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竞教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
6。竞教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现金5000元、3000元、2000元。
(三)辅导学生奖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指导学生的作品(文章、书画、科技作品、各类演讲及知识竞赛),在县、市、省、国家级获奖且教师本人同时获奖的分别给予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现金奖励。
(四)教育科研奖
1。教育科研成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认可并领发证书的给予奖励: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现金1000元、800元、500元;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现金3000元、2000元、1500元;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现金5000元、3000元、2000元。
2。教育教学论文在各级正规刊物发表或获奖的,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奖现金200元、300元、500、800元。
3。有关学校工作的宣传报道文章在县、市、省、国家级正规刊物上刊登的,分别奖现金100元、200元、300元、500元。
(五)各类表彰奖
1。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科教师、优秀年级组长、优秀教研组长、优秀管理人员各奖300元(占教师人数的40%)。
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奖现金300元(占全体教师的15%)。
3。获县、市、省、国家级(政府)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个人、模范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分别奖现金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
4。模范奖;获下列“模范”称号的各奖现金300元。
(1)模范家庭(2)模范夫妻(3)模范丈夫
(4)模范妻子(5)孝敬父母模范
5。标兵奖:获下列“标兵”称号的各奖现金300元。
(1)爱岗敬业标兵(2)爱学习标兵
(3)爱学校标兵(4)爱学生标兵
(5)乐于奉献标兵(6)正直、正义标兵
(7)见义勇为标兵(8)文明礼貌标兵
(9)团队协作标兵(10)清正廉洁标兵
(11)诚实守信标兵(12)感恩自强标兵
(13)促和谐标兵(14)教学业绩标兵
(15)创新标兵(16)教育科研标兵
(17)教学常规标兵(18)课外辅导标兵
(19)指导年青教师标兵(20)班级管理标兵
(21)金点子标兵(22)劳动纪律标兵
(23)后勤服务标兵(24)节约标兵
(25)锻炼身体标兵(26)时尚高雅标兵
(六)突出贡献奖
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工作者,每年评选1~2名(可空缺),奖励现金1000~2000元。(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四、审批及发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