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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语言文字的变革与研究(第1页)

第四节 语言文字的变革与研究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书面汉语一直以文言为正宗,使书面语与口语严重脱节。一方面这种以文言为正宗的书面语有助于中华民族多民族、多方言的统一国家的维护和中华文明的巩固;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文言自身的局限性暴露得越来越突出,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先进科技文明对古老中国文化的冲击,以文言文为书面语越来越成为社会变革、文化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文言文退出统一书面语的历史舞台,用现代书面汉语取而代之,乃是近代中国汉语语言发展的必然方向。而这个过程,大约经历了晚清的白话文运动,五四白话文运动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众语运动这三个时期。现代书面汉语的形成与中国社会变革的深入发展密切相关。

一、从白话文到大众语

19世纪末,随着变法维新运动的兴起,出现了要求书面汉语改革的潮流。站在这个潮流最前面的是黄遵宪、裘廷梁、陈荣衮等人。他们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讨伐文言,而且成绩显著,形成了晚清的白话文运动。清末白话文运动的主要功绩是动摇了文言文的正宗地位,为白话文的登台作了相当的舆论准备。但是,那时的白话文运动没有把废除文言与反封建结合起来,推崇白话主要还停留在制造舆论上,没有产生像样的白话文作品,甚至有不少主张废文言的文章本身就是用文言写成。所以,经过后来的五四白话文运动,白话文才开始真正取代文言而成为文坛正宗。这是五四白话文运动的伟大功绩所在。五四时期的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开发民智”,不仅仅是要反对文言这种早已僵化的书面语形式,而且要反对以文言为表现形式的封建文化内容,提倡科学和民主。

1919年,五四白话文运动开始发轫,胡适、陈独秀、鲁迅、钱玄同和刘半农等人是这个运动的发起者。1919年1月,留学美国的胡适在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上发表了他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由此揭开了新一轮白话文运动的序幕。在这篇文章中,胡适一反传统观念,明确提出以白话文学为正宗的主张:“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的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胡适在文章中还提出了八条改良原则。对于被正统派视为文学小道的、与现代书面汉语一脉相承的白话文学推崇备至。继《刍议》之后,1919年2月《新青年》第二卷第六号上又发表了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一文。在文中,陈独秀举起了白话文运动的伟大旗帜,并提出了实行文学革命的“三大主义”。这“三大主义”之中的每一个“主义”都包含着书面汉语的革新问题。同年,在复胡适的信中,陈独秀更坚定地表示,“以白话为正宗”势在必行,没有讨论的余地。“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的余地。”著名学者、国学大师章太炎的门人钱玄同也挺身而出,积极支持白话文运动。他在给陈独秀的信中,不仅绝对赞同胡适的观点,而且主张“对于迂谬不化之选学妖孽与桐城谬种,实不能不以如此严厉面目责之。”1919年5月,刘半农在《新青年》发表《我之文学改良观》完全等同胡适、陈独秀和钱玄同的意见。他认为要“废文言而用白话”非一日之可成。要“以前此研究文言之功夫研究白话,虽成效之迟速不可期,而吾辈意想中之白话新文学,恐尚非施(耐庵)、曹(雪芹)所能梦见”。他还提出:“于白话一方面,除竭力发达其固有之优点外,更当使其吸收文言所具之优点,要文言之优点尽为白话所具,则文言必归于淘汰,而文学之名词,遂为白话所独具,固不仅正宗而已也”。

