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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承上启下的儒学(第1页)

第一节 承上启下的儒学

结束了魏晋以来的纷争乱离局面,隋唐大一统开始重新创建,儒学又恢复了正统地位,得到总结、发展,呈现出承上启下的新特点。

唐太宗以崇儒重道为本,他即位不久,便以大儒颜师古考定五经原本,孔颖达及诸儒撰定五经义疏,分别定名为《五经定本》和《五经正义》,颁令天下诸生习读。《五经定本》和《五经正义》的颁布,结束了汉魏以来关于经文、经义的今古文之争,总结了经典章句的疏证和经义阐释的成就,从而将五经经义与阐释重新统一,不仅给唐代的儒学,而且也给整个封建社会中后期儒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整个唐代,思想领域内儒、佛、道三教的斗争仍然没有止息,然而,三教在斗争中互相吸收和融汇的趋势也是明显的。隋朝大儒王通的弟子及家人,整理汇集王通生前言论,取名《中说》,间接参与了这些思想斗争。“安史之乱”、军阀混战、藩镇割据的政治风云,再次掀起思想领域内的波澜,促成了新经学运动和维护儒学正统地位活动的兴起。以啖助、赵匡为代表的新经学运动,是从儒学本身寻找理论依据,发挥了反对藩镇割据、维护中央集权的思想。而以韩愈、李翱为代表的卫道实践活动,则是从反对佛老出世无为,破坏封建秩序出发,宣扬儒学的性命、道统论,从而维护封建统治的。

新经学运动和韩、李的卫道活动,虽然在政治上没有取得实际效果,但新经学运动者们对经义的主观发挥,韩、李及《中说》提出的性、道、命、理等一系列哲学命题,都为宋代儒学的理学化开辟了道路。

一、王通和他的《中说》

自儒学被官方把持,成为统治学说以后,民间儒学的传播就逐渐衰微,只是士大夫们为升官进阶,还须背诵儒教的一些章句,而其精髓义理逐渐被淡化了。这种情况,持续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到了隋朝统一后,一些人开始重新用儒学的义理审视以往的历史,总结经验教训,为现实寻找出路,于是,民间儒学的传播又开始活跃起来。在隋朝统一以后,在民间传播儒学的代表人物是王通。

王通,字仲淹,河东龙门(今万荣县)人,生于隋文帝开皇四年(584年),卒于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年),卒后,门人私谥为文中子,故亦以谥号称。据其门人杜淹所撰《文中子世家》称,其先世本为祁(今山西祁县)人,曾随晋室东渡,居于江左,至其五世祖仕魏,始居于河东。世代在朝为官,家传儒学,并以《春秋》、《周易》等典籍教训乡里,有儒门之称。王通生于隋朝,一生只做过短期的蜀郡司户书佐,以阐述儒教,教授生徒为业,著述过《礼论》、《乐论》、《续书》、《续诗》、《元经》等著作,但因“遭时丧乱,并未及行”,留至现在的,就只有一部叙述历史的《元经》了。

《中说》10卷,是王通去世后,他的门人集录他阐述儒教的言论而成的。他的门人将他比作孔子,以《中说》比作《论语》,说他“建义明道,垂则立训”[1],功盖千古。但后人并不这样看。宋以后,因为书中述及的某些史实的错乱,有人曾怀疑其为伪作;也有人贬其为家书,说它虚相夸饰,未足为训。经过长期的辨正,到清代修撰《四库全书》时,基本上肯定了《中说》为王通遗言的集录,其主旨“不甚悖于理”,将它列入儒家类,且收入了《四库全书》。

现存《中说》10卷,为宋代阮逸的注本,分为《王道篇》、《天地篇》、《事君篇》、《周公篇》、《问易篇》、《礼乐篇》、《述史篇》、《魏相篇》、《立命篇》、《关郎篇》。这10篇,从内容上看,并没有严格的界限,而往往互相穿插,所以,可以大致综合其主要的思想观点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关于“道”的思想。

