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是保护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的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和生存权的具体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9项权利。
(一)安全权
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
案例分析
2012年11月9日,消费者王先生到珠海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当日上午在香洲某超市购买的黑糯米越洗水越黑,将米掰开看,发现米的里边是白色的,怀疑为染色的黑糯米。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该超市取得联系,该超市派了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消委会,并带来了一包他们正在出售的黑糯米。用水浸泡这些米后,水变成黑色,掰开看,米的里边是白色的,而工作人员的手指被染成了黑色,于是工作人员当场收回售给王先生的黑糯米,退回货款并支付交通费。消委会也要求被投诉方立刻停止出售此种糯米,并立即与供货方取得联系,查明真相。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保障产品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三)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四)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与其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权力。公平交易权一方面体现交易条件公平,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有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另一方面体现在不得强制交易,即消费者有权按照其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拒绝。
(五)求偿权
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结社权
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目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已经成立。实践证明,消费者组织的工作对沟通政府与消费者的联系、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更加充分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获得相关知识权
获得相关知识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知识主要指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主要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及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有效解决方面的法律知识。
(八)受尊重权
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九)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知识拓展
监督权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