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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国内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第2页)

其次,是和西北地区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清前期西北地区生活着十多个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居住的阿克苏、叶尔羌、哈密等地,是著名的商业城镇,许多内地汉族商人到这里做生意,对维吾尔族文化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回族已经使用汉字和汉文,许多回族学者对儒家经典非常熟悉,在文学艺术和学术上很有造诣。土族和汉族人民杂居,在文化上受汉族影响也很大,有的和汉族联姻结社,不再讲土语而说汉话。裕固族“或种田,或牲畜,亦有充伍者”[17],在和汉族接触中,也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东乡族在形成过程中,就有汉民族成分,因而在其文化中亦有许多汉族文化特点。撒拉族人民长期和汉族等民族杂居,在汉文化影响下,许多撒拉族人会讲汉语,使用汉文。

再次,和西南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清前期汉族文化对藏族有一定影响。汉族古代的哲学思想被介绍到藏族地区,一些藏文著作中,专列章节叙述汉族的历史以及儒学、道学思想。藏族医学继续受到汉族医学的影响,在医治地方性疾病和牲畜疾病方面产生了好的疗效。雍正朝改土归流以后,一些汉族人迁居到川、滇、黔三省,和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彝族人交错杂居,友好相处,汉族文化对彝族产生了影响。有些汉族人和彝族联姻,凭借彝族妇女往来彝族村寨,汉族的生活习俗也逐渐被彝族接受。许多府州县设立了儒学,彝族子弟入学读书,这对彝族人民学习汉族文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清代前期,许多彝人“知文字,肯读书,舌音轻便,多冒汉人”[18],有的甚至和汉族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还有一些彝族贵族子弟通过科举考试入仕为官,在他们的带动下,汉文化在彝族地区得到了进一步传播。白族和汉族等杂居在一起,继续受汉族文化影响,更多的白族人习汉字,说汉语。雍正朝改土归流以后,一些纳西族封建领主在汉族文化影响下,“渐染华风,服食渐同汉制”[19],习俗发生了很大变化。基诺族居住地区盛产普洱茶,清前期许多汉族商人来到这里收买茶叶,也推广了种茶技术,汉族的一些生活习俗影响了基诺族人。在汉族文化的影响下,侗族文化逐渐和汉族接近,“洞苗习华风,编姓氏”,“风俗与汉人同……婚葬俱循汉礼”,“耕凿诵读与汉民无异”[20]。侗族和汉族之间普遍通婚,侗族妇女也多改穿汉服。布依族从雍正朝改土归流之后,更多地接受了汉族文化,到乾隆朝,许多布依族人都能读汉书、习汉字。仡佬族经过改土归流,“无土司管辖,皆编入保甲,通汉语,风俗亦为汉民类”[21],在生活习俗等方面,与汉族人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水族在乾隆年间,更多地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婚丧渐易夷风”[22],“有读书入泮者”[23],生活习俗有了很大变化,汉文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苗族经过雍正朝改土归流,特别是汉族屯军进入苗族地区,苗族与汉族之间,“婚娅往来,与内地人民无异”[24],许多汉人娶苗族妇女为妻,苗族文化受汉族很大影响。一些苗族地区设立了学校,学习汉族文化,应试中举者很多。在汉族文化的影响下,许多羌族人的生活习俗也发生了变化,“言语衣服悉与汉同,亦多读书识字之人”[25]。在参加科举考试时,具有较高汉文化水平的羌族子弟“与汉一体应试,卷面不必分别汉羌,取额不必加增,一体凭文去取”[26]。佤族居住地区曾建有银厂,数万矿工多是汉族人。乾隆年间,银厂关闭,这些矿工便流落当地,建立了汉人村,一些汉族矿工还融合于佤族之中。这样,汉族文化在佤族当中得到了传播。阿昌族人在和汉族人交往中吸收了汉族文化,许多人通晓汉语,通用汉文。阿昌族的许多建筑物都具有汉族文化的特点。

最后,和中南、东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早在明朝,汉族人就不断迁入壮族居住的广西地区,传播了汉族文化。清朝在壮族地区改土归流以后,许多地方兴办了学校和书院,还有私塾和义学,这样,汉族文化在壮族中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传播。壮族中出现了许多有成就的知识分子,他们或考中了举人,或用汉文著述,产生了很大影响。其中,韦丰华的《今是山房吟草》、《吟余琐记》等书,黎申产的《菜根草堂吟稿》,都具有代表性,是汉族文化和壮族文化相互交流的结晶。仫佬族居住区在清朝初叶就设立了凤山书院,为汉族文化传入创造了条件。康熙朝晚期,仫佬族聚居区开始兴办义学、私塾和社学,使汉族文化在仫佬族中传播更为广泛。许多仫佬族人成了秀才和举人。雍正年间改土归流以后,土家族生活的区域也兴办了很多书院和义学,为土家族人学习汉文和汉语创造了条件。彭秋潭、田泰斗、彭勇行、彭施铎等一批土家族著名诗人的产生,反映了汉族文化和土家族文化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由于大批汉族人民迁入海南黎族居住区,汉族文化影响了黎族。许多黎族人“直与齐民无异,薙发着裤,并令子弟读书”[27]。道光年间,大部分黎族人已经“饮食衣服与汉人同……日往来城市中,有无相异,言语相通,间有读书识字者”[28],汉族和黎族的文化交流有了新的发展。

