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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多种体裁的官修诸史(第1页)

第二节 多种体裁的官修诸史

一、《明史》

《明史》是我国二十四史之中最后一部,也是官修正史中体例较严谨、内容较好、编纂时间最长的一部。

《明史》的修撰,从顺治二年(1645年)开局诏修到乾隆四年(1739年)书成刊印,历时95年之久。如果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编修算起,也花费了整整60年时间。从着手准备到全书告成刊印,之所以用去近一个世纪,历经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一是因为清初社会矛盾激烈,时局动**,人才缺乏,条件不备;二是由于清朝统治者对修史的专横控制,史馆人事屡变,总裁调动频繁。早在顺治初年,冯铨、洪承畴等负责这项工作,当时由于时局未定,各地抗清斗争不止,加之洪承畴等人不但缺乏史学修养,而且身为降臣,对修明代历史自然避忌多端,没有什么成效而告终。康熙十八年征“博学鸿儒”,重开史馆,正式修撰《明史》。当时人才济济,史料备具。但清统治者加强思想文化的专制,文字狱不断,因私著明史而被构陷入狱者不断出现,致使史家视修撰明史为危途。再加上处理明代万历朝以后明清之间的关系,以及明清之际全国各地抗清的事迹是一难题,在史书体例上如何安排南明福、唐、鲁、桂诸王政权,更有困难。这些问题,在清朝政局完全稳定之前不可能寻找到一个较为稳妥的解决办法,自然影响到《明史》的修撰进程。

清朝修撰《明史》,参考史料之富,动用人力之多,都是空前的。除了官修的《明实录》和《明会典》外,还有大量的私人著作可资参考。因为自明朝中叶以来,私人写史之风盛行,因而记述明代故事的史籍特别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曾指出:“明人学无根柢,而最好著书,尤好作私史。”这些记录本朝史事的明代作品,如邓元锡的《明书》、王世贞的《弇州史料》、何乔远的《名山藏》、陈建的《皇明通纪》,还有各种杂史、传记等书,卷帙浩繁,内容广博,为清修《明史》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参考史料。清修《明史》,因为距离明朝覆亡不远,“见闻尚接,故事迹原委,多得其真”[9],而且在编纂过程中许多著名的学者都参与其事,可谓人才济济,保证了成书的质量。后又经反复修改,所以《明史》在正史中以体例严谨、材料丰富、内容牴牾较少,而被后世史家誉为上品。在二十四史当中,除前四史之外,《明史》的地位是比较高的。

《明史》共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另有目录4卷。就内容而言,它记载了明代近300年的史事,基本上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社会问题、民族关系、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情况。如关于农民起义的史料,书中直接或间接记载的地方相当多,尽管史作者的立场是站在农民起义的对立面,但它毕竟反映了当时突出的社会现实问题。因为清朝统治者编写《明史》的目的,是企图把明朝兴亡的历史,引为自己的借鉴,为巩固本朝的统治服务,因而对明代的政治得失、社会矛盾等,都要求在书中加以揭露。因此,书中记载得最详细的内容,是关于明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从洪武时期朱元璋杀戮功臣,到万历时期的阉宦擅权、东林党争等,都备载无遗,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当时政治的黑暗和当权者的暴虐。《明史》对统治阶级人物的评价,一般能做到功过并举,很少有完全的肯定,这是历史著作中值得提倡的一个优点。

《明史》与前代官修诸史相比,在体例上有创新之处。根据明代社会的特点,增设了《阉党传》,专记宦官结党擅权误国;又设《流贼》、《土司》等列传,记述了明代突出的社会问题,为了解明代农民起义和民族关系提供了比较集中、系统的材料。在表的部分,增加了《七卿表》。以前正史有志无图,而《明史》的《历志》则增图以明之,实现了郑樵所提倡的“左图右书,不可偏废”的主张。前代诸史《艺文志》部分大都失之断限,把前代和当代的作品罗列在一起,条理不甚清楚,而《明史》则只记载当代艺文,避免了重复。在史料的取舍和编排上,《明史》采取了较为客观的态度。材料取舍中,凡不可信者,皆弃而不取;对歧说难定是非者,则采取存疑互见的方法,列出各种不同的记载,让读者自己去定夺。在材料的剪裁上,力求多刊载史料原文,尽可能多地保留原始文献,增加了史书的信息含量。