对于建设什么样的白话文,胡适在1918年发表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发表了更为成熟的看法。他说:“我们可尽量采用《水浒》、《西游》、《儒林外史》、《红楼梦》的白话;有不合今日的用的,便不用他;有不够用的,便用今日的白话来补助;有不得不用文言的,便用文言来补助。”但他的这种观点,仍然是以施耐庵、曹雪芹式的白话为主体,使“今日的白话”只处于“补助”地位,因此在30年代招致了人们的批评。究其原因,就是当时白话的标准问题、基础方言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五四白话运动的业绩之所以远远超过晚清白话文运动,一方面因为它顺应了时代潮流,将白话代文言视作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和思想启蒙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五四时期出现了一批身体力行的“善作白话者”。蔡元培先生在评价晚清的白话运动时曾指出,“那时候作白话文的缘故,是专为通俗易解,可以普及常识,并非取文言而代之。”胡适在1934年发表的《所谓〈中小学文言运动〉》一文中也说:“他们的失败在于他们自己就根本瞧不起他们提倡的白话。他们自己做八股策论,却想提倡一种简易文字给老百姓和小孩子用,殊不知道他们自己不屑用的文字,老百姓和小孩子如何肯学呢?所以我们在十七八年前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时,决心先把白话认作我们自己敬爱的工具。”黎锦熙在《国语运动史纲》中也谈到实践白话文的转变过程。他说,1917年国语研究会虽然主张改国文为国语,但“自己做的这些文章,都还脱不了绅士架子,总觉得‘之乎者也’不能不用,而‘的么哪呢’究竟不是我们用的”。后来,在胡适从美国寄回来的白话明信片的暗示下,“才觉得提倡言文一致,非‘以身作则’不可。于是在京会员中,五六十岁的老头儿和二三十岁的青年,才立志用功练习作白话文”。1918年5月,《新青年》的文章全部改用白话文。到1919年,《每周评论》式的白话小报全国有四百种之多。1920年以后,一些著名的刊物如《东方杂志》、《小说月报》等也改用白话文。192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明令全国国民学校的国文科改为国语科,并废止原来的文言教科书,白话文的地位大大提高,阵地基本上巩固了下来,最终跃居于汉语书面语形式的领导地位。文言文的使用率则越来越低。

白话文的广泛运用大大促进了中国现代科技文化的发展和与世界各民族、各文化的交流。不仅其应用范围日益扩大,而且体系也日益完善,反映现代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的词语大量涌现,如“逻辑”、“话剧”、“托拉斯”、“前列腺”等[2]外来语成分、方言词成分也不断增长。可以说,中国当代科学技术及思想文化的基本词汇体系,都是在此时奠定的基础。这些用语和词汇早已和我们今天的生活密不可分。

然而,白话文的推广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时有波澜。当时的许多文人对文言文难舍留恋之情,文言文仍有相当的势力,其代表人物是章士钊。当时,章士钊在他主办的《甲寅周刊》上布告征文,不要白话。他主持的农业大学招收新生时,也“限令不为白话文”。当了教育总长后,又下令尊孔读经。全国有不少地方的教育机关禁止使用语体文,一般公文、广告及应酬文以至政府机关的各种考试和许多报刊文章都使用文言文。1934年5月,南京和上海之间又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文白之战。汪懋祖在《时代公论》110号上发表《禁习文言与强令读经》,将五四以来所提倡的“现代体语文”比之为“洪水猛兽”,赞扬文言是“轻便之利器”,而贬低白话为“粗笨之工具”。并颂扬“何(键)、陈(济棠)辈之主张尊孔读经”是所谓“豪杰之士”。《时代公论》第117号还发表了许梦因的《告白话派青年》,认为“白话必不可为治学工具。今用学术救国,急应恢复文言”,并说“白话之实质,为外国的而非中国的”。