二、各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清前期除汉族和各少数民族之间有着广泛的文化交流外,各少数民族之间也有着程度不同的文化交流。这与清前期多民族统一国家中大分散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有关。比如蒙古族不仅分布在蒙古地区,还分布在新疆、青海、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藏族除居住在西藏地区外,还居住在四川、青海、甘肃、云南;回族既分布在宁夏,又分布在甘肃、青海、陕西、新疆、河北。总之,在许多地区,例如蒙古、新疆、广西、吉林、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等地,都是多民族聚居区。[29]这样的民族分布状况,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

(一)满族和蒙古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满族和蒙古族有着很深的文化渊源。在满族形成过程中,一部分蒙古人演化成为满族人。满族文字就是在蒙古文的基础上创制的。努尔哈赤曾说:“满洲蒙古,语言虽异,而衣食起居,无不相同”[30],这也反映了满族和蒙古族的密切关系。清朝建立后,又采取了许多措施,巩固满族贵族和蒙古王公政治上的联盟,从而为满蒙两族的文化交流奠定了新的基础。

首先,是满蒙联姻不断。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清朝统治者从蒙古王公家族中选择后妃,这使很多蒙古族女子走进清朝宫廷和王府。二是清朝统治者把公主“下嫁”给蒙古王公,使满洲贵族包括皇室之女来到蒙古草原。清朝还有一个备指额驸制度,指的是专从漠南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札萨克固山贝子等十三旗中,为满族贵族包括皇室女选择夫婿。满、蒙两族大规模、多层次的通婚,促进了两个民族的融合和文化的交流。据道光年间统计,当时漠南蒙古有公主子孙台吉、姻亲台吉共3000多人。[31]这些人既是满蒙两个民族融合的表现,也是满蒙两族文化交流的使者。

其次,清朝对蒙古族王公定有“朝觐”制度,也称“年班”和“围班”制度。年班制度,即清政府规定蒙古族上层人士每逢年节来京,朝见皇帝、瞻仰圣颜。年班期间,蒙古族上层人士要参加清政府举行的各种活动,进行经济和文化方面的交流。围班制度是年班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清政府规定,未出痘疹的蒙古族王公,每年夏秋到塞外木兰围场随皇帝狩猎,到热河避暑山庄朝觐。围班期间也举行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包括由蒙古族歌手演奏蒙古音乐,艺人表演相扑,蒙古王公子弟表演骑生驹技艺,等等。乾隆皇帝曾写有塞宴四事诗,记述了诈马、什榜、相扑、教跳四项文化体育活动的热烈场面。[32]朝觐制度的实行,促进了满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

最后,清政府实行尊崇喇嘛教政策,也促进了满、蒙民族间的文化交流。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清朝统治者为了抚绥蒙古,便对喇嘛教采取扶植政策。为此,清政府敕封了章嘉活佛、哲布尊丹巴活佛,使他们分别掌管漠南、漠北蒙古地区的喇嘛教事务。清政府还在蒙古地区、京师、热河等地修建喇嘛寺庙,这些寺庙建筑呈现满、蒙等多民族的风格。一些寺庙举行的大法会,具有宗教文化交流的特色。

清政府的上述政策和措施,促进了清前期满、蒙民族的文化交流。前曾指出,满文是借用蒙古文字母创制成的,后来又有了改进。改进后的满文又促进了蒙古文的改进和定型,近代蒙古文中有许多是用满文字母拼写人名、地名的。清政府纂修了许多包括满、蒙文互相对照的大型字典和辞典,使满、蒙两族的语言文字得以直接交流。很多用蒙文写成的历史著作,例如《蒙古源流》,这时期也都译成了满文,从而使更多的满族人了解了蒙古族的历史。蒙古族的音乐成为清前期宫廷音乐的一部分,每逢大的节日都要演奏。清朝宫廷中设有什榜处,专门管理蒙古族音乐。这一切,使蒙古族音乐为更多的满族贵族所接受。清代前期,蒙古族制定有本民族的刑法,人们称之为《喀尔喀吉鲁姆》。此外,清政府也制定了管理蒙古族地区的刑法——《蒙古律例》和《理藩院则例》。这些刑法是《大清律》的分支,根本上反映了满族贵族的利益,同时也容忍保留了蒙古族地方风俗与习惯,是满族和蒙古族文化交流的结晶。清前期蒙古地区有很多私塾教育,有的是蒙古王公为培养自己子弟聘师在王府设私塾,也有的是民间办的私塾,教富裕牧民的子女。在这些私塾中,既教蒙文,也教满文,满蒙文化得到了直接的交流。在生活习俗方面,清前期蒙古族服饰多受满族影响,官服中文官和武官不同,其式样是清政府规定的。便服一般称之为“蒙古袍”。受满族的影响,科尔沁、喀喇沁地区的蒙古袍宽大直筒到脚跟,两侧开叉,领口和袖口多用各色套花帖边。

