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建立后,鉴于明朝末年生徒“聚众结社、纠党生事”的历史教训,对书院采取了抑制政策。顺治九年(1652年),顺治帝谕示:“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他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20]康熙年间,康熙帝多次颁发谕旨,强调的也是“招呼朋类,结社要盟”,为“名教不容,乡党勿齿”[21]。由上可见,清初不许创立书院,主要是清朝统治者害怕人们结社立盟,危及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书院的存在已有悠久的历史,况且书院也有可供统治阶级利用的地方。顺治十四年(1657年),“抚臣袁廓宇疏言,衡阳石鼓书院,崇祀汉臣诸葛亮及唐臣韩愈、宋臣朱熹等诸贤,聚生徒讲学于其中,延及元、明不废。值明末兵火倾圯,祀典湮坠,今请倡率捐修,以表章前贤,兴起后学。岁时照常致祭。从之。”[22]衡阳石鼓书院的修复,说明清初统治阶级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并不是绝对的。
雍正年间,满族贵族的统治已经比较稳固,特别是鉴于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需要,雍正皇帝终于决定全国各地可以设立书院。雍正十一年(1733年),雍正帝谕示:“地方大吏每有设立书院,聚集生徒讲诵肄业者。……但稔闻书院之设,实有裨益者少,浮慕虚名者多。是以未尝敕令各省通行。……近见各省大吏渐知崇尚实政,不事沽名邀誉之为,而读书应举者,亦颇能摒去浮嚣奔竞之习,则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督抚驻扎之所为省会之地,着该督抚商酌奉行,各赐帑金一千两。将来士子群聚读书,须预为筹划,资其膏火,以垂永久。其不足者,在于存公银内支用。”[23]雍正皇帝的这番话,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清前期对书院的解禁政策,而且也有助于我们对当时书院和政府关系的认识。
雍正皇帝的上述谕旨颁布以后,各地纷纷设立书院。省一级的书院有:直隶莲池书院,江苏钟山书院、紫阳书院,浙江敷文书院,江西豫章书院,湖南岳麓书院、城南书院,湖北江汉书院,福建鳌峰书院,山东泺源书院,山西晋阳书院,河南大梁书院,陕西关中书院,甘肃兰山书院,广东端溪书院、粤秀书院,广西秀峰书院、宣城书院,四川锦江书院,云南五华书院,贵州贵山书院。以上书院,由清政府各给帑银,岁取租息,赡给师生膏火。一般都是银1000两,只有湖南岳麓、城南二书院,以及广西秀峰、宣城二书院,各共1000两。此外,奉天沈阳书院,是在每学学田租银内酌量拨给,作为师生膏火。除省一级书院外,各省府、州、县也设有书院,这些书院或者由绅士出资创立,或者由地方官拨公款经理,报当地政府主管官员审核批准。
清前期全国书院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因而具体数目不详。[24]根据有的学者统计,只广东一省,从康熙元年(1662年)至雍正十三年(1735年),共有书院101所,从乾隆元年(1736年)至道光二十年(1840年),又创设了190所。这些书院遍布于各县市,有的一个县就有15所之多,比如香山县,就创设了景行、丰山、榄山、鳌山、旗山、桂山、东山、悦山、三山、澄澜、凤池、凤山、金山、云衢、潭山等书院。番禺(今广州市)也有番山、穗城、濂溪、粤秀、西湖、文澜、羊城、学海堂等书院。新会县则有冈州、景贤、观澜、禹门、礼乐、云汉、天河、龙光、养心等书院。潮州有东莆、城南、韩山、瀛洲、大和、龙湖等书院。仅康熙朝61年中,广东就建立了81所书院,其中由政府创建的69所,民间创建的12所。[25]上述情况告诉我们,省级以下书院的创设,从康熙年间就已经开始了,并未受到清政府抑制政策太多的影响。这也许和当地社会秩序稳定程度有关,以及当地文化本来就很发达的历史渊源的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考虑,也可以说,正是顺治十四年衡阳石鼓书院的修复,使得清初抑制书院的谕令在很多地方成为一纸虚文。