为了反击这股逆流,上海许多报刊发表了大量的讨论文章,汪懋祖、许梦因的观点遭到不少人的驳斥。后来,讨论的中心转移到“大众语”的问题上。最初提出“大众语”这个名词的是上海的陈子展。1934年6月18日,陈子展在《申报·自由谈》上发表了《文言——白话——大众语》一文,认为文言白话的论战早已分出胜负,现在应该比白话更进一步,“提倡大众语文学”。并认为,所谓“大众语”,“包括大众说得出、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文字。标准的大众语,似乎还得靠将来大众语文学家的作品来规定”。他又说:“所谓大众,固然不妨广泛的说是国民的全体,可是主要分子还是占全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以及手工业者,新式产业工人,小商人、店员、小贩等等。”6月19日,陈望道在《申报》副刊《自由谈》上发表《关于大众语文学的建设》,对“大众语”的性质作了补充说明。他认为陈子展只提出了说、听、看三样为标准是不够的,写也一定要照顾到。要符合“大众说得出,听得懂,写得顺手,看得明白的条件,才能说是大众语”。后来在《大众语论》中,他对这个定义作了修饰,改为“大众语是大众说得出,听得懂,写得来,看得下的语言。”同年7月,陈望道又在《中学生》第47期发表《这一次文言和白话论战》,认为此次论战“场面的广阔,论战的热烈,发展的快速,参加论战的人数的众多,都是‘五四’时代那次论战以后的第一次”。

当时许多著名学者和作家,如叶圣陶、胡愈之、吴稚晖、傅东华、胡适、夏丏尊、黎锦熙、胡绳、任白戈、徐懋庸等,都发表文章参加论战,其意见也相当分歧,约可分成大众语、文言文、(旧)白话文三派。大众语派主张纯白,文言文派主张纯文,旧白话文派主张半文半白,或叫不文不白。陈望道是这次论战的主将。1934年6月10日,他给周予同等人写信,发起大众语运动。信中说:“弟近鉴于复古气味极重,如不努力,连以前我们曾经拼命争得的一点白话,也将不保。已约了十几人,作比白话稍进一步的文学运动。曾经会过一次,举了一人做宣言。”陈望道提出,要做到普及大众语,“有三种统一必须都做到。(1)是语言和文字统一,这样笔头写的便是口头说的,不另学一种不必说的语言,自然省事省力,容易普遍。(2)是统一各地的土话,这里写的别的地方的人也看得下,这也是容易普遍的一个条件。(3)是统一形式和内容,不止语言形式接近大众,就是意识内容也接近大众,说的不是违反大众需要的话,也是容易普遍的一个条件”。“现在大众语派正在努力的,积极方面便是探求做到这一步的途径,消极方面便是破坏做到这一步的障碍的工作。”陈望道所强调的“三种统一”,代表了这次大众语讨论的最高水平。

大众语运动的开展,是白话文运动的发展和深化,对建设真正的“国语”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国语”建设的其他方面

在中国这样一个文言文占统治地位长达两千年的国度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20世纪30年代,要建设一种新的、现代的书面汉语形式,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书面汉语的现代化不仅只推倒文言便算成功,还要统一各地的土话,确立标准语,推广普通话,还要在意识内容方面做进一步的工作。因此,与推广大众语同行的是确立现代标准汉语的国语运动。

现代标准汉语,在五四时期叫“国语”。它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清末的国语统一运动是以北京话为标准;1906年,拼音文字的制定者朱文熊提出了“普通话”一词,民国初年,则采取双重标准,南北兼顾。到20世纪20年代以后,再规定以北京音为标准。20世纪初,“国语统一”的口号方始提出。晚清时制定《学堂章程》,规定“以官音统一天下之语言”。从此拼音运动与国语统一运动步调一致,相互促进,但收效甚微。民国建立之后,标准话的基础方言成了有争议的问题。1913年,民国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到会会员44人,分为南北两派。南方会员坚持把传统音韵学中36字母里的13个浊音列入注音字母,北方会员却坚决反对。最后投票表决,南方派胜利,入声作为第五声进入了国音。