(二)满族和藏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清朝还在关外的时候,满族贵族和藏族上层人士就有了来往。清朝在全国的统治地位确立后,对藏传佛教采取扶植政策,雍正年间又设立了驻藏大臣,这一切,为满、藏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

清政府扶植喇嘛教,特别表现在对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的态度上。顺治年间,顺治帝邀请五世达赖喇嘛来京。五世达赖的随从人员多达几千人。这些人到内地后进行了广泛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活动。清政府特意为五世达赖喇嘛修建了黄寺,供他居住,并赏赐大量黄金、白银、绸缎、珠宝、玉器。五世达赖喇嘛回藏途中行至代噶地方,清政府又派官员前往,送去顺治帝册封达赖喇嘛的金册金印,册印均用满、汉、蒙、藏四种文字书写。顺治年间的五世达赖来京,促进了满、藏文化交流。黄寺建筑具有藏族风格。五世达赖喇嘛回藏后,利用满族贵族赠送的金银,在西藏各地新建了许多喇嘛寺庙,促进了藏传佛教的进一步发展。

康熙年间,清政府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胡图克图,班禅额尔德尼,如达赖喇嘛例,颁给金册金印。这样,班禅成为和达赖一样的大活佛,在藏传佛教界具有崇高地位。乾隆年间,乾隆帝又对六世班禅进行了册封,册、印用满、汉、藏三种文字书写,纯金制成。为祝乾隆帝70寿辰,六世班禅又前来北京和承德。清政府在承德为六世班禅喇嘛修建了须弥福寿庙。该庙布局分前、中、后三部分。前有山门、五孔桥、碑亭、石狮、白台等。中部有琉璃牌楼、大红台、妙高庄严殿、吉祥法喜殿、红台。后部有金贺堂、万法宗源殿,以及琉璃万寿塔。整个庙的建筑形式体现了藏族和内地建筑的风格。乾隆帝会见六世班禅时,用藏语说话。六世班禅向乾隆帝敬献了寿礼,其中多是藏族风格的物品。六世班禅还主持了须弥福寿庙的开光仪式。到达北京以后,六世班禅广做佛事,乾隆帝对他更是礼遇,皇族大臣以及嫔妃太监对六世班禅也都奉若神明。后来六世班禅因出痘在北京圆寂,清政府建白玉塔以为纪念。该塔塔座的八面各雕藏传佛教故事画一幅,景物刻画细致生动。塔座的转角处有八尊力士像,大部是赤背赤足,从束发和面部的轮廓看,具有藏族武士的形象。六世班禅在内地活动期间,乾隆皇帝以及满族贵族的赏赐和奉献,达数十万金,宝冠、璎珞、念珠、晶玉钵、镂金袈裟不计其数。六世班禅的北京和承德之行,对满、藏文化交流起了促进作用。

雍正朝驻藏大臣设置后,清政府或以蒙古大臣为驻藏大臣,或以满族大臣为驻藏大臣。在满族大臣为驻藏大臣的人员中,有许多是敬业者,他们为满、藏两族的文化交流做出了贡献。这其中,和琳具有代表性。和琳(1753—1796年),字希斋,姓钮祜禄氏,满洲正红旗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春天,和琳任驻藏大臣,到达拉萨。当时,西藏发生了空前的天花病,传染极广,死亡人数众多。但是,西藏僧俗人众并不知道这种病能够治愈,因而非常害怕。按照当地风俗,凡是得了这种病的人,都要驱赶到旷野、岩洞或山溪。贫困家庭的病人,一经驱逐,衣食无着,露宿荒野,任其冻饿,无人照管,大多死掉,其境况惨不忍睹。和琳到任后,了解到这一情况,十分不安。他下令在山僻中找一空寨,用自己的薪俸银购买酥油、糌粑、茶叶、柴薪以及各种器物,并专派弁兵,以及出过痘疹的藏民前往照料,早晚散给,以资病人生活。他还购买药品,请藏医为病人看病。和琳及其随从人员也运用了解到的医学知识,参加到了抢救病人的行列中。就这样,只半年多时间,已有数百名天花病人痊愈。和琳还在藏北浪**沟等地,捐资修了许多平房,让天花病人在里面调养。他又劝令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捐口粮给病人。大量藏族天花病人的痊愈,使当地僧俗人众明白了天花病并非不治之症,解除了他们的恐惧心理。总之,满族驻藏大臣为满藏文化交流做出了直接的贡献。

