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让成人听到儿童的声音。通过“儿童的声音”报告会等形式,鼓励大众媒体去采访和报道儿童的声音,通过媒体放大儿童的声音,使儿童关心的问题以及他们的声音能够被听见、被尊重和付诸行动。
【案例三】
“棒小子网”奥运征文
“棒小子”是北京上地小学一年级四班王东来。6岁时开始学习设计制作和运行“棒小子”网站,被媒体称为最小的CEO。“棒小子”网本身体现了儿童参与精神。北京申奥成功,“棒小子”在首页上打出“我们的愿望实现了!!!!现在就看我们的了!!!”,发起“2008我×岁”征文。“棒小子”率先写了一篇“2008年我15岁”,这是一篇“致北京申奥委主席先生的公开信”,信中表达了申奥成功的欣喜心情,同时提出:“奥申委为什么没有一个小委员?是因为我们太小了吗?”“我知道奥运会的精神是‘重在参与’,我代表像我一样的儿童表达参与的愿望,它能实现吗?”
在这三个案例中,案例一表现的是政府行为;案例二是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下的民间组织行为;案例三是儿童的个人行为。我们可以以此为基础,继续在各个层面上推动儿童的社会文化参与。
(二)儿童参与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儿童参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卜卫在《儿童参与的实践》一文中列举了以下挑战:[3]
1。社会、学校、家庭和文化建设中,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儿童有效地参与,保障儿童的意见能够被决策者听到
儿童在社会中参与机会较少。在多数情况下,由成人单方面决定有关儿童的事项,很少征求儿童的意见。例如,媒体报道教育改革,记者很少去采访并刊登儿童的意见;又如,儿童文学评奖、儿童电视节目评奖,从来就没有一个独立的儿童评审团来决定评奖事宜;在学校里,重要的学习、娱乐活动主要是由校方决定,儿童将服从学校的安排。即使是“六一”国际儿童节的活动,也大都由成人来决定。在家庭里,多数父母也习惯单独为孩子的升学、购买物品、交朋友、娱乐等活动做出决定。在文化活动中,一般由成人决定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然后要求儿童参加,以烘托气氛。儿童在此类活动中其实被看做了“装饰品”。
2。儿童不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首先是农村儿童与城市儿童的平等机会。当我们从电视或其他媒体上看到儿童形象时,当我们听到儿童在重要会议上发言时,这些儿童大都是城市儿童,似乎中国儿童都是城市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城市儿童成为中国儿童的代表。但统计表明,中国儿童大部分是农村儿童。1990年人口普查统计资料说明,在3亿1300万14岁以下的儿童中,14。7%是城市儿童,6。4%是镇儿童,78。9%是县以下儿童(农村儿童)。人口统计资料还表明,儿童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高的地方,大多数是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
3。残疾儿童的参与问题
残疾儿童经常被社会文化活动忽略。在大多数有关儿童的海报;宣传画、招贴画中,儿童的形象从来都是健康的、快乐的、漂亮的等,几乎很难看到正面的残疾儿童形象。1987年中国残疾人口调查表明,儿童人口中有2。7%是残疾人,约850万。但我们在社会上、在媒介中却很少看到残疾儿童形象,我们用“隐匿”方法遮掩了社会对残疾儿童的歧视。他们或许不能上学,那么,他们如何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同样,流动人口的子女、少数民族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也会遇到诸多问题。即使是在同样的条件下,仍然存在参与机会不平等的问题。例如,同在大城市,同在重点学校,教师对学习成绩好的儿童、听话的儿童、容貌漂亮的儿童的偏爱,仍然可造成机会不均等。即使在孩子中间,也存在着“霸王”或弱者,他们之间如何平等地发表意见。
4。儿童占有参与资源的不平衡
中国儿童占有参与资源的不平衡。包括:有关参与的理念,例如,在同样年龄的儿童中,由于文化程度不同,以及城市儿童对公共事务的理解和参与经验多于农村儿童,城市儿童会更有能力理解和运用参与的理念;有关参与的信息,城市儿童或受到国际组织关注的部分农村地区的儿童比其他儿童容易获得更多的参与信息;有关参与的活动,例如,在我们国家中,哪些儿童更能利用媒体参与,哪些儿童更能使用互联网参与。我们的媒体是城市儿童的媒体还是农村儿童的媒体?应该指出,在儿童参与过程中,媒介资源的接近权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儿童媒介发展极不平衡,农村地区儿童媒介资源严重不足。尤其是印刷媒介,主要分布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的大、中城市,占儿童总数的84%的农村儿童较少有机会享有这些资源。不仅如此,儿童媒介内容也比较城市化。从儿童电视、广播节目、儿童报纸、杂志的栏目设置也可以看出这种城市化的味道。在全国范围内,只有一家儿童媒介可以说是为农村孩子服务的,那就是安徽的《农村孩子报》。
