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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特色的幼儿教育思想体系(第1页)

二、中国特色的幼儿教育思想体系

陈鹤琴教育思想的又一核心,就是开创中国特色的幼儿教育,建立自己的思想体系,同时还建立了儿童教育研究室、儿童玩具研究室以及玩具工厂等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体系。系统、整体地研究幼儿教育是陈鹤琴一个难能可贵的思维和学术特点。

陈鹤琴的一生都献给了他深切热爱的幼儿教育事业,他也始终以一颗“赤子之心”来办幼儿教育。陈鹤琴生**儿童,对儿童教育有着特别的兴趣,并主张教儿童要从小教起,研究教育要从基本教育——幼稚教育做起。因此他1919年从美国回来之后,在以长子陈一鸣为主要观察和实验对象而展开对儿童心理和家庭教育研究的同时,已开始酝酿更大的教育计划。1923年,陈鹤琴以自己住宅的客厅为园舍,成立了南京鼓楼幼稚园。在鼓楼幼稚园,陈鹤琴和他的同事们对幼稚园的目标、课程、玩具、设备以及幼稚生应有的习惯和技能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实验研究,不仅实验研究认真细致,对理论探讨也是细致入微。很快便使鼓楼幼稚园成为我国第一所幼稚教育实验中心。下面就鼓楼幼稚园主要实验研究项目略作论述。

1。幼稚园教育教学思想

(1)幼稚园课程及其组织。

课程及其组织是中国幼稚园的首要问题,它关系到幼稚生学什么和怎么学的问题。当时我国幼稚园里课程相当杂乱,有教会幼稚园的宗教课程,有蒙养园的日本式课程,也有少数幼稚园实施的是福禄培尔和蒙台梭利式的课程。陈鹤琴认为这种大抵抄袭外国的课程,是弄不出什么好的教育来的。他说:“福(福禄培尔)、蒙(蒙台梭利)诸氏的方法,在当时当地有他们的特殊地位,相当价值,我们现在是中国的幼稚园,似乎不便来抄用。”①于是他决心根据中国的国情,从课程着手,探索我国的幼教改革之路。陈鹤琴在鼓楼幼稚园主持的课程实验,经历了散漫期、论理组织期和中心制期(设计组织期)三个实验期,形成了陈鹤琴的幼稚园课程理论。

第一期:散漫期(1925年秋冬)。该期一反通常幼稚园课程的分科形式,强调一切课程都是儿童自己的,主张尊重儿童的自发活动,教师只是提供材料、布置环境和从旁指导,注重儿童的健康活泼,不要儿童接受呆板的知识和斯文的礼节。具体做法是:把通常幼稚园里的旧课程全部废除,尽力增加幼稚园的设备,布置一个较完备的环境,使儿童能随处遇到刺激,自发地去运动,以锻炼筋骨。教师希望儿童做某种活动,或明白某种观念,就只要布置与之相应的某种环境来刺激儿童,教师的时间也随儿童的活动来安排。这是课程试验的第一期。按照以上的原则和方法实施课程,使每个儿童都活泼尽兴,教师的热情也很高,整个幼稚园充满了生气和欢乐,但也出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由于散漫期的特点就是完全根据儿童的兴趣教学,事先没有对教材的组织,教师通过猜测儿童的兴趣来为儿童准备教材,结果导致教师穷于应付,根本跟不上“电闪火石的儿童兴趣”,更谈不上“辟新路使儿童前进”;“不好动的儿童就呆坐了”,一无所获;活跃的儿童也难以集中注意,完全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活动。这些都是完全任性散漫的,随儿童的兴趣而为的,其关键是课程缺乏组织。