清前期设立书院,目的在于“辅学校所不及”[26]。再从前述广东省许多书院是由总督、巡抚、知府、知州、知县创建或改建的情况来看,清前期书院仍然具有官学的性质。正是因为书院的官学化,所以,不仅书院院长、讲师由地方官选聘,而且书院学生的录取和考核权也掌握在地方官手里[27]。清前期书院官学化的性质,从前面所引雍正十一年雍正皇帝的谕旨中也得到了证明。
清前期书院既是讲学之所,也是为士子科举做准备的地方,肄业学生有生员,也有童生,因而所学内容既有经史词章,也有《四书》、《五经》、策论等准备科考的功课。李颙主讲关中书院,高世泰主讲东林书院,朱珔主讲钟山书院,孙星衍主讲诂经精舍,他们的讲授便是以研讨学问为主,包括经史文字音训之学等内容。此外,颜元主讲直隶漳南书院,沈廷芬主讲福建鳌峰书院,黄彭年主讲直隶莲池书院,沈德潜主讲江苏紫阳书院,也都是以探究学问为主。不过,从总的方面来说,清前期书院重在考课,为士子作科举的准备,因而学习内容重在诗、文两项,即四书文、试帖诗,间及经文、律赋、策论之类。[28]乾隆九年(1744年),礼部议覆:“嗣后书院肄业士子,令院长择其资禀优异者,将经学、史学、治术诸书,留心讲贯,以其余功兼入对偶声律之学。其资质难强者,且令先攻八股,穷究专经,然后徐及余经,以及史学、治术、对偶声律。”每月课试,“仍以八股为主,或论、或策、或表、或判,酌量兼试”[29]。由此看来,清前期书院教育重在为科举做准备,研讨学术之风已日益淡漠。
清前期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藏族、蒙古族等信仰藏传佛教。在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中都存在寺院教育,对回族和藏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伊斯兰教的经堂教育
经堂教育是指清真寺内由阿訇招收学生传习伊斯兰教功课以培养宗教人才的一种教育。[30]这是伊斯兰教在我国回族中传播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还在明朝中叶,随着伊斯兰教在我国回族中的发展,需要伊斯兰教的宗教职业者也越来越多,恰在这一时期,回族经济的发展也为这一需要提供了物质基础。于是,陕西渭南回民胡登洲(1522—1597年)开始在自己家中招收学生,传授伊斯兰教知识。胡登洲字明普,是一位精通伊斯兰教经典、教义的经师。他曾去麦加朝觐,回国后立志兴学,培养宗教人才。他起初在家中招收弟子,并以工读方式维持学员生活,后来就在清真寺内办学,制度逐渐完备。胡登洲通过经堂教育培养出一批门徒,其弟子传人中如海巴巴、兰州马、周老爷等都是在经堂教育下培养出来的几代著名经师和学者。正因为如此,胡登洲被尊为“师祖”,被称为“胡太师巴巴”。
经堂教育内容主要是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的《古兰经》、《圣训》,以及伊斯兰教的各种教义教法。到清代前期,经堂教育之风日益盛行,遍及陕西、甘肃、河南、山西、山东、云南等地的回族聚居地区。与此同时,也涌现出常志美、舍蕴善等一批有名的经师。常志美,字蕴华,康熙年间的伊斯兰教经师。据说其先世为撒马尔罕人,他9岁时,“随乃叔奉使押一狮入贡北京,留居陕西,从胡太师第四代门人学经,后至济宁,与当地常姓联宗,遂姓常”[31]。常志美学问渊博,精通波斯文,著有波斯文法书,其学说后来发展为经堂教育的“山东派”。常志美之弟舍蕴善也是当时有名的经师,因主张遵经革俗,被教中视为“新行”。康熙十八年(1679年)他译有《醒迷录》一书。
在经堂教育发展过程中,根据传教的需要,不少经汉兼通的伊斯兰教学者开始用汉文译著有关伊斯兰教的宗教读物,其中的代表人物有王岱舆、张中、金天柱、马注、刘智等人。
王岱舆,别号真回老人,明末清初人。据说其先世本为西域人,洪武年间在南京作钦天监官。岱舆幼年深受家庭伊斯兰教熏陶,长大以后又学习汉族儒家文化,熟读经史,具有深厚的汉文化基础,著有《正教真诠》40篇,“前二十篇是论归真明心之学,后二十篇是修道之学”[32]。此外,他还撰有《清真大学》与《希真正答》二书。
张中,又名时中,字君时,明末清初人。张中在南京曾与印度经师阿世格相识,并以师相待。他根据阿世格对伊斯兰教基本信仰的解释,著有《归真总义》一书,阐述伊斯兰教基本信仰“伊玛尼”。他还著有《四篇要道》,讲述穆斯林日常生活应遵行的条件。