儒家所讲的“道”,是一个含义十分广泛的概念,包括对天地运行的自然现象和规律的阐释、人类社会规律的阐释,即所谓天道、地道、人道,以及三者之间协调发展的思想,而三者中,重在阐释人道。其中包括治国之道、人伦之道以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众所周知,儒家在治国之道方面,提倡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在人伦之道方面,提倡忠孝节义,反对背信弃义;在日常行为规范中,提倡诚实谦恭,反对虚饰诈伪。王通“道”的思想,基本上没有离开传统儒学的这些范畴,用《中说》的话来说,就是因为自两汉以后,道德沦丧,而王通以宣昭仲尼之业为己任,起而大声疾呼儒学之道,匡救世俗。因而,《中说》所讲的“道”,主要是儒家的王道,也称“圣人之道”。《中说》以“王道”开篇,其意义就在这里。如孔子所主张的那样,实行王道,首先要严格等级的划分,就要正三纲,叙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兄兄弟弟,界限分明,不得逾越。《中说》谓王通“游孔子之庙,出而歌曰:‘大哉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夫子之力也。其与太极合德、神道并行乎!’”真是赞叹备至。在植名教、正纲常的基础上,《中说》还主张施行礼乐教化的仁德之政,“五行不相沴则王者可以制礼矣,四灵为畜则王者可以作乐矣”[2]。也就是说,只有社会像自然运行那样有秩序,像金、木、水、火、土互不相克,像龟、龙、麟、凤四灵各栖其所,然后才谈得上制礼作乐,实行仁政,否则,纲常不正,是无法施以礼乐教化的。而纲常名教并非自然形成,有待于圣人的培植。如何培植呢?那就要像孔夫子那样,述《书》、述《诗》、述《春秋》。王通认为,“道之不胜时久矣”,所以,他以孔子自命,续《诗》、续《书》、修《元经》、续《春秋》,起而整齐风俗,培植纲常,倡明王道。他认为,《诗》、《书》、《礼》、《易》经过后人的解释,都失掉了原有纲常名教的本来面目,闹得白黑相渝,是非相扰。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九师兴而《易》道微,《三传》作而《春秋》散”,“齐、韩、毛、郑,《诗》之末也,大戴、小戴,《礼》之衰也。《书》失于古今,《诗》失于齐、鲁”[3]。他作《续书》、《续诗》、《元经》,就是要把这是非相扰的局面改变过来。他自称其《续诗》有“四名焉,有五志焉”,所谓“四名”,“一曰化,天子所以风天下也;二曰政,蕃臣所以移其俗也;三曰颂,以成功告于神明也;四曰叹,以陈诲立诫于家也”[4]。“凡此四者,或美焉,或勉焉,或伤焉,或恶焉,或诫焉,是谓五志。”[5]这“四名”、“五志”,就是《诗经》的“风”、“雅”、“颂”与“赋”、“比”、“兴”,可以上达帝王,下化黎庶,使纲常名教确立起来、王道复兴起来。他又将他的《元经》比做《春秋》,说“《春秋》、《元经》于王道是重轻之权衡,曲直之绳墨也,失则无所取衷矣”[6]。可见他对纲常名教的轻重曲直是多么重视。尽管王通的《续书》、《续诗》、《元经》在当时没有引起什么效应,但作为一位王道的倡导者,其苦心孤诣,确可比拟孔夫子退而作《春秋》、删《诗》、《书》了。