第二时期的课程就是针对这一问题而展开的。

第二期:论理组织期(1926年春夏)。有鉴于第一期课程缺少组织、过于散漫的缺陷,陈鹤琴和幼稚园里的教师认识到加强课程组织性和计划性的重要。“以为课程非经教师组织,学生很难有所得的。同时又坚信我们的初志——以儿童为主,合于当地的、当时的环境。”①具体做法是:根据当时当地的节气、自然物和社会上的风俗习惯,提前拟定活动单元的课程大纲。然后依据计划好的大纲去讨论细目、安排活动、准备材料,最后要求教师严格按照计划一一去做就可以了。这样的课程使教师节省了时间,也不用随时随地猜测儿童的兴趣,教师确实轻松了许多。但是这种有组织的课程因过分强调了课程的计划性,忽视儿童的兴趣,忽视了儿童的个性;过多的团体活动实际上抑制了儿童的兴趣和需要,阻碍了儿童个性的健全发展,许多教师以为有趣的材料反而不合儿童的口味。特别是,预定的课程是死的,儿童的活动是活的。预定好的系统的课程,若中途加入一事会牵动全部,而社会上临时发生的一些“可贵可爱的事件”,放弃了又于心不忍。这些也正是陈鹤琴指出的中国幼稚教育的弊端之一。可见,这种“论理组织”的实施,“处处觉得勉强”,也失去了许多良好的机会。只是图教师的便利,只博得社会的欢心,不顾儿童本身,其实剥夺了儿童的许多自由,是对儿童兴趣爱好和活泼天性的简单否定。那也是一条教育上极危险的路,不能再走下去。于是转入了第三期的实验,以期有更好的效果。

第三期:中心制期,又称设计组织期(1926年秋季开始)。前面两期实验,第一期是没有组织,因而过于散漫,而第二期虽有了组织,但又统得过死,所以到了第三期就吸取了前两期的经验教训,力求开创新路,即融合了前两期的特点,既有组织,有预先的教材,又顾及儿童的兴趣。比如,按时令季节从儿童生活其中的自然和社会中选择诸如纪念日、节日、生日等中心主题去组织课程,规定几天或一周为一个活动单元;又强调围绕这一课程的中心主题把常识、故事、儿歌、音乐、游戏、图画、读法等各项活动组成有机整体,进行综合教育。由于设计单元中各方面活动的多样性和联络性,儿童愿意做其中任何一方面可以自由去做,况且本期也不像前期那样要求教师严格按预定课程计划一一去做,若“儿童临时发生特种兴趣,教师要尽力去指导,有时竟可以把全部预定的改变,做这个临时发动的事”①,等到时机合适再接着原来的内容。这就避免了“论理组织期”过分压制儿童个性兴趣的缺点,又不失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应该说,第三期实验体现了课程组织的计划性、整体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求各这种中心制课程实验在鼓楼幼稚园初见成效后,便于1927年开始在南京全城14个幼稚园以及由陶行知创办的晓庄、燕子矶等乡村幼稚园里试行,均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1928年,陈鹤琴和郑晓沧、张宗麟等由当时的大学院授权,以南京鼓楼幼稚园的课程实验成果为依据,起草《幼稚园课程暂行标准》,次年此标准颁行全国,使得课程中心制的影响更加广泛而深远。这表明了此种课程具有普遍的适用性,遂成为我国20年代世纪20~40年代幼稚园课程的基本模式,影响遍及全国。实际上这种影响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后。

(2)幼稚园教学法。

陈鹤琴认为,各科教学只有打成一片,并与单元设计的中心主题有机结合,才能显示出其存在的价值。各科教学法与幼稚园课程组织原则密切关联,诚如陈鹤琴自己所说:“幼稚园课程的方针定好之后,教学法问题已经解决过半。”①在课程中心制实验的基础上,陈鹤琴对各科教学法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研究。

其一,幼稚园的故事教学法。陈鹤琴主要阐述了四个问题:一是幼稚园为什么要讲故事?陈鹤琴认为故事对幼儿的价值很大,故事教学可以使儿童感到愉快,并在听故事的愉快中学习语言,增进知识,涵养性情,还能陶冶嗜好,激发想象力,培养应变能力等,它有助于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儿童天生具有好奇的心理,故事中离奇的情节可以满足儿童的好奇心,而经过组织的故事又能适合儿童的学习心理,应该将故事作为教育的有效手段之一。所以幼稚园里讲故事是相当有意义的。二是怎样对幼稚生讲故事?陈鹤琴强调讲故事时,不论是故事的情节、用语等必须经过“儿童化”。就“讲的人”而言,关键是“要精神同化”,自然融入故事情景中,成为“故事中的人物”,如讲“木兰从军”的故事,自己宛若木兰,同时把故事情节化作生动的语言和适宜的动作姿势,以增强感染力;至于“讲的环境”,要随时随地利用环境以引发儿童对故事的兴趣。此外,还要注意人数过多,座位排列过于死板、教师服装华丽等因素对故事教学的影响。三是对幼稚生讲什么故事?陈鹤琴认为,应当根据儿童已有的知识经验来选择故事的类型和内容,满足儿童的心理,否则故事就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四是每个故事都可以表演吗?许多儿童听了故事以后会不由自主地模仿起来。陈鹤琴认为,此时应当珍视儿童的模仿心和好动心,不妨让他们自在地表演一番。实际上许多活动单元就是通过这种游戏表演而变得生动有趣。