马注,字文炳,云南金齿(今保山)人,早年攻读儒学,著有《经权》与《樗樵》等文集。30岁以后,学习阿拉伯文、波斯文,从事伊斯兰教经典研究,其所著《清真指南》一书,通过论述、推理、答客问等方式,阐发了伊斯兰教的基本要旨。
刘智,字介廉,南京人。他自幼从其父刘汉英经师学习《古兰经》,年长博览经史文集等书,并攻读阿拉伯文与波斯文。刘智50岁以后在南京清凉山麓扫叶楼闭门著书,著有《天方性理》、《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五功释》等。
大量汉文译著伊斯兰教宗教读物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前期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的发展。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在这些汉文伊斯兰教宗教读物中,多采用儒家学说去阐释伊斯兰教教义,这反映了伊斯兰教的宗教职业者力图借用儒学权威来维护伊斯兰教的目的。
在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中求学的人,一般要在几年时间内读完伊斯兰教的宗教经典,并具备了独立宣讲的能力,即可毕业。届时由教师及当地伊斯兰教的信仰者为毕业生举行授衣典礼,包括阿訇穿的长袍1套,锦帛1方。这样,该毕业生便取得了被其他清真寺聘为阿訇的资格。伊斯兰教的经堂教育对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以及穆斯林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起到了一定作用。
(二)藏传佛教的寺院教育
藏传佛教的寺院教育源远流长,发展到清前期,由于五世达赖喇嘛在顺治九年(1652年)入京朝觐,受到顺治帝隆重礼遇,并被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声威愈高,于是,在五世达赖喇嘛的整顿下,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寺院教育更加严谨和制度化。众所周知,格鲁派是藏传佛教中的一派,从明朝初年宗喀巴实行宗教改革以后,在藏传佛教中逐渐居于统治地位。因此,叙述清前期藏传佛教的寺院教育,不能不以格鲁派的寺院教育为代表。
西藏拉萨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日喀则的札什伦布寺,青海湟中县的塔尔寺,甘肃夏河县的拉卜楞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著名的六大寺院,也被称为清前期藏族地区寺院教育的最高学府。格鲁派寺院的组织机构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是拉吉,为全寺最高管理机构,由德高望重的高僧充任总堪布,管理全寺。总堪布之下设有总管、总法官、总引经师等重要僧职人员,分掌全寺财务、纪律、诵经等事务。札仓,亦称学院,是全寺第二级组织机构,实际上这是由僧人组成的教育单位,设札仓主持管理全札仓事务,又设总管、司法官、引经师等分管财务、纪律、诵经事宜。康村是寺院的第三级管理机构,也是札仓僧众食宿及学经的基层组织,设长老总理康村事务,长老之下也设有管理财务、诵经及生活事宜的僧职人员。康村是按地域划分的,其数目的多少由札仓决定。朱解琳先生指出:哲蚌寺罗塞林札仓总辖康藏及内地僧人,分23个康村;代洋札仓总辖前后藏僧人,分7个康村;昂巴札仓总辖藏内僧人,分5个康村。甘丹寺的夏仔札仓分11个康村,相仔札仓分12个康村。色拉寺3个札仓共有32个康村。一个僧人进札仓后,要按照他的家乡的地域分配到所属的康村中去,如金川一带的僧人到三大寺都必须住甲绒康村,康定以西至木让地方的僧人都必须住木让康村,炉霍、甘孜、道孚、瞻化一带的僧人都必须住诸吾康村,甘、青和蒙古地区的僧人都必须住安多康村,拉达克、门巴族和珞巴族的僧人都必须住白迪康村等。[33]了解以上这些情况,有助于我们认识藏传佛教的寺院教育。