至于《明史》存在的问题,首先表现为有些记事过于简略,如关于社会经济和自然科技发展就记述的很少,未能充分反映出明代自然科学发展的水平。虽然设立了《外国传》,叙述明朝与周边各国的贸易往来和友好交往,但范围仅限于近邻及南洋诸国。像郑和七下“西洋”,前后历经数十年、途经数十国,在世界航海史上堪称壮举的事迹,《明史》记载却十分简略。涉及明清关系的史事,由于清代文网森严,忌讳很多,有关清人入关之前及南明诸王政权、各地抗清斗争和清朝统治者的血腥镇压等史实,记载零星,语焉不详,且多有失实之处。书中专设《流贼传》,对农民起义竭尽诋毁之能事,更是有悖于历史真实。再者,宣扬封建伦理道德,强调君主集权,《明史》也达到了前代诸史所未有的高度。在《忠义》、《孝义》、《列女》等传中,大肆标榜封建纲常名教,暴露出愚弄百姓、维护封建皇权的反动立场。

但是从整体上说,《明史》在编纂方面有不少长处,史料依据丰富,体例严谨,叙事清晰,编排得当,文字简练,称得上是唐以后官修正史中比较完善的一部史书,是了解明代历史的首选著作。

二、《清实录》和《东华录》

《清实录》是清代官修编年体史料长编。全书自太祖努尔哈赤起,至德宗光绪帝止,共11朝,计12部、4404卷(包括《满洲实录》8卷及各朝实录之首卷)。

清代所谓修国史,一般泛指纂修实录。历朝皇帝都非常重视实录的纂修,每一皇帝登极之后,都把纂修前朝实录视为大典,专设实录馆,由宠信大臣主持修撰,最后由皇帝本人审阅钦定。实录修成,分别以汉、满、蒙3种文字缮写正本4部、副本1部,分藏于皇史宬、内阁、内廷和盛京崇谟阁。

清实录

现存清代实录,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均经过“重修”、“核订”。《太祖实录》初修于入关前,兼天聪、崇德两朝的《太宗实录》初修于入关不久,《世祖实录》修成于康熙十一年。康、雍、乾三朝对上述清初三朝实录作了大量的修改加工,使实录中绝大部分失去了初修时的面目。清廷之所以屡次修改前朝实录,主要是出于美化祖先,掩盖清室祖先在立国之初的历史真相和清室内部相互倾轧的内幕,以及暴虐政治和民族压迫的史实。清室祖先原为明朝在建州的臣属,只是在努尔哈赤、皇太极两代才开始摆脱明朝的统治。入关之后,清廷把初修实录中有关这一部分的记载作了彻底的剔除。在乾隆朝重修前朝实录时,对诸如圈占汉人土地、逃人法、文字狱等清朝推行的野蛮和残酷的统治政策,都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删削。有的史事,如牵连七省、迁延三十多年的曾静冤狱,是当时震惊全国的特大要案,而雍正、乾隆两朝实录对此竟然只字未提,“实录”之名多有虚妄。为了使实录的内容编订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的需要,清廷完全置历史于不顾,随时都在对历朝实录进行斟酌修改。光绪时定制,日讲官每日进讲实录一卷,每遇对内容不满意之处,就在讲筵之间加以修改。每次修改完毕,即将前本焚毁,不留任何修改的痕迹。这种随意篡改历史的做法,在数千年的历史上,实在是不多见。清史研究专家孟森先生对此感叹说,清“改实录一事,遂为清世日用饮食之恒事,此为亘古所未闻者”[10],可谓直陈其弊。