其二,幼稚园的图画教学法。陈鹤琴曾对鼓楼幼稚园幼稚生进行了长达四年的图画追踪实验,特别是对长子一鸣自1~16岁所进行的连续的绘画发展和心理研究,陈鹤琴提出了自己的独立见解。陈鹤琴认为,儿童是生来喜欢画画的,“图画确是表意的好工具。图画不但能表意使儿童快乐,并且可以灌输知识,什么颜色、数目、浅近的事物,都可以从图画中学得的”①。图画教学也不只是单纯的艺术教学,通过对儿童的图画教学还可以“丰富他的知识,怡养他的性情,并使他养成良好的消遣习惯”①。但是,怎样激起儿童图画的兴趣?幼稚生的图画应该怎么教?对此陈鹤琴都进行过仔细的观察和实验。他认为,儿童生来有一种模仿心,看到别人画图他也要画画看,幼稚园里的孩子也一样。教师应该充分利用这种模仿心,采取暗示的方法,以引起儿童的创作欲,同时,教师还可以利用儿童好奇的心理特点,借助“新异的事物,好听的故事”,引导幼稚生去自由作画。那么儿童有了画图的兴趣,“教师是否应用教学法而指导之?”对此,陈鹤琴经过一番摸索后认识到,就图画是儿童表意工具而言,教师首先应尊重儿童,相信他们是“要自己画”的,不该用各种范围去限制他的思想自由,限制其想象力的自由发挥。但是,如果一味地任由小孩子自己乱画也是画不好的,教师对他们画画“必须指导”,进行随机而适时的示范和校正。陈鹤琴为保持儿童浓厚的画图兴趣,还提出要时时尊重儿童的好动心和自动心,在图画教学中让他们自己着色、剪贴、涂鸦、填图、塑图等,来增强教学的内在吸引力。此外他还特别强调图画教学要与其他各科配合进行。他说:“凡教学能联数科同时教导时,功效尤著。教师若因故事等教图画,一方可以使故事等分外明晰,在图画方面可以引起其好画之动机。”②陈鹤琴还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儿童图画发展的规律及其教学特点,如“儿童初步之字画为自左上方右行而渐卷入内心”“儿童所画的,最初必为外形”"儿童只能画平面画”“儿童初为记忆画,就其从前所有经验而画,等等”①。其三,幼稚园的读法教学法。关于幼稚园里应不应该有读法这一问题,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陈鹤琴从1925年夏开始,进行了持续数年的读法实验研究,证明了幼稚园里是可以有读法(即识字)的。读法绝不是对一些符号的硬认强记。他认为,如果我们不是这样强迫儿童识字,而是把识字与歌谣、图画、手工、游戏诸科联络起来,实行“整个教学法”,那么,识字将是另一番景象。读法和语言差不了多少,没有一个孩子不喜欢听歌谣、唱歌谣的,也没有一个儿童不愿意学话的。所以读法和歌谣、画图、手工一样都是发表自己意见的途径,只要适应幼儿的兴趣和需要,与其他各科穿插进行,甚至可以想出更有趣味的组合活动,以使儿童能在愉快中自然识字。陈鹤琴在鼓楼幼稚园进行了妙趣横生的读法教学法实验,还曾制定了一份《幼儿读法字汇表》,总计254个字,颇具实用价值。在读法研究中,陈鹤琴也试验了几种读法教学法,如方块字、圆球子、游戏歌谣法、故事法、随时施教、自述法、拼句子等。这些方法在当时是很好的教学法,在现代幼儿园中,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借鉴采纳。当然,陈鹤琴也认识到,幼稚园实施读法教学必须考虑到幼稚园与小学识字的衔接问题。