如果说孔夫子的王道、仁政是以唐虞为准绳,更多地含有自己的理想,那么,王通则比较现实,他的王道之治的现实社会是两汉。因为到了王通所处这个时代,再去追踪唐尧虞舜之足迹,未免渺不可涉。他盛赞汉高祖、汉文帝、汉武帝、汉昭帝及后汉光武帝、明帝、章帝所谓“七制之主”的治道,说那个时候“以仁义公恕统天下乎!其役简,其刑清,君子乐其道,小人怀其主,四百年间,天下无二志,有以结人心乎。终之以礼乐,三王之举也”[7]。但是,与孔子向往的唐尧虞舜相比,王通觉得两汉毕竟还有点逊色,所以当他的弟子薛收问他两汉的帝制是否出于王道时,他回答说:“不能出也。后之帝者非昔之帝也,其杂百王之道而取帝名乎,其心正,其迹谲,”比不上三代的纯懿。所以,他们只配称王,而配不上称帝。说明王通所讲的王道、仁政的标准已经不能是圣贤在上,天下皆君子了,而只要是“仁义公恕”处天下,以礼乐刑罚治天下,那就是王道、仁政了。因为两汉以后长期的分裂混战,恢复这样的局面也是困难的。他称赞为恢复统一的、政治清平的局面而做出过努力的前秦、后魏,以及王猛、诸葛亮、后魏孝文帝等人,说他们应天顺命,安国济民,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中说》强调国家的统一和安宁,认为统一和安宁是实行仁政的基础,这无疑是合理的。但对于在统一的情况下,如何实行统一的政治,却是迷惑的。他仍然把统一国度内诸侯分封的制度作为完美的制度加以提倡,而否定郡县制度。他说“宗周列国八百余年,皇汉杂建四百余载,魏晋已降,灭亡不暇”,他不懂郡县制到底有什么好处,并进一步申述理由说:“尧舜三载考绩,仲尼三年有成”,现在的牧守“旬月而易”,“吾不知其道也”。像这样“无定主而责之以忠,无定民责之以化,虽曰能之,末由也已”。他把东汉以后长期的分裂混战归结到郡县制的实行上,显然是缺乏历史眼光的。所以,尽管他反复地宣扬王道、仁政,但最终还是把王道、仁政寄托在一种过时的制度上,这就不能不使他的主张落空。

其二,关于“中”的思想。“中”的思想是贯穿于《中说》的一条线索,也是《中说》最主要的哲学思想,《中说》所以以“中”名篇,其意义也就在这里。

儒家的“中庸之道”,亦即王通“中”的思想,既是对客观事物运行规律的概括,也是人们处理各种关系的准则。在儒学家看来,天地万物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处于一种平衡发展状态的,这种平衡状态就是“中”,失去了平衡,走到极端,事物就会向相反方向发展。因此,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就应尽可能地把握住这个“中庸之道”,而不要失去平衡。在《中说》中,也是从这种观点出发,构筑了一个“中”的哲学理论。

《中说》首先把万事万物的运行分为天道、地道、人道,合称为三极,亦称为三才。天地与人三者,人居天地之中,受到天地的制约,而天圆地方,“圆者动,方者静”,是天地运行的规律,人必须适应和顺从这个动静的规律,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智者乐其存物之所为,仁者寿其忘我之所为”[8],顺应自然,忘记自我,就是“中”,就是智者、寿者。如果违背了这个动与静的规律,那就要受到惩罚。

因为天主动,地主静,动与静之间,又会出现各种不同的变化,所以,人们就应当“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以建人极”,那就可以与万物共生息了。“渺然小乎,所以属于人;旷然大乎,独能成其天。”[9]一个人一旦能随天地万物的变化而变化,那就是得到了“天道”。

正因为“中道”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所以《中说》认为,先圣所以制礼作乐,都是为了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使之合于“中”。“《书》以辨事,《诗》以正性,《礼》以制行,《乐》以和德,《春秋》《元经》以举往,《易》以知来,先王之蕴尽矣。”只要循着先王所制定的这些规范行事,那就可以达到“中”,可以成为有道君子。

