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将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的一种协议。它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依据,也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
仲裁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仲裁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的发生纠纷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三)仲裁协议的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未采用书面形式做出的;(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案例分析
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A市的甲公司和B市的乙公司签订了甲公司长期在B市内的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如果出现纠纷则交由济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双方发生争议。于是,双方交由济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随后,甲公司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乙公司解除合同。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本案中,并没有导致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四、仲裁程序
(一)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1。仲裁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仲裁的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递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仲裁庭的组成
1。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