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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以薪酬契约的完备为核心(第2页)

[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

[2]参见我国《公司法》第51条、69条和115条的规定。

[3]高明华:《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数报告(2011)》,56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4][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特、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张建伟、罗培新译,1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SydeiopMaeams:Dime,andValidation,AentJournal,1992,35(3)。

[6]权小峰、吴世农、文芳:《管理层权力、私有收益与薪酬操纵》,载《经济研究》,2010(11)。

[7]文杰:《公司高管薪酬法律问题研究》,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0(4)。

[8]参见我国《公司法》第38条、47条、100条和109条的规定。

[9]参见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2条、27条和29条的规定。

[10]这些限薪令包括财政部颁布的《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人保部、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国资委六部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11]李建伟:《高管薪酬规范与法律的有限干预》,载《政法论坛》,2008(3)。

[12]陈冬华、梁上坤:《在职消费、股权激励及其经济后果——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载《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0(1)。

[13]陈冬华、陈信元、万华林:《国有企业的薪酬管制与在职消费》,载《经济研究》,2005(5)。

[14]傅穹、余永宁:《高管薪酬的法律迷思》,载《法律科学》,2009(6)。

[15]依据2010年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我们发现只有中信银行这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高管年薪超过了280万元,其他公司的高管年薪均低于此数。

[16]任光谦、付艳荣、张一鸣:《“限薪令”后国有上市银行高管薪酬和公司绩效关系研究》,载《激励机制》,2011(4)。

[17]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李兆熙译,74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18]高明华:《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数报告(2011)》,156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19]证监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第2条的规定。

[20]刘西友、韩金红:《上市公司薪酬委员会有效性与高管薪酬研究——基于“有效契约论”与“管理权力论”的比较分析》,载《投资研究》,2012(6)。

[21]世界银行在评估世界各国投资者保护水平时,构建了董事责任指数。董事责任指数关注在不公平自我交易发生后,股东使关联方和自我交易批准人担责的能力、获得法律赔偿的可能性以及股东提起直接诉讼或间接诉讼的能力。该指数分值从0至10分。分值越高,表示董事责任越严格。我国的董事责任指数分值为1分,表明我国的董事责任非常薄弱。参见世界银行网站http:。doing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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