首先是显宗学院的教育。格鲁派六大寺院中,甘丹寺、色拉寺各有2个显宗学院,哲蚌寺、札什伦布寺各有3个显宗学院,塔尔寺、拉卜楞寺各有1个显宗学院。在藏传佛教格鲁派中,显宗重于对经典的理解,因而是显宗学院的正宗教育。在显宗学院学习的僧人,每天早晨要到大经堂诵经,并在那里喝酥油茶,吃早饭,然后回到康村诵经,再到学院听堪布讲经,或和同学辩经。午饭以后,学僧到法园集会、学经,有时向高年级学生请教,有时请老师指导。晚饭以后,学僧回到自己的康村诵经。这就是每天的学习安排。1年中学习安排,大体上有5个月是讲学期,其余7个月,除假期和大小法会用去1个多月外,余下的时间都用于读书。
显宗学院的学僧要学完因明学、般若学、中观学、俱舍学、戒律学等藏传佛教格鲁派显宗方面的五部分课程,需要在13个班级中,花费15年的时间。其中,学习有关推理、论证方法以及有关思维方法的因明学,要上卡多噶玛、卡多广、堆仲、堆钦、达仁等5个班级,费时5年;学习增长智慧才能的般若学,要上央萨肖、央萨广、噶当布和噶玉哇4个班级,用去4年时间;学习佛教关于不执着诸法有无二边、观中谛之理说教的中观学,要上吾玛萨和吾玛格2个班级,用2年时间;学习论述佛教人生观和世界观的俱舍学,要上佐这1个班级,用4年时间;学习专讲僧人行动规矩的戒律学,要上噶仁1个班级,时间不定。学习中所用的教材,有《现观庄严论》、《中观论》、《入中论》等藏传佛教经典著作,也有这些显宗学院宗师自己编撰的讲义。顺治和康熙年间的一世嘉木祥阿旺宗哲(1648—1712年),他编写的讲义不仅用作哲蚌寺果莽札仓学僧们的教材,而且也供拉卜楞寺和塔尔寺的学僧们作教材用。
显宗学院的学经僧人花费15年时间、学完5部经典课程之后,还要继续学习5至10年时间,根据学习成绩,由老师推荐提名,经学院堪布认可,去考取格西学位。格西学位共四等。一等格西叫作拉仁巴,是学经僧人中佛学知识最渊博的高僧,是在藏历正月祈愿大法会上,经过三大寺僧众考取的。大法会一般举行20余天,考取格西学位是大法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天考试1至2名,被考学僧要在大昭寺讲经院立宗答辩。考取的学僧还要参加复试,达赖喇嘛亲自参加,和相关僧职人员评定后,作出是否录取的决定。这样录取的学僧,还要经过正月法会的再次立宗答辩,才能最后张榜公布。一等格西学位一般只取前六、七名。考取者按惯例由甘丹赤巴率领绕大昭寺一周,让僧俗人众瞻仰,以示尊荣。
三等格西叫林塞,是在本寺院范围内经过立宗答辩考取的。每寺录取名额5至8名不等。
四等格西叫多仁巴,是在本学院内立宗经过答辩考取的。录取名额在10人左右。
应当指出的是,学僧在考取格西学位后,要向全学院僧众发放布施和茶饭,也要向堪布和上师作供养。这是很大的一笔费用。一些贫困的学僧无力承担,因而他们也就不可能取得格西学位。取得格西学位以后,学僧在显宗学院的学习便结束了。他们或到寺院去做堪布;或到密宗学院继续学习;或继续留在寺院中,收徒讲经;或走入社会,诵经弘法。到底怎么样,完全依取得格西学位僧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其次是密宗学院的教育。藏传佛教格鲁派密宗学院的教育可分两类。一类是普通的密宗学院,即昂巴札仓。在这里学习的僧人称为昂巴札巴。哲蚌寺、色拉寺、札什伦布寺等密宗学院就属于这一类。学僧在这里专修密宗,而不习显宗。这些僧人还念咒、降神、祈雨、防雹,因而可以得到西藏地方政府的一些俸禄。昂巴札巴可以考取昂仁巴密宗学位。另一类是拉萨上、下密宗学院,它们独立于拉萨三大寺之外。这里的僧人称喇嘛居巴,即修显宗,也修密宗。喇嘛居巴一部分来源于没有取得格西学位的显宗学僧,他们被称为吉仁巴;另一部分是在显宗学院取得格西学位后的深造者,被称为佐仁巴,是密宗学院的正宗僧人。
密宗学院学僧要研习事续部、行续部、瑜珈续部和无上瑜珈续部四部经典。佐仁巴经过3年以上的学习,可担任高一级的僧职,例如堪布等。有的还可以升为法王,即甘丹赤巴的候补高僧,不过只有两位,即夏仔曲吉和相仔曲吉。因此,真正在密宗学院学习后,升为法王即而又可以升任甘丹赤巴的人,除了要具备学问、资历等条件外,还必须是长寿者。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甘丹赤巴是甘丹寺的主持,格鲁派始祖宗喀巴的传承弟子,职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权力很大。
