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米小说网

千米小说网>经济法学 > 第四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第2页)

第四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第2页)

目前,在食品、药品等领域,我国也出现了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案件。这表明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一步走向了健全和完善。(2)有损害事实存在,即产品因缺陷造成了人身、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如消费者就餐时由于质量问题发生啤酒瓶爆炸致人受伤、食品变质造成食物中毒等。如果产品有缺陷,但并未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或者仅造成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均不构成产品缺陷责任。

(3)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产品缺陷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指损害的结果是由产品缺陷直接导致的。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和追究产品缺陷责任时,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还须具备一个要件,即生产者和销售者主观上有过错。但如前所述,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各国基本上已不再要求受害者承担这种过错的证明责任,而是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和“事实自证规则”来确定生产者和销售者是否有过错。

3。产品缺陷责任的免责条件

《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了生产者产品缺陷责任的法定免责条件,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除此之外,在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形的,生产者、销售者也可以不负产品质量责任:(1)损害是由于消费者擅自改变产品性能、用途或者没有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使用并且确因改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2)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所为造成的;(3)损害是由常识性的危险造成的;(4)产品造成损害,是由使用者自身特殊敏感所导致;(5)产品已过有效期限;(6)超过诉讼和赔偿请求时效。

4。产品缺陷责任的追究程序和赔偿范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

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2001年6月,湖北农民张某驾驶的三轮农用车在行驶过程中,因左后轮脱落导致驾车失控与另一辆车相撞,致使车上李某死亡。经市交警支队现场勘察和委托鉴定,引起该起事故的原因在于时风集团生产的三轮农用车在制造上存在严重缺陷。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时风集团赔偿受害人及家属医疗费14374。24元、丧葬费3400元、死亡赔偿金4015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6135元,合计94059。24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

5。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二、行政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权,对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可以责令纠正,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吊销营业执照。

对从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刑事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国家工作人员等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9条、第50条、第52条、第61条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的刑事责任,第65条和第68条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第69条规定了妨害公务人员的刑事责任。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