在“中”的原理指导下,《中说》处处在教导人们行之“适中”。《中说》按照人们各自所处地位的不同,提出了与之相应的中道。他认为,人世中,处于最高地位的是帝王,而帝王的命令,也就是唐代所称的“制”,具有最高的权威,而这个权威就体现在“中”字上。“帝者之制,恢恢乎其无所不容,其有大制,制天下而不割乎。其上湛然,其下恬然。天下之危与天下安之,天下之失与天下正之,千变万化,吾常守中焉,其卓然不可动乎,其感而无不通乎。此之谓帝制矣。”这就是说,所谓“帝制”,就是用以权衡天下的,不可使之失去平衡,如果这个“制”失去平衡,不能“守中”,天下就会大乱,“纷纷无主”了。像汉文帝废肉刑,他的皇后衣弋绨,一则害于义,一则伤于礼,都不符合中道,只是汉文帝这样的英主可以实行,“不可格于后”,不能作为一种典范格制后代的帝王。

为了保持“帝制”不失“中”,就要有谏议。“议,尽天下之心乎。”只有“议”,才能“并天下之谋,兼天下之智而理得矣”,才能“取泰于否,易昏以明”,“恭己南面而已”[10]。这也就告诉人们,作为帝王,必须以天下之心为心,才可称为“守中”,逆天下之心就是失中,守中就可为尧舜,失中则为桀纣。

帝王而下,是辅佐明王圣帝的圣贤。这些圣哲贤人中,道德最高尚的莫过于周公,周公之道所以不可废,就因为它能够在迂回曲折中取中,在独自专断中取其公恕,也就是所谓“曲而当,私而恕。”并且能够随时变通,不偏执一隅,“亹亹焉若寒暑进退,物莫不从之而不知其由也”[11]。正是在不断变通中取中,才使得天下自然而然地得到治理。辅佐帝王的圣人贤哲,就要懂得周公之道,实行周公之道,才能使天下达到治化。

从这个变通的观点出发,《中说》认为,所谓诸子百家九流,以及释、道、儒三教,都是关于治化的理论,都各有其长处和弊病,关键在将它们变通而归于一,即归于儒教,那就能够真正发挥其辅治的作用。《中说》称赞司马谈善于辨析九流,“知其不可废而各有其弊也”,假若真正能像司马谈那样知其九流的作用与利弊,从而通融达变,那就可以达到周公之道了。同时,也称赞王通先祖所撰的《洪范谠议》,说读了它,就知道“三教于是乎可一矣”[12]。因为三教变通,也是可以归宗于儒的。《中说》感慨其时已经没有“圆机之士”、“皇极之主”与之共言九流、共叙九畴,行周公之道的人已经难以出现了。因此,世道凌夷,就不可避免,只有等待时机,使之复正了。

除了帝王、圣哲,对于一般人,《中说》更注重教导他们处中而不偏,诸如教育王通的弟子们“清而无介,直而无执,太和为之表,至心为之内,行之以恭,守之以道”[13],“言而信,未若不言而信;行而谨,未若不行而谨”[14],等等,不仅从多方面把儒学的“中庸之道”加以发挥,而且把老子的无为思想也深深地融入了“中”的思想中。

天地运行、万物变化既然有一定的规律,要适时而动,不断变通才能适应这种规律,达到“守中”,那么,何以了解天地运行、万物变化的时序呢?在认识论上,《中说》没有提出新的见解,仍然在神秘论的圈子里转悠,把了解和认识天地万物的变化归结为“祀天、祭地、享祖宗”,说这是“接三才之奥”的唯一道路,这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神秘的不可知论,从而也使这一套“中”的说教成为空谈。这是时代造成的局限,也是王通本身思想的局限。

其三,关于命与性、理的思想。

《中说》在谈论“仁政”、“中道”的同时,也经常谈到“命”与“性”、“理”的问题,把“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作为儒学圣人的标准来看待,王通还自命为“乐天知命”、“穷理尽性”,与周公相齐而“无忧”、“无疑”。

那么,《中说》所说的“命”、“性”、“理”到底指的是什么?三者的关系又如何呢?

