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上帝“死了”,而是深化有神论的前提已历史性地死去。不过,神化有神论前提已死,绝不说明当今之人不再询问上帝。他们反而将上帝当作他们生存之最终根据和奥秘来询问。[12]
上帝不是一位人们根本无法与之交谈的上帝、不是我们永远不准在思想上袒护的专制的父亲,而是世界之本原和真实的巨大奥秘。[13]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奥特与海德格尔一样,在否定掉“不合实情的上帝”概念,或上帝的神话有神论的客观化实在这个特征之后,实质上是将上帝作为世界的终极存在而规定。在奥特看来,真正意义上的上帝概念应该被当作“世界之本原”、“最终根据和奥秘”。这里,奥特显然接受了海德格尔哲学“准无神论”特征的影响[14],但在真正的意义上,却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对“常道”本体作为终极存在的规定具有很大程度上的契合性。
在对上帝实质意义的挖掘中,奥特似乎并不太认可“上帝死了”这一命题,而是试图在终极存在的意义上挖掘出真正意义上的“上帝”的奥秘。他认为,“神话有神论”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上帝”根本上死亡,因为,“上帝”的概念具有“位格”的属性:
我们应该避免神人同形同性论,否则就会忽视不可说的上帝的奥秘;我们无论如何必须坚持位格主义,因为它是理解上帝的奥秘之根本。[15]
所谓“位格”(Personality)是指一种可以变化的“X”的特殊形式,通过这种变化形式,就把这个“X”在关联域的意义表达出来。作为不可言说的上帝具有多种“位格”,“位格”化的上帝会以不同的形式与我们相遇。在这里,奥特从本体论的角度突出位格化所产生的意义,提出了“位格化”的世界观或者“位格主义”。
当我们把奥特对“位格上帝”的诠释转向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形态时,我们发现“位格上帝”与“道”具有多重形态一样,“位格主义”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具有一种理论形态上的互通性。
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也似乎可以说,“道”具有“位格”的属性,或者说,“道”具有不同的形态。在“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中,“道”可以或可能表现为“可道”形态(“可道”之道);在“常道”世界中,“道”则最终表现为“常道”形态(“常道”之道);在两种形态的统一意义上,“道”表现为“道德”形态(“道德”之道)。上帝通过“位格”而表现,老子虽然没有用“位格”一词,但其“道”论形态的含义与奥特的“位格化”上帝的世界观之本义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在如何解决“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与终极关怀之间的对峙问题上,无论是“位格化”的世界观还是“道德”本体论,在终极关怀维度中进行的探讨无疑具有某种统一性或一致性。由于扬弃了“神话有神论”,奥特的“上帝”或“神”最终转化为“位格化”的存在,那么,对于“上帝”或“神”的信仰,也似乎就意味着将转化为对于“道德”本体的感知和发现,终极关怀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道德”的内涵。
当然,严格上说,奥特的哲学思想对于整个西方哲学而言只是个案。我们在奥特的思想中发现其在终极关怀维度上诠释的“位格化”上帝与“道德”本体的相似性思路,并没有整个哲学形态上的普遍性意义。而且,按照奥特哲学的这一思路,中西方哲学达成一致性结论的可能,也仅仅局限于对“上帝”的诠释和信仰上,这显示出在终极关怀维度上中西方的分野所在。因为,在中国传统哲学家看来,“道德”本体并不在根本上体现为一种对象化的诠释和信仰,而是建立在任何对象(包括上帝)的最终超越之中,其不仅具有根源性,同时还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也就是说,“道德”本体是不会死亡的,而“上帝”固然具有“位格”属性复活的可能性,但是否依然还会死亡尚未可知。
[1]参见本书第三章第四节的相关内容。
[2]﹝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226页。
[3]《论语·季氏》。
[4]《道德经·三章》。
[5]如﹝美﹞蒂里希认为:“一个人能终极地关切的东西,只有那成了他的神的东西。”(《蒂里希选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第1140页。)
[6]《道德经·十六章》。
[7]《道德经·二十八章》。
[8]张载对仅仅持有“常道”或“太虚”而忽略经验世界的批评是:“虚无穷,体有限,体用殊绝。”(《张载集》,第2页。)显然,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形态。
[9]《尚书·召诰》。
[10]《尚书·洪范》。
[11]参见赵馥洁:《论中国价值主体观念的起源》,《人文杂志》2007年第1期。
[12]﹝瑞士﹞H。奥特:《不可言说的言说》,第159页。
[13]﹝瑞士﹞H。奥特:《不可言说的言说》,第28、26页。
[14]﹝瑞士﹞H。奥特认为:“由于他(海德格尔)反对一个不合实情的上帝概念,思考了这个概念的终结,因此为一种更为原始、更为本质、生动的上帝思想创造了空间。”(﹝瑞士﹞H。奥特:《从神学与哲学相遇的背景看海德格尔思想的基本特征》,《现象学与神学》,孙周兴译,《海德格尔与有限性思想》,刘小枫选编,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第120页。)
[15]﹝瑞士﹞H。奥特:《不可言说的言说》,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