《清实录》是以皇帝为中心的大政日志,逐年逐月逐日排列皇帝的活动、诏谕和臣下的奏议,是皇帝活动和诏谕的汇集。臣下的奏章非经皇帝批过不载。《清实录》对皇帝一味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但它毕竟汇集排列了大量的原始档案材料,仍不失为研究清史的史料宝库。它文字不计优劣,记述务求其详,不仅详尽地记载了皇帝的一言一行,以及一些大臣的一生政绩,而且包括了一代刑法政令、科举吏制、钱粮财赋、人口户籍、兵役战争、封疆建置,外交封贡、文化典籍以及自然灾异等社会生活多方面的内容,是汇集清代史料最全的典籍之一。

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清实录》因频繁改动而造成许多内容失实这一缺陷的是《东华录》。《东华录》是清朝史臣因职务之便抄录的历代实录的缩编本。有乾隆朝蒋良骐摘抄的清初五帝六朝《东华录》、光绪朝王先谦所集《东华录》。蒋氏《东华录》成书32卷,起自太祖天命元年(1616年),迄于世宗雍正十三年(1735年),保存了传本所不载的一些清初史料。王氏据改修本实录,仿蒋氏的做法抄录乾隆、嘉庆、道光三朝史料,辑为《东华录续编》230卷;对蒋氏《东华录》加以详编、补充,增至195卷,合称《九朝东华录》;后又增补潘颐福咸丰朝《东华录》100卷和自辑同治朝《东华录》100卷,成《十一朝东华录》,俗称《王氏东华录》。全书在《清实录》未刊行之前,颇为学者所推重。

三、《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是清代官修的一部全国性的历史地理总志。该书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开设“一统志馆”着手纂修算起,前后共修纂过三次。第一次修于康熙二十五年,最初由内阁学士徐乾学主持,后来徐乾学因罪免职,编纂工作一度停顿下来。雍正七年(1729年)敕令各省纂辑通志,“上诸史馆,以备一统志之采择”[11]。在朝廷诏令下,各省通志编纂进度加快,《一统志》的纂修随之恢复。乾隆六年(1741年),畿辅、盛京、山东、山西、河南、湖广等省十七部通志相继修成。乾隆九年(1744年),《一统志》也最后成书,共342卷。其编排次序是按省分述,先有概述及图表,再分别记述一省之内的建置沿革、形势、职官、户口、田赋、名宦。省以下再以府、州分卷,记述一府或直隶州之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寺观、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释、土产共21门。所记时间自清初开国至乾隆八年(1743年)。其体例虽多依仿《大明一统志》,但较之于元明两代一统志,内容充实,考证精详。

该书修成不久,清朝对西北边地接连用兵平定了蒙古、维吾尔等族上层分子的叛乱,版图扩大;加上部分行政区的划分有所变动,职官又有增减。于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十一月,乾隆帝接受御史曹学闵的建议,下令重修《大清一统志》,历经二十年,至乾隆四十九年重修工作告成,凡500卷(含子卷),俗称“乾隆《大清一统志》”。

该书第三次重修是在嘉庆十七年(1812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从乾隆五十年到嘉庆年间,全国的情况又有很多新的变化。特别是户口、田赋、税课较前大有增加,行政区划和职官也有不少新的变化。嘉庆帝令国史馆进行补纂和修订工作。补修工作自嘉庆十七年四月开始,至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完稿,前后耗时32年。重修后增辑资料截止到嘉庆二十五年,故定名为《嘉庆重修一统志》,共560卷。书中乾隆五十年以前的内容悉抄旧志,稍有修改;增辑部分,主要取资于朝廷各部、院、寺、监及各省的册籍,同时又博采群书,特别是国史、地方志和《天下舆地全图》等。与前两部《大清一统志》相比较,《嘉庆重修一统志》不仅叙述的时间长,而且内容更加丰富,体例日臻完备,考订也更精详。是中国古代最完善的一部全国性地理总志。

四、续三通和清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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