关于“命”,《中说》在一段师徒对话中讲得倒是比较清楚,在《问易篇》中,薛收问什么是命,王通回答说:“稽之于天,合之于人,谓其有定于此而应于彼,吉凶曲直无所逃乎。非君子,孰能知而畏之乎?非圣人,孰能至之哉!”对于这段话,阮逸的注释是这样的:“天时人事稽合曰命。此,人事也;彼,天时也。知人而不知天,与知天而不知人,皆非知命也。故君子修性以合天理,所以定命矣。”按照这个注释,所谓命,就是天时与人事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结果。如果把天时看作客观,人事看作主观,那么,主客观之间,也即此与彼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结合,便是命了。这样一来,倒是颇符合唯物辩证法主客观既相矛盾又相适应的法则了。仔细品味王通的原意,其实并非如此。所谓“命”,实际上还是指的天命,“稽之于天合之于人”,主要还在于“稽天”,如果不了解上天的安排,也就是不知天意,又何能知命呢?又怎能使之合于人呢?服从天意,不逆天意而动,这才是知命。“有定于此而应于彼”,人事是有定的,是可知的,但天意是不可测的,人事与天意的应与不应,只有天知道了,所以,归根结底,天就是命,命即天。用王通的话说,也许更明确一点,“命之立也,其称人事乎,故君子畏之。无远近高深而不应也,无洪纤曲直而不当也,故归之于天”[15]。

关于“性”与“理”,《中说》没有作具体解释,只说“性”为“五常之本”[16],也就是仁、义、礼、智、信的本源,即人的本性。所以,阮逸的注释说:“本谓善也。”人性原本是善良的,故而仁、义、礼、智、信都源于这善良的本性。本性受到外界的刺激,就会产生情欲,情欲往往是与善良的本性相矛盾的,所以,要成为至仁至义的圣人,就要不断地正性,达到以性制情的境界。至于“理”,也就是儒家一贯讲的天理。这个“理”,有时也朦胧地透露出一些客观事物的规律和法则,但主要的还是指上天那不可抗拒的意志。

“命”与“性”、“理”三者的关系,《中说》中没有明确地论述,不过,通过其对“命”、“性”、“理”三者内涵的阐释,使我们了解到,这三者之间,命是上天的,性是属于人事的,而理则是沟通二者之间的一种方法。上天对人事起着主宰的作用,因而命与性之间就是主从关系。上天是主善的,因而人性就来源于这个善,背离了这个善,那就是违天逆命,就要受到惩罚。而要想沟通性与命之间的关系,求得二者的一致,则须用“理”,即用一种神秘的方法去探究,这样,就构成了三者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

命、性、理三者既然有如此不可分割的联系,那么,“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就成为一个探究天理、归复本性的实践过程。而这个实践的目的,是要达到性命相同,天人合一,最终达到无所不能的圣人的境界。《中说》对儒家崇奉的圣人周公有这样一段评论,说他对于天地鬼神之事虽然敬而远之,但并非束之高阁,而是将其“置诸心”,“心者,非他也,穷理者也,故悉本于天”。也就是仔细地探究天理,探究命之所在。在这个前提下,“近则求诸己也,己者,非他也,尽性者也”[17]。只有懂得天理所在,才能以天理制人性,达到圣。周公无疑是“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榜样,成为圣人就需通过这个实践。然而,天命如何去探究呢?《中说》教给人们的,仍然是一种高深莫测的“祭礼”,这就在不可知论中又深陷了一步。

《中说》除了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上述三方面的思想之外,还有一些关于宇宙、人生问题的看法,更多地则是在评品人物、谈论儒家的处世哲学,在字里行间,留有魏晋士人的遗风。《中说》在中唐的出现,既是时代与社会的呼唤,同时也对儒学正统地位的恢复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它在中唐以后引起士人的注视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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