其四,幼稚园设备的置办。幼稚园要实施幼稚教育,还应当有相当的设备,这里的设备,自然也包括玩具在内,因为玩具实为幼稚园设备的最基本方面,能够获得特别的适应能力。在陈鹤琴看来,幼稚园设备之所以重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它可以给幼稚生某种设定的刺激,并以此培养其适应环境的能力。因为幼稚园里的设备可以刺激儿童,让儿童有极普通的反应技能,从而能够普遍地适应环境。二是它可以强健幼稚生的身体。游戏是儿童的生命,也是“他最重要的工作”。有了设备儿童就会去玩弄它,就会用它做游戏。做游戏的过程可以使儿童多活动,多锻炼筋骨,当然也能强健身体。三是方便教学。对于教师来说,有了设备就可以组织和指导幼稚生开展各种教学活动,使儿童对事物有直观的认识。那么置办设备应该遵循些什么原则呢?首要的原则就是要合乎儿童心理和教育原理。他根据儿童好模仿、好动、好竞赛、好与动物为伍等心理特点,亲自设计了摇马、滑梯、小推车、陀螺、珠盘等玩具。强调设备不在价钱贵重,而在于是否儿童化,是否符合儿童的心理需要,此外,陈鹤琴认为,置办设备还应当“谋儿童的健康,增进儿童的知识,养成好习惯,得到快乐等”。他批评社会上出现的诸如泥菩萨、铁刀剑之类有碍儿童的卫生、健康和安全的玩具,是不合教育原理的。置办设备的另一条原则是要中国化和本土化。在陈鹤琴看来,我们本国确有不少好玩具,如,鼓、钟、锣、箫、磬、木鱼等,件件都是好玩具,何必摆着不用,而去求奢华的外国货呢?从大商店买来的玩具也未必都合乎当地社会情形。所以他主张就地取材,多多采用儿童较熟悉的本地产品。鉴于此,陈鹤琴非常热衷于自制设备和玩具,认为旧木片、破袜子经过卫生加工和处理,都可以制成很好的玩具。他还编制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幼稚园设备表和一个幼稚园最低限度设备表,并创制了摇船、摇马、小推车和游戏平台等设备。陈鹤琴依据国情大胆探索中国化玩具的创造精神至今仍是值得提倡的。

(3)幼稚生习惯技能标准。

一个幼稚园办得如何要看它是否达到了既定的具体目标,但20世纪20年代初的中国许多幼稚园确实还十分幼稚。陈鹤琴说:“我们办幼稚园究竟为什么?我们教养儿童究竟要教养到什么地步?什么技能、什么习惯儿童应当养成的?什么知识、什么做人态度儿童应当学得的?”①对这些问题,当时办幼稚园的大都没有想过,或想过而不去研究,结果虽然忙碌而没有成效,幼儿也很少进步。为此,陈鹤琴和他的同事们在鼓楼幼稚园进行了两方面的实验研究。

其一,幼儿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习惯技能。陈鹤琴在鼓楼幼稚园的实验基础上,依据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幼稚生习惯表”,内容包括卫生习惯18条、做人习惯24条、游戏及工作习惯45条、智力上习惯16条等。表制成后,又几经修改和完善。收入《陈鹤琴全集》(第2卷)的“幼稚生应有的习惯和技能表”,其内容已扩充为卫生习惯32条、做人的习惯61条(含个人的29条和社会性的32条)、生活的技能24条、游戏运动的技能22条、表达思想的技能22条、日用的常识24条等。这些习惯技能要求十分明确、细致,对幼儿来讲,其形象化、具体化以及可操作性,都颇为适宜。

其二,幼儿应该怎样养成这些习惯技能。陈鹤琴认为,儿童之习惯技能的养成贵在实践。他说:“习惯是‘行’,不是知,要养成习惯,非‘实行’不可,‘空口说白话’是无补于实际的。”①同时,教师对幼儿良好习惯的养成也负有指导的责任。他说:“要培养儿童体格的健康,成人应该有良好的指导,其中养成儿童卫生习惯,尤为重要。”②陈鹤琴还强**师应对儿童的习惯技能进行定期考核,并要求幼稚教师与家长协调配合,共同承担起教育儿童的神圣使命。

鼓楼幼稚园实验和习惯表的制定一扫当时幼稚园毫无具体标准的混乱状况,对中国幼稚园逐渐步入正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张宗麟说:“这张表就是民国十八年后教育部颁布的幼稚园习惯标准的根据。”③