再次是时轮学院的教育。这是专门研习天文、历算等专门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学院。不是所有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都设有时轮学院的,只有塔尔寺有1所时轮学院,名丁科札仓,拉卜楞寺有2所时轮学院,即丁科札仓和吉多札仓。时轮学院的组织机构大体上同于显宗学院和密宗学院。时轮学院的僧人要学习天文、历算等专门知识,毕业时应独立编写一年的年历。由此可见,时轮学院学习的内容,同藏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有密切关系。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所以设立时轮学院,也是适应了藏族社会发展的需要。
最后是医宗学院的教育。医宗学院主要是学习医学方面的知识,这也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适应藏族社会生活需要而设立的。据统计,塔尔寺有1所医宗学院,名曼札仓;拉卜楞寺也有1所医宗学院,名曼巴札仓。医宗学院的组织机构也和显宗学院和密宗学院相同。医宗学院的学僧主要学习一些医疗技术知识,还要外出采药,加工炮制,并进行一些医疗实践活动。医宗学院的学僧在掌握了一定的医疗知识和技术以后,经过考核,成绩及格,可以得到曼仁巴学位。
谈到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寺院教育,还应提及塔尔寺的法舞学院欠巴札仓。原来,寺院举行法会期间,一般要举行“跳欠”活动,跳欠俗称“跳神”,藏语叫“尕欠”,这是一种带有独特味道、富于宗教色彩的舞蹈。塔尔寺法舞学院的《法王舞》和《马首金刚舞》最出名。佛教认为,法会举行跳欠活动可以驱逐魔鬼,去掉不祥,所以,法舞的各种姿态都表示以武力降伏一切妖魔鬼怪。塔尔寺设立法舞学院的缘起是,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七世达赖喇嘛9岁,被青海蒙古僧众迎到塔尔寺供养。于是,七世达赖决定在塔尔寺设立法舞学院,派布达拉宫南杰札仓的舞蹈师前来教习舞蹈、乐器,赐给扮演法王、马首金刚等角色用的文武护法面具几十副,还有其他舞衣、法器等。从此,塔尔寺每次法会期间都要举行跳欠活动。乾隆十三年(1748年),西藏永安寺七世济咙活佛把自己在塔尔寺的活佛院捐给塔尔寺法舞学院,从此,法舞学院有了自己的排练场地。法舞学院作为塔尔寺的一个机构,专用于举行法会时的跳欠活动,最高僧职是“欠哄”,相当于札仓堪布,另有舞蹈教师名“欠郭”。举行法会参加跳欠的僧人,一般是从显宗各学院临时抽调的,从法舞学院领取一定的布施。
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寺院教育,在清前期培养、造就了一批人才,例如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1617—1682年)、三世松布(1704—1787年)、三世土观(1737—1802年)、三世章嘉(1717—1786年),司都(1700—1774年)等人。这些人都有许多著述问世,对藏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此外,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寺院教育在积累藏族历史文化典籍、传播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世上曾流行这样一种说法,在过去的西藏,“舍寺院外无学校,舍宗教外无教育,舍僧侣外无教师”。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清代前期,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寺院教育对推动藏族文化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是应当肯定的。当然,藏传佛教寺院教育宣传虚无缥缈的佛教教义,把许多学僧束缚在为争得学位而苦读经典的神学牢笼之中,其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