这个旧的国音标准通过之后,遭到各种持不同标准人的批评。1919年《国音字典》出版,1920年就发生了“京国”之争。南京高等师范的张士一著《国语统一问题》,要求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要以至少受过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音,并要求重新制定字母。他的主张得到全国教育联合会的赞同,该会决议请教育部“定北京音为国音标准,照此旨修正《国音字典》”。教育部发布训令予以否决,但此后不断有人翻案。1923年,黎锦熙写成《北京入声字谱》,主张将爽快干脆的北京声调作为国语的声调标准,而废止国音中的入声。经过一番斗争,1926年,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推举王璞、钱玄同、赵元任、黎锦熙等人为起草委员会,对旧国音进行修正,使读者一概以北京的普通读法为标准。这个修改后的方案就是“新国音”,真正体现“新国音”语音系统的是1932年教育部公布的《国音常用字汇》。从清末的“官话”到民国初年的“老国音”到后来的“新国音”,现代标准汉语的确立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最终得到了全社会的承认。

共同语的语音标准必须以某一自然语言的语音体系为根据,才有可能真正地确立起来。关于共同语标准多年的研究、争论,启发了人们的认识。因此黎锦熙先生在《国语运动史纲》中又说:“积三十年之经验,接受了许多语文学、语音学专家的诏示,参证了许多教育家语文教学上的实验,到了民国二十一年,我们才毅然决然公布这种地方语(按:指北京话)为国语的‘活’标准,把那‘莫须有’、‘莫巴鼻’的普通话,给以调整、修改,让它能有个确实的核心。”在今天看来,用北京话作为汉民族共同语的全面标准,未免失之过窄,因为北方方言是汉民族共同语的基础方言,只以北京话为准,很难顾及全面。但是,就共同语的语音体系而言,确认北京语言为标准,是大家已经取得了规律性的认识,对于现代汉语标准语言的确立推广,其功甚伟。而现代汉语标准语言的确立,对于促进中国全国范围内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现代汉语标准确立的艰难和复杂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首先是有着较为正宗的汉族血统的南方人,特别是长江流域的南方人,认为北京音是由河北方言杂以满语而组成,不是正宗的汉音。这种观点的背后所隐藏的是深重的民族情感。当时的人们“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意识很深,他们心目中理想的标准语,应是以保持“纯粹”的“夏音”为第一原则。因此许多人主张以江汉之音为国语标准音的基础。连傅斯年这样的著名学者也不屑于说北京话,更有许多南方人瞧不起北京话。其次,从语言学角度来说,北方地区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冲突剧烈,动**不安,语音演变较快,因而丧失了中古的音类区别,但在许多比较保守的方言中,中古的汉音却较好地保留了下来。因此语言学家们对北京音的评价也不高。但从明代以后,北京便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官话”经过数百年的持续发展,具有全国性的影响力,因此,其他方言都不能取代北京话在国语标准音制定时的优势。

与白话运动相配合的,还有汉字的拼音运动。19世纪晚期,面对中国经济和文化的落后以及内忧外患的政治局势,许多知识分子对汉字的文化功能也产生了怀疑。如何评价汉字的文化功能、社会功能,要不要废除汉字,为汉语制定一种新的拼音文字。或者同时使用汉字和拼音字两种文字,以及制定什么样的拼音字文字,围绕着这些问题,人们进行了长期的争论、探索和实践,出现了一次又一次的新文字运动。首先是切音运动,从清末已经开始。但早期的切音方案各具土风,多为拼写某一种方言而设计,后来才逐渐发展为以拼写官话为主。其后的国语统一运动使各种“土风”方案逐渐失去意义。研究切音字的人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即汉字难学,并将中国科技文化的落后归结于汉字的繁难。在清末的二十几种切音方案中,影响较大的只有卢戆章、王照和劳乃宣三家。他们的理论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还有一定的影响。