2。中国化幼稚园教育的宣言——我们的主张

为了改善我国的幼儿教育,在南京鼓楼幼稚园实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西幼儿教育理论,陈鹤琴逐渐形成了其中国化幼稚园教育的一整套办学思想,这一思想集中反映在他于1927年在自己主编的《幼稚教育》创刊号上发表的《我们的主张》十五条中。十五条主张是对鼓楼幼稚园试验成果的全面总结,也代表了陈鹤琴对中国学前教育发展方向的系统观点。现就其十五条主张的基本内容介绍如下。

第一条,幼稚园是要适应国情的。这是对我们办幼稚园的根本要求。如前所述,中国早期幼稚园经历了从日本化到欧美化的历史进程,陈鹤琴坚决反对这种全盘外国化的办学倾向。陈鹤琴并不反对使用美国的教材教法,但他认为两国的国情不同,适合于美国的教材教法,对于中国未必适用。在幼稚园的设备、玩具、教材、教法各个方面,我们要吸收借鉴各国具有世界性的方面,但要根据中国国情加以改造,以开创幼稚园民族特色的发展之路。

第二条,儿童教育是幼稚园与家庭共同的责任。儿童教育是一件复杂的工程,不是幼稚园和家庭任何一方可以单独胜任的。可是当时幼稚园与家庭合作很少,有些父母误以为把小孩子送到幼稚园去受教育,自己就可以不闻不问了。这样孩子在家所教和在幼稚园所学可能互不交融,甚至互相冲突,这极其不利于他们的发展。所以陈鹤琴主张幼稚园要与家庭密切合作,通过恳亲会、讨论会、探访家庭等多种途径,与家庭保持联系,共同商讨幼稚教育的问题。他说:“电影、戏剧、儿童读物、玩具、游戏场所等是社会对儿童的教育;父母对儿童的态度、教养、言语、行动是家庭对儿童的教育;社会、幼稚园和学校、家庭三者要相辅而行,儿童教育的理想才容易达到。”

第三条,凡儿童能够学的而又应当学的,我们都应该教他。陈鹤琴认为,把幼稚园仅仅作为儿童玩玩的地方,或者作为儿童系统接受知识的地方,都是不完全正确的。在幼稚园里凡儿童能够学而又应当学的都可以让他学。因此,他认为幼稚园选择教材应该有三条标准:第一,应是儿童能够学的。即凡儿童能够学的东西可以选作教材,但以不妨碍其身心发展为度。第二,学习的材料以儿童的经验为根据。就是要考虑教材与儿童经验的联系。为使儿童能理解和体会,须注意教材的“儿童化”和“经验化”。

第三,应是使儿童适应社会的。凡是对儿童现在和将来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知识,都不应当选入儿童教材。

第四条,幼稚园的课程可以以自然、社会为中心。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所以幼稚园的课程不宜用过于分化的独立学科去组织。但是儿童可以学的东西很多,又不能漫无边际地去学,应当以一定的中心组织起来学。所以陈鹤琴主张把各科打成一片,并以儿童最熟悉的生活环境——“自然”和“社会”为中心组织课程,倡导运用“整个教学法”来进行教育。

第五条,幼稚园的课程须预先拟定,但临时可得以变更。陈鹤琴认为,幼稚园每日功课是需要预先拟定的,但教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在儿童临时发生某种特异兴趣时,不妨改变已拟定的课程,照顾儿童的个性和天赋,满足其心理需要,做到课程与教法的计划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第六条,幼稚园第一要注意的是儿童的健康。注意儿童的健康,一方面是为“强国”“强种”的国家未来和民族素质着想,一方面是为了儿童自身的全面成长。因为幼儿的智力和品行直接与他的健康有关。因此,幼稚园应该预防常见传染病的流行,加强卫生的检查和体育锻炼。

第七条,幼稚园要使儿童养成良好的习惯。陈鹤琴认为,人类的习惯大部分是幼年养成的,并且是人一生人格的基础。而幼年养成的习惯有好有坏,习惯养得好,可以受益终身,养得不好,则受累终身。而习惯的养成又重在开始,坏的习惯养成后,矫正起来尤其困难。因此,为了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他强调要从小培养儿童的良好习惯。

第八条,幼稚园应当特别注意音乐。儿童是喜欢音乐的,3、4岁儿童唱歌的兴趣浓厚,唱歌能力的发展也特别快。陈鹤琴认为,音乐不仅可以陶冶性情,激人奋进,而且能唤醒人的爱国之心。因此,幼稚园要特别注意对幼儿进行音乐教学。