(三)蒙古族和藏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蒙古族和藏族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两个民族之间文化交流非常广泛。其中,文学作品《格萨尔传》被公认为蒙藏文化交流的结晶。《格萨尔传》是一部蒙藏人民的民间创作,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内蒙古等蒙藏人民居住的地方广为流传。这部说唱体史诗唱词长达100多万诗行,1500万字,描写格萨尔是天神转世,能呼风唤雨,降妖斩魔,为民除害,威镇四方。这部史诗在内容上非常丰富,既有古代的史话、宗教信仰以及人民生活习俗的生动描绘,也有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的真实记录,还有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理想寄托。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格萨尔传》木刻本在北京问世,产生了很大影响。[33]蒙、藏两个民族在文学方面的交流,还表现在藏族的许多文学作品译成了蒙文,为蒙古族的文学领域输入了新鲜的内容。

蒙、藏文化交流在史学领域亦有反映。著名的蒙古史巨著《蒙古源流》在内容上有西藏佛教的内容,这为藏族学者所关注。此外,这部书还记述了蒙古的社会生活,民族之间的关系,僧俗封建主的特权,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传播等,受藏族历史著作的影响非常明显。有些藏传佛教上层人士,用藏文编写了许多蒙古地区的喇嘛教史,以及大小活佛的传记,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蒙、藏文化交流。[34]

藏族的建筑对蒙古族建筑产生了影响。藏式建筑的特点是多为方形,朴素、雄伟、壮观、墙壁呈白色,砖、石结构以石为主。顺治年间建成的旦列朋寺大殿堂,乾隆年间建成的额尔德尼召拉布隆,在蒙古地区很有影响,而这些寺庙建筑正是体现了蒙、藏两个民族的建筑特点。

蒙古族医学在发展过程中,除吸收了汉族医学精华外,也吸收了藏族医学的精华。清前期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进一步传播,建了许多新的寺庙,这些寺庙中都有医学部,它既是医疗机构,又负责培养医疗卫生人员。蒙古族医生一般都掌握藏医原理和技术。一些蒙医著作,还是用藏文写成的。不少蒙医药方,就来源于藏医药方。蒙古医学在清前期形成蒙医学派和藏医学派,也表明了蒙古医学受了藏族医学的影响。

(四)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清代前期,居住在不同区域的许多少数民族之间,或者因为居住区域的接近,或者因为信仰同一种宗教,在进行经济交流的同时,也在文化上进行着广泛的交流。在东北地区,鄂伦春族人和满、达斡尔等族人有着广泛的接触,彼此通婚联姻,生活习俗等方面相互影响。鄂温克人和鄂伦春人、蒙古人杂居,在生活习俗方面有很多相近之处,彼此影响。赫哲族在语言、骑射等方面与满族相近,满族贵族一方面向赫哲族征收貂、狐等贡物,另一方面又以嫁女对赫哲族首领进行笼络。史载:“以鱼皮等部俗荒陋,令其世娶宗室女以化导之,岁时纳聘,吉林将军预购民女代宗女,乘以彩舆嫁之。”[35]这样,赫哲族在社会习俗方面受满族影响越来越大。达斡尔族人和满、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人生活习俗也很接近,一些达斡尔族首领被满族贵族提升为军队中的高级将领,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和满族贵族更加趋于一致。

在西北地区,土族、裕固族人大多信仰藏传佛教。由于宗教的影响,两族在文化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东乡、撒拉、保安等族多信仰伊斯兰教,在婚丧节日、家庭生活以及社会习俗等方面,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另外,保安族族源有一部分是接受伊斯兰教的蒙古人,所以,保安族还保存着与蒙古族相似的摔跤、善骑等习俗。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等族信仰伊斯兰教,居住区域又相互毗邻,于是伊斯兰教文化成为这些民族文化交流的媒介。

在西南地区,由于门巴族、珞巴族也都信仰藏传佛教,清前期又处于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之下,所以,这两个民族和藏族的文化十分接近。普米族人一部分受纳西族土司的管辖,因而和纳西族生活习俗很接近;还有一部分人受藏族影响很深,他们“头戴古棕帽,腰系两刀,衣仅齐膝”[36],和藏族生活习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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