白话文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而最终赢得了胜利,但它始终存在着一个规范化问题。直到今天,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人们。白话文普及之后,由于西方文化的影响和翻译作品的传播,因而“欧化”语法不断出现,对汉语产生了十分明显的影响。如在动词后面附加“着”、“了”、“那”、“哪”的分用“的”、“地”、“底”的分用以及“他”、“她”、“牠”的书面区别等。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顾汉民族语言习惯的机械模仿,如有人将“他”、“她”、“牠”在口语上分别读为“ta”、“yi”和“tuo”;有人拼写汉语姓名,将姓倒置在名后。还有人模仿欧化句法,将汉语习惯说的“她是一个寡妇,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欧化成“有着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做着寡妇的她”等。对这些不规范的语文现象,当时许多人都提出过批评。瞿秋白便指责那些一味模仿而不顾汉语民族习惯的句法为“极恶劣的中国话”。鲁迅先生也提出,可以“支持欧化式的文章”,但那为的是“立论的精密”,而不是“故意胡闹”。关于方言词语的规范,鲁迅先生曾举过两个典型的例子,来说明普通话和方言在运用上的取舍原则。他说:“上海叫‘打’为‘吃生活’,可以用于上海人的对话,却不必特用于作者的叙事中,因为说‘打’工人也一样的能够听懂。”再如“回到窝里向罢”,他也认为“反不如说‘回到家里去’的清楚”。因此他告诉我们,凡是普通话中有相当的词语,可以表达同样的效果,那就不必使用方言。至于方言中的—些“很有意味深长的话”,鲁迅先生也主张可以吸收到普通话里来。事实上在五四时期,有不少方言词语已经进入了共同语的语汇,如北京方言中的“摆设”和“甭”,上海方言中的“垃圾”和“货色”,东北方言中的“哭鼻子”和“老伴儿”等。因为共同语的丰富发展,必须不断从各方言中吸收有用的成分,才能够更好地表现现实生活。直到今天,这种过程仍在继续。

随着汉语拼音化的实现,字量的研究也提上了日程。研究字量是为了找出并确定现代汉语规范化之后的常用字和通用字究竟各有多少,是哪些字。1913年2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的时候,选取了当时通用的6500多个汉字,经过一个多月的讨论,最后用投票的方式审定了其标准的“国音”,并辑为《国音汇编草》一书。1918年,吴敬恒等人“将审定之字,改依《康熙字典》之部首排列”,另又增加“未及审定而不可阙之字,或一字而但定主要一义而未及审定其他义者”,还有“俚俗及科学新增之字六百余”,约计6000多字,定名为《国音字典》,于1919年9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初印本)。1920年12月,经北洋政府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校核订正,由教育部以训令正式公布了《国音字典》。1921年6月,再次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名为《教育部公布校改国音字典》,共收入13000余字。这部字典实际上是20世纪由中国政府机构正式公布的第一个现代汉语用字表。到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又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决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此即所谓“新国音”。1932年5月,《国音常用字汇》由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共收正字9920个,又“别体重文”(异体字)1179字,“变音重文”(异读字)1120字,总计12219字。这部《国音常用字汇》的公布,不但确定了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新国音”,而且增收了一些通用的简体字,其正文按“注音字母”的音序排列,从而建立了现代汉字在量、形、音、序等方面的初步规范。它是民国时期整理现代汉语用字的一个总结性成果。

《国音常用字汇》虽然统计出了规范汉语最基本的通用字量,但在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汉字却远没有这么多。1921年,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和他的助手们开始用统计的方法研究白话文的用字量。他们“以儿童用书、报章、杂志、儿童作品、古今小说、杂类六种材料,取其中一集,或一册,或一期,或一编,或一回,以五十五万四千四百七十八字中,分析得四千二百六十一个单字”[3],编成《语体文应用字汇》一书,1928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1929年,敖弘德继续陈氏的研究,发表了《语体文应用字汇研究报告》,从46847字的语料中,选定“语体文应用字汇”4339字,较陈氏多出78字。1930年,王文新发表《小学分级字汇研究》(上海民智书局出版)。他根据小学作文和小学国语教科书两种材料共计511187字,选定小学应识字量为3799字,其中初小四年应识2546字,高小二年再识1253字。后来的研究者,大都是根据已有的各家常用字汇编成综合统计。如庄泽宣的《基本字汇》,李智的《几种常用字汇各字次数的统计》,蔡乐生的《常用字选》等。这些研究成果,基本反映了民国时期白话文常用字的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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