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被告人彭某、杨某、阳某、谢某寻衅滋事毁损创兴洗水厂财物、殴打员工蒋×明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关书证等相互印证,彭某等人随意殴打被害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符合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特征。
7。被告人彭某、杨某、曾某、肖某、周某、朱某、罗某、陈某、阳某、谢某等人分别于2003年9月4日、11月17日、11月19日、2004年5月10日、2005年1月26日、4月7日、6月3日参加的拦货等事实,有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报案书证等相互印证,被告人彭某等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8。被告人曾某、周某、朱某在中南菜市场打伤被害人方×革、皮×根、鲁×兵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报案书证等相互印证,其三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9。被告人阳某参加砍伤王×亮一案,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报案书证等相互印证,其参与随意殴打他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杨某、韩某、阳某、谢某参加砍伤陈×东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报案书证等相互印证,其四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肖某寻衅滋事随意殴打晏×,卢×德一案,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报案书证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被告人彭某、曾某、周某非法买卖枪支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有关书证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被告人杨某、罗某、韩某、谢某、周某、刘某、朱某、曹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有关书证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其中,朱某、曹某持有枪支时间不长,但其二人持有枪支的目的是为了借给他人打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被告人凌某、李某、曹某、吴某非法拘禁罗×华一案,被告人肖某、邓某非法拘禁张×一案,被告人罗某、郜某非法拘禁孙×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相关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被告人彭某、杨某、罗某,阳某、谢某、韩某、陈某参加米粉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被告人彭某、唐某召开会议,强迫米粉商贩购粉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相关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被告人沈某强迫交易一案,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相关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被告人沈某破坏生产经营一案,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相关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被告人彭某、肖某、肖某甲、罗某、曹某、凌某、郜某、邓某、吴某、李某、漆某,万某、熊某、龙某及被告人周某、朱某、刘某、罗某赌博一案,各被告人均供认不讳,且有相关证人证言等印证,足以认定。
10。被告人熊某、危某、龙某窝藏一案,有各被告人供述、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二、本案的启示
通过法庭调查,我们发现本案是一起作案时间跨度大,作案人数多,作案次数多,触犯罪名多的涉黑犯罪案件,以彭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种违法犯罪手段残害群众,公然抵触法律和社会秩序,在株洲已达到作恶累累,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如果不及时铲除,后果不堪设想。广大的人民群众在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时候,要切实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向他们开战,只有彻底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才能得到安宁与祥和的生活,我们的社会才会长治久安;我们的国家才能和谐发展。在此,公诉机关也要正告那些妄图铤而走险、顽固对抗法律的人,再狡猾,再凶残的犯罪分子,终究难逃法网,正义终究要战胜邪恶。
三、关于本案部分被告人翻供的问题
本案开庭以来,部分被告人只要涉及对自己的不利的供述就翻供称是遭受到刑讯逼供、或当初头痛头晕、没看材料等等原因,不管是归案后自我反省的、主动举报的、自己再三申明是属实的,还是自己亲笔写的、有许多同案犯证实的、证据确实充分的,统统翻供。在此请被告人注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无根据的狡辩只能显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不好,并不能否定案件的事实。口供的真伪也不是单纯由被告人自己来表白,更重要的是要从一系列证据中去分析鉴别,从而得出主客观相一致的结论。而有的辩护人对多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案件竟然轻描淡写地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翻供为由进行断然否定,这不仅助长被告人翻供的嚣张气焰,而且是对本案基本事实的歪曲。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均有他自己的签名按印,且在笔录中均有侦查人员讯问“权利义务是否得到保障”的内容,各被告人均作了肯定的回答并记录在案。被告人提出的逼供诱供等没有证据支撑,请法庭采信各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本案27名被告人所犯各罪,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证据确实充分,各证据经庭审质证,均具备完整性、严密性和排他性,证据间相互支持,相互印证,成为本案定罪量刑的坚实基础。各被告人已经构成起诉书所指控的各项犯罪,提请法庭根据各被告人实施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公诉人:马××、吴××、唐××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当庭发表
五、注意事项
(1)公诉意见书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制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证据和案件情况集中发表意见时使用。公诉意见书集中表达公诉人意见,制作和发表时注意与答辩意见等法庭上公诉人发表的意见合理分工,各有所侧重。制作公诉意见书总的要求是:态度鲜明、观点明确、立论有据。这些直接关系着指控的分量,关系着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
(2)公诉意见书要有重点地抓住情节最恶劣、手段最残忍、后果最严重的问题论述,要深刻地揭露犯罪,让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制作发表公诉意见书不是为了要激起公愤来达到惩罚被告人的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说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展示出被告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以期望得到法院的公正判决。
(3)在公诉意见书中要全面、客观地分析本案的证据。
(4)公诉意见要合情、合理、合法。公诉意见书在结尾时要提出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罪责以及从重、从轻、减轻的结论意见。
(5)公诉意见书的法理论证,可引用法律条文予以论证,也可从法律理论上予以论证。
(6)公诉意见书论辩要灵活,要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切忌语言口语化,且晦涩难懂。
(7)公诉意见书第三部分(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并非必须项,司法实践中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