至今,如贴年画、行拜贺礼等,有的则发生变异,如著仙木改换贴门神、对联,爆竹由烧竹变成燃放鞭炮。时人在元日的饮食无不蕴含着却病强身、驱避鬼邪的意义,椒柏酒、屠苏酒和五辛盘等都有消毒畅气的药效,吃胶牙饧显然可以固齿,而服却鬼丸,用意不说自明。人们爆竹和放仙木、插桃符等,目的是吓走给一家人带来灾难的“山魈恶鬼”们。外出时,人们需要佩戴上驱鬼的桃符等饰物,男在左,女在右。古人认为,桃木味辛气恶,是五行之精,可以伏邪压鬼。有的学者考证,魏晋南北朝时著户的桃板上刻有神荼和郁垒的形象。这两人的事迹在东晋干宝著的《搜神记》中有记载。他们是东海度朔山上伏魔镇鬼的神灵,所用的武器为桃木剑和桃枝。南北朝时,有的人家桃板刻的是孙膑、庞涓或赵公明、燃灯道士,这两组人物都属仇家,因而作为门神从不对脸。

为了祈求一年的好兆头,人们往往想尽办法窥知神的意志。南方有量江水进行占卜的风俗,北方则斩鼠著屋。《齐民要术》卷五:“正月旦,日未出时,家长斩鼠,著屋中。祝曰:付勒屋吏,制断鼠虫;三时言功,鼠不敢行。”

同秦汉一样,元日朝会一直是魏晋南北朝各代统治者显示和强调秩序的时机。不少正史的《礼志》都详载了朝廷元会的程式。庆典一般是在天未亮时开始,先由文武百官依品级高低向皇帝贺拜,然后是接受属国友邦使节的致敬,各郡县也派人汇报政绩。待百官伏称万岁后,乐声大起,献完寿酒,皇帝即进御膳,群臣随之在席就餐,食毕君臣共赏乐舞。庆典一直要进行到天黑才能结束。北朝元会保留了少数民族的一些特殊风俗,如有嫔妃公主朝拜皇后的中宫朝会等。元旦当日,朝廷还要对郡县官吏进行考课,决定升黜奖惩。

元宵,即正月十五,又称上元。这本是个祭祀之日。汉世“以正月上元祠太一甘泉,以昏时夜祠,至明而终”[129]。正因为祭祀太一(太乙),需通宵达旦、灯火通明,故皇帝特“敕许金吾弛禁前后各一日以看灯”[130]。执金吾是当时掌管京城戍卫的官吏,职责之一为负责京城的宵禁。上元开禁许民观灯,由特例逐渐演变成传统的灯节。魏晋南北朝时期,元宵之夜不但是个灯节,也是社会各阶层的狂欢之夜。隋初承北朝遗风,“每岁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百官起棚夹路,从昏达旦,以纵观之,至晦而罢。伎人皆衣锦绣缯彩,其歌舞者多为妇人服,鸣环佩,饰以花毦者,殆三万人”[131]。一般百姓也“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伎,诡状异形。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内外共观,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陵云,炫服靓妆,车马填噎。肴醑肆陈,丝竹繁会,竭赀破产,竟此一时。尽室并孥,无问贵贱,男女混杂,锱素不分”[132]。南朝时,荆楚一带还有祠户的风俗。《荆楚岁时记》:“正月十五,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门户。先以杨柳插门,随杨枝所指,仍以酒脯饮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其夕,迎紫姑,以下将来蚕桑,并占众事。”紫姑,据说是莱阳人,姓何名媚,性格柔弱。在被寿阳李景纳为妾后,正室曹氏正月十五日将她杀死在厕所里。何媚死后,被天帝封为厕神。人们可怜这位善良而又命运悲惨的少妇,故在忌日怀念她。做宜男蝉,也是江南地区的风俗。宜男即萱草,宜男蝉是用萱草做成蝉形的饰物。据《风土记》载,孕妇在正月十五戴上它,可以向苍天乞求生个儿子。佩宜男蝉,反映了农业社会里男丁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上巳又叫修禊节。先秦时期三月上旬巳日,人们来到水边沐浴,以求祓除灾气,祈福免灾,故有“上巳”之名。上巳,其实是古代性自由节。《周礼·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古人认为,男女在山野或水滨媾和,所生之子可以得到神灵之气。相传商人祖先契,即是其母在修禊后受孕而产的。

魏晋时期,这个节日有了明显的变化。首先时间上得到固定。上巳定在每年三月三日,人们已不再管它是否为第一个巳日。其次是节日的内涵已与前不同。原来过节的目的是为祛灾灭邪,此时已转向临水作乐。时值暮春三月,百草杂花,郁郁葱葱,正是人们投身大自然、玩山游水的好季节。这一时期以三月三日踏青为题的诗赋很多,连天下第一名帖《兰亭集序》,也是王羲之在这样的氛围下书写而成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三月三日是一个盛大的节日,无论南北皆然,甚至得到在中原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统治者的重视。据十六国时期陆翙所撰的《邺中记》记载:“石虎三月三日临水会公主、妃主,名家妇女无不毕出。临水施帐幔,车服粲烂,走马步射,饮宴终日。”这是西晋风气的延续。《艺文类聚》卷四引《夏仲卿别传》转:“三月三日,洛中王公,莫不方轨连轸,并至南浮桥边禊,男则朱服耀路,女则锦绮粲烂。”可见西晋时洛阳修禊节非常热闹。当然此风在江南地区更盛。《荆楚岁时记》:“三月三日,士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为流杯曲水之饮。”反映参加节日的阶层是十分广泛的。东晋初年,王敦、王导为在江东重构晋室,特地利用修禊节抬高司马睿的威望。《晋书·王导传》:“会三月上巳,帝亲观禊,乘肩舆,具威仪,敦、导及诸名胜皆骑从。”这一招,引起了在外游乐的江南大族首领们的注意。由于时机合适,效果奇佳。于是,一直观望的江南大族转而“渐相崇奉,君臣之礼始定”。

寒食节在冬至后的第105天,或106天,恰逢清明的前夕。每年这个时候,人们都要禁火寒食。先秦时期已有禁火的记载,《周礼·司烜氏》说:“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司烜氏是掌火之官,每年春季第二个月要到各地巡视执行禁火之令。古人认为,火星不久将出现在昴宿之南,此前禁火可以减弱火星的锐气。后来人们又把寒食节同纪念介子推联系起来。介子推,春秋时期的晋国贵族。他曾助晋文公复国,功成后归隐于山。文公无奈,焚山欲使之出,结果不幸被烧死。乡人怜之,遂有寒食之俗。桓谭《新论》:“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显然寒食习俗的形成与人们崇尚介子推的人格有很大关系。三国时,曹操在《明罚令》中禁止寒食。他认为,这种风俗不利于人体健康,对于身体虚弱的老人和小孩,更是如此。然而尽管有严厉的处罚,却收效甚微。西晋十六国,寒食之俗反而更加兴盛。后赵石勒也曾下令禁止寒食,然不久天降冰雹,人们遂把天灾与禁令联系起来,结果仍是不了了之。北魏的禁寒食之举,同样匆匆收场。寒食期间不能生火做饭,故人们只吃冷食——炒米或醴酪。所谓醴酪,是将粳米或大麦熬成酪状,再加杏仁后形成的块形食品。

寒食节本与清明毫不相关,前者是个名人纪念日,后者才是节气。南北朝之后,清明逐渐取代寒食,大约由于两个日子接近的缘故。这种演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节日习俗存亡更替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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