第九条,幼稚园应当有充分而适当的设备。陈鹤琴认为,经验是发展儿童个性的工具,而儿童活动的开展和经验的丰富非得有一定的设备不可。这些设备不仅要充分而且要适当,还要安全可靠。

第十条,幼稚园应当采用游戏式的教学法去教导儿童。儿童天生喜欢游戏,游戏就是儿童生活本身。对于幼儿而言,什么活动以游戏的方式进行,就能激起他们强烈的兴趣,就能学得快,学得好,所以,幼稚园教师应利用儿童的“游戏心”,采取游戏式教学法,让儿童在游戏中不知不觉地学到东西,寓教于乐。

第十一条,幼稚生的户外活动要多。陈鹤琴认为,儿童生来是好动、好奇、好户外活动的。幼稚园这个名词的意思本来就是一个花园,小孩子在里面自由活动,随意游玩,呼吸新鲜空气,享受天然的美景,而不是整日里把他们关在室内进行机械活动,俨然把他们送入监狱。因此幼稚园要让儿童有更多的户外活动,使户外新鲜的空气、明亮的阳光、开阔的空间,成为儿童健康身体、愉快精神和活泼性格的要素,让其中的飞鸟走兽、鲜花野草和种种天然实物成为儿童丰富知识经验的好材料。

第十二条,幼稚园多采用小团体教学法。由于当时幼稚园还未实行按年龄分班制。幼稚园儿童的年龄不齐,兴趣各异,身心发展不同,若强求一律做同样的工作,是不合儿童心理的。为此陈鹤琴主张,“大的为一班,小的为一班”进行小团体教学。

第十三条,幼稚园的教师应当是儿童的朋友。陈鹤琴认为,“幼稚园的教师不是私塾先生”,他们必须热爱儿童、了解儿童,要像儿童的朋友一样,加入到儿童的队伍里去。师生同玩同乐、关系融洽,儿童亲近教师,乐于受教,教师热爱儿童,易于了解每个儿童的秉性、能力和兴趣,为教育准备情感和认识基础,并使师生在同玩同乐中共同完成教育任务。1951年他发表《怎样做人民的幼稚园教师》一文,对幼稚园教师应具备的思想品质、业务修养、教学技术等作了较全面的论述。

第十四条,幼稚园的教师应当有充分的训练。陈鹤琴认为,“小孩子是很难教的”,因为各个儿童虽年龄相差很少,但其智力差距很大;可是儿童“学的时候就应当学得好”,作为幼稚园教师不仅要掌握唱歌、弹琴、绘画、语言等多方面的基本技能,而且要有丰富的自然和社会常识以及儿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知识,要有研究和创造精神,有改造环境的能力。要想满足以上这许多标准,教师非要有充分的训练不可。

第十五条,幼稚园应当有种种标准可以随时考察儿童的成绩。基于中国早期幼稚园的混乱局面,陈鹤琴极力要求幼稚园根据儿童可以达到的程度制定出品行、习惯、技能、知识等各方面的标准,认为“标准是实行优良教育的根据”①。依据一定的标准考查成绩,可施以相应的教育,取长补短,促进儿童发展。他于1925年试行拟定《幼稚生应有的习惯与技能表》其中包括卫生习惯、做人习惯、生活技能、游戏运动的技能,表达思想的技能、日用常识技能等185条(详见附录)。这个标准的拟定开创了我国幼儿教育评估的工作,其条目规定明确、具体,便于施教与考查,使教育目标真正得到贯彻和落实。

纵观以上十五条主张,它以概括、明了的纲领性的文字总结了陈鹤琴自己多年的实验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基本主张。这些主张蕴涵着十分丰富的幼儿教育思想,全方位地勾勒出中国化幼稚园的办学方针(第一条)、目标要求(第六、七条)、教材组织(第三、四、五条)、教学方法(第十、十一、十二条)、师资培养(第十三、十四条)、评价标准(第十五条)、家园关系(第二条)、环境设备(第八、九条)等。从这些主张中我们不难体会出陈鹤琴中国化幼教理论的独特魅力和巨大价值,它无疑是中国化幼稚园教育的宣言书,标志着历经20余年“外国化”幼稚园的终结和中国化幼稚园的真正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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