近年来,党和政府、教育工作者比较关心动画节目、卡通图书和杂志的问题,但对更多的农村孩子来说,可能更需要的是丰富多彩的有线广播节目、反映农村孩子生活的电视节目和印刷媒介。
【案例】
儿童参与权:我们是不是一直在忽视[4]
儿童参与权,对于我来说是一个迟来的概念。第一次被它吓了一跳是在中青网的“儿童表达中心”。在那里,自愿报名来的孩子们,有一块小小的、但是很特别的空间给他们使用,孩子们自己采写编辑,用自己的方式制作新闻,说自己想说的话,表达内心的真实感受。
我非常羡慕这样的孩子。记得小时候,我们家里一来客人,我总是被父母喊出来,表演诗朗诵之类的小节目,我的节目一直持续到上初中为止。还有,我的父母和很多中国父母一样,总是喜欢强迫我为陌生的客人倒酒,并把这种举动作为知书懂礼必不可少的教诲方式。现在想来,我在儿童时代,乖得不能再乖了,我从来就没有问过自己愿意不愿意,喜欢不喜欢,大多数时候,我总是不假思索地扮演给父母“装点门面”的角色。
一位哲学家曾说,当一个儿童提到自己的时候,不再说“明明渴了”,而是说“我渴了”,那么,这个孩子就已经有了自我意识。可惜的是,孩子们的自我意识常常是在大人们的呵斥、指责、摆布甚至溺爱中被削弱,更多的孩子习惯于服从父母的安排和老师的调遣,说出的话根本没有自己的主张。
还有一件事情,也给人以震撼。去年夏天,中青网派出一些大学生志愿者到贫困地区采集儿童的声音。这些志愿者和儿童聊天,问他们的生活、兴趣、理想。结果,很多孩子对着录音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们憋得脸都红了,有的孩子哗哗地流下了眼泪。之后,一些信飞到北京。一个小孩子在信中写下了歪歪扭扭的字迹:“我大声地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能听我说话!”
他们说不出话来和他们的感谢,是因为很少有人能听他们说话!
想一想,我们是不是一直在忽视儿童的参与权?
什么是儿童参与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卜卫说,第一,儿童不应该被简单地视为一个弱小的群体而仅仅需要特殊的照顾,他们应当作为一个拥有权利的群体而被所有人尊重;第二,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之一,而不是成人的恩赐;第三,儿童有权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儿童也有权要求成人倾听和参考自己的意见。
按照这样的标准,我们这个社会是太缺乏儿童参与意识了。卜卫举了很多例子:人们在提起儿童的时候,习惯说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经常有意无意漏掉“参与”;在讨论有关儿童的事项时,几乎不征求儿童的意见,如与儿童的关系最为密切的教育改革,常常是成年人为一些概念吵来吵去,并不关心儿童的感受;又如儿童文学、儿童电视剧评奖,从来就没有一个独立儿童评审团来决定评奖事宜;六一儿童节,儿童们的活动却完全由校方安排;家中的娱乐、交友、家庭事务,很少有家长真正听从儿童的意见;儿童经常在一些成年人的会议上致词或者发言,但那根本不是儿童的本意,他们还经常被叫去站在会场献花吹号,但那些会议往往和孩子们没有丝毫关系……
除此以外,被我们忽视的还有儿童获得平等参与的机会。有关资料表明,在我国有79%的儿童在农村,21%的儿童在城镇。但显然,城里的孩子比农村的孩子参与机会更多,他们更多地被选为儿童代表。另外,残疾儿童在儿童总数中占的比重是2。7%,然而,这部分儿童经常被人们歧视,他们发言的机会更是少得可怜,一些流浪儿、孤儿则更少被别人认真倾听。为什么要鼓励儿童参与?因为这个过程将赋予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它能增长儿童的民主经验,帮助儿童形成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使他们成为有能力的独立行使权利的人。
[1]曾凡林,马晓琴,周淼。青少年视野中的儿童参与状况调查[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6(5)
[2]卜卫。儿童参与的实践[S]。中国社会科学院
[3]卜卫。儿童参与的实践[S]。中国社会科学院
[4]桂杰。儿童参与权:我们是不是一直在忽视[J]。中国青年报,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