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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米小说网>班主任与班级管理第7章 > 第一 班级概述(第2页)

第一 班级概述(第2页)

我国采用班级教学最早的雏形是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它的教学组织形式是采用西方的教学制度,实行分年课程和班级授课制。

20世纪初,清政府废科举、兴学堂以后,才在全国逐步采用班级教学形式。清政府于1904年颁布并试行的《奏定学堂章程》,其中规定各学堂要按学生程度深浅分学级并编班上课。

由学堂一律改为学校,实行分班教学,并设有级任教师是在民国时期。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将清末的各种学堂一律改为学校。当时由于学校规模小,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因而采用由一个教师担任一个年级的全部学科或主要学科的教学制度,称为学级担任制。

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由于当时处于战争环境下,学校制度不尽一致,各根据地根据具体情况办学。为了教育和管理好学生,在一些学校里也安排有专门的教师负责班级工作。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半封建半殖民地教育的结束。新中国的教育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得到迅速改造和发展。依照当时苏联的教育经验和根据地及解放区的教育传统,我国在中小学实行分班教学,并设立专职班主任以取代级任导师。1951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使班级授课制有了社会主义教育的特点;1978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又强调了班主任工作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1988年,国家教委正式颁布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班主任的地位、作用、任务和职责,规定了班主任工作的原则、方法以及任免条件等。这样我国的班级便走向正规化道路。

班级授课制自创立以来,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事实证明它的出现和发展符合社会的需要,对于普及教育、提高教育效率、大面积培养人才,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作为教育、教学的一种传统方式。直至今天,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仍把班级授课制作为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

但是,班级授课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强调标准、同步、整齐划一,不利于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和因材施教,也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和内在潜力的充分发展等。随着以电脑为标志的信息社会的形成,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如美、俄、法、德、日等国,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施多媒体教学,课堂教学任务通过声、光、电来完成。打破学习时间、空间和学习人数的限制,提倡多种教学形式的合理结合,把班级、小组、个别教学综合运用,获得了更好的教学效果。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和教育现状来看,班级授课制较为适应我国的国情。21世纪是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无论是构建学习化的和谐社会还是迅速提高社会生产力,都必须有大批优秀人才。班级是培养人才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成为合格人才的摇篮,是一种特殊的教育环境。因此,我们要使之健康发展,不断完善。

班级的构成要素[4]

班级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根据现代社会学理论,只要社会群体具有以下三个组织特征,便成为社会组织:(1)具有明确的组织目标;(2)具有严密的组织机构;(3)具有严格的组织规范。在通常情况下,班级具有上述三个特征。因此,班级也是一种社会组织。也有的研究者常把学校当做一种社会组织,把班级当做一种社会体系。从社会体系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看,两者有共同的基本要素:即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必须有固定的关系与交互作用;其差别主要是社会组织强调要实现某些特殊目标或宗旨。而社会体系则泛指一般较具固定形式的角色关系,以此为探讨社会行为的基础。

班级是作为一个正式群体而存在的。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班级有其特定的成员、特定的目标、特定的文化、特定的人际交往及特定的功能。从功能的观点来看,班级可以被看做一个社会化的机构,也包含着个性化的功能。为了实现这种功能,班级中存在多种目标,如由课程与教学大纲规范的教学目标等,班级是实现这种目标的机构和主要场所。因此,班级不仅是一个微观的社会体系,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组织。

日本学者片冈德雄认为,班级必须具备五个条件:起码有个学习成长的目标;有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聚集在一起;为了实现既定目标,指导和学习这两种角色分配;这种集体起码要保证持续一定的目标;一般说来应有一定的物质场所。[5]我国学者陈桂生认为:“构成教育活动的要素中,其中有些要素是必要的,缺少这种成分就不能成其为教育;另一些要素属于教育活动的充分条件,条件越充分,教育活动越有效。作为教育活动必要成分的要素,称为教育的简单要素。”[6]在上述构成班级的五个条件中,既有构成教育活动的必要条件,也包括充分条件,从这些条件中可以看出,这些条件包含了构成教育简单要素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但缺少了教育资料这一简单要素。

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学校的社会因素及社会功能与社会的教育因素及教育功能都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在班级这一社会系统之中”。因此,教育活动的简单要素也势必是构成班级的必要成分。“教育资料”即相当于班级中的课程,缺少了课程的因素,班级的成员无疑与社会其他群体的成员一样。

对班级性质的不同认识[7]

近年来对班级的研究已经呈现出多元视角的态势。自20世纪50年代前后以来,班级性质一直是教育社会学研究的经典选题。在已有研究中,班级性质被界定为四种:班级作为社会体系、班级作为初级群体、班级作为社会组织、班级作为“学习集体”。

最早也最具有代表性的从社会体系角度来分析班级性质的是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他对班级之所以是一种社会体系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发。班级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体系与儿童参与其中的社会结构——家庭不同。帕森斯指出,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尽管家庭和班级都具有一个共同的价值,都肩负着社会化的任务,但班级结构尤为重视成就主义和普遍等同性,而家庭则强调归属主义和个别等同性。

持“班级是一种特殊的初级群体”论者主要是谢维和教授[8]。他认为,关于学校班级的讨论实际上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规模问题、规范问题和制度问题。由此从“班级应是什么”的价值观出发,认为班级理应是一种特殊的初级群体,尽管它也具有社会组织的属性。

吴康宁教授在《教育社会学视野中的班级:事实分析与其价值选择》[9]一文中,在依循“逻辑地形图”的基础上,科学的考察学校班级的社会属性,并进而考察的教育指导意义。由此,作者依序论述了班级是一种特殊的社会集群——社会群体;班级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班级是一种社会组织——“自功能性组织”与“半自治性组织”。

除了上述班级定位外,日本学者片冈德雄将班级依次界定为“集体”(group,中文往往译为“群体”),“学习集体”“班集体”;[10]这主要是在“初级群体”的上位概念“社会群体”层次展开讨论。

上述研究丰富了我们对班级性质的认识。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239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2]郭毅:《班级管理学》,3~5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3]檀传宝主编:《德育与班级管理》,237~239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4]郭毅:《班级管理学》,1~3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5][日]片冈德雄:《班级杜会学》,贺晓星译,6页,北京,教育出版杜,1993。

[6]陈桂生:《教育原理》,4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7]檀传宝主编:《德育与班级管理》,233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8]谢维和:《教育活动的社会学分析——一种教育社会学的研究》,177~190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谢维和:《班级:社会组织还是初级群体》,载《教育研究》,1998(11)。谢维和:《论班级活动中的管理主义倾向——兼答吴康宁教授的商榷文章》,载《教育研究》,2000(6)。

[9]吴康宁:《教育社会学视野中的班级:事实分析与其价值选择》,载《教育研究》,1999(7)。

[10][日]片冈德雄:《班级社会学探讨》,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85(3)。张人杰主编:《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531~538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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