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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第1页)

导论

一、述评

陈鹤琴(1892—1982)是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儿童教育专家,被誉为“中国的福禄培尔”。他是我国新教育事业的先驱,是中国现代幼儿教育的奠基人,是中国儿童心理学的开拓者。他把“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中国化、科学化的儿童教育”作为自己一生的志愿,从青年时代起就怀着一颗爱国爱民的“赤子之心”,立志为培育民族新生命,提高民族素质,“把老大中国变为少年中国”而献身儿童教育事业,并为之奋斗近70年。

陈鹤琴出生于浙江上虞县百官镇,小时家境贫寒,6岁丧父,靠帮助母亲替人洗衣补助生计;在家乡上了六年私塾,后靠亲友资助入杭州蕙兰中学,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于1912年考入清华学堂,他自觉刻苦学习,热心服务社会,除在校内开设“校役补习夜校”,还在城府村为失学的少年儿童办了“义务小学”;1914年毕业后,考取公费赴美留学,先后获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文学学士和哥伦比亚大学教育硕士学位。在美期间,系统地学习了美国的教育学说及实验研究方法,并深受当时正在美国兴起的改造传统教育的进步教育运动的影响。1919年8月回国后,他在南京高等师范及后来的东南大学任教。在此期间,

他研究儿童心理、家庭教育和幼儿教育。他以自己的孩子为实验对象,研究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于1923年创办南京鼓楼幼稚园,自任园长。1927年他支持陶行知创办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任该校幼稚师范院长兼指导员;同时担任南京市教育局教育课课长。于1928年受聘去上海任工部局华人教育处处长,竭力争取华人教育权益,为中国儿童办学达11年。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陈鹤琴全力投身于进步文化教育活动和抗日救亡工作,任上海国际救济会、上海国际红十字会、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三个救济难民组织的教育委员会主任,在地下党和进步人士的支持下,创办了儿童保育院、报童学校和成人义务学校,是儿童保育会和成人义务教育促进会的发起者和负责人。他还以极大热情投入党领导的推广新文字运动,在难民收容所中大规模地组织学习新文字,办师资培训班,编写课本和读物。这期间,由于他积极从事全面抗日救亡活动,被列入汪伪暗杀名单被迫离开上海。1940年陈鹤琴不愿去重庆做官,转赴江西省泰和县文江村,披荆斩棘创办我国第一所公立幼稚师范并担任校长。三年后增设幼专,建立了从中级到高级幼教师资培训的完整体系。陈鹤琴在江西进行了中国化、科学化幼稚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工作,并在总结二十年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活教育”的主张。1945年抗战胜利,陈鹤琴重返上海,12月创办上海市立幼师(后改为女师),又将国立幼专迁往上海,任两校校长。他提倡以民主精神办学,不顾当局的压力,聘用和收容、保护被国民党开除、逮捕的教师和学生,掩护地下党的革命活动,上海幼师、幼专一时享有“民主堡垒”之称。

1946年7月陶行知因遭受当局迫害,患脑溢血不幸逝世。陈鹤琴为失去挚友而悲痛万分。他不顾严重的白色恐怖,挺身而出担任追悼会的执行主席,并护送灵柩至南京安葬。为把育才学校办下去,继续陶行知的未尽事业,他担任了育才学校顾问委员会主席。他还担任地下党领导的“上海市小学教师联合进修会”和“上海市校教师福利促进会”的顾问。由于他积极参加爱国民主运动,曾经两次遭国民党反动当局的逮捕,经五位大学校长和友人联名作保始获释。多次遭遇的不幸经历和挫折,使他进一步认清了国民党当局的反动和腐朽,寄希望于中国共产党。在狱中曾立下心愿:如遭不幸请组织上追认为共产党员。

1947年2月,陈鹤琴创立上海儿童福利促进会,解决难童教养问题,任理事长。3月,又筹创上海特殊儿童辅导院(现上海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前身),兼任院长。他计划把辅导院办成盲童、聋哑儿童、伤残儿童、低能儿童、问题儿童五种特殊儿童综合教育机构,但未获国民党社会部批准,只办了聋哑儿童班。一年后又办了农村儿童班和伤残儿童班。

新中国成立后,陈鹤琴满腔热诚地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竭尽全部心力。他勤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使自己的教育思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党和人民也对他几十年来的教育业绩作了充分肯定,给予他很高的荣誉和重任。南京解放后的1949年8月,他即被任命为中央大学师范学院院长,1953年后为南京师范学院院长;1949年9月,陈鹤琴作为教育界代表参加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1950年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文教委员和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1955年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

他历任全国政协第一、二、三、四、五届委员。1960年起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1979年当选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此外,他是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兼江苏省主任委员。他还曾被选为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委员和中国盲人福利会委员。1979年被推选为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和全国幼教研究会名誉理事长,直至逝世。1982年12月30日陈鹤琴病逝,终年91岁。陈鹤琴一生热爱儿童,为中华儿童鞠躬尽瘁,是我国现代儿童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奠基人;他留下的400万字的遗著是我国教育宝库中的一份珍贵财富。

1。积极投身“五四”以来新教育运动

1919年8月陈鹤琴学成回国,正值国内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他一面在南京高等师范(任“儿童心理学”教授,是我国在高等师范院校开设此课程的第一人)、东南大学任教,一面投身于新文化运动和改革旧教育开创新教育的战斗。在新文化运动中,他首先抓住“五四”反封建斗争中辩论热烈的青年婚姻问题,采用了社会学的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剖析了当时青年学生的婚姻状况,归纳了他们对婚姻问题的见解,提出了晚婚、节育、婚礼从简、离婚自由、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等有关婚姻问题的看法,并将调查报告写成《学生婚姻问题之研究》一文,于1921年2~3月的《东方杂志》上连续刊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李大钊同志在当年4月主持“少年中国学会”的一次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这篇报告的研究价值并称赞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在此研究的基础上,陈鹤琴提出“要改良中国的婚制,增进人类的幸福,巩固国家的基础,当从普及教育着手,尤其当从提倡女子教育着手”①。

陈鹤琴深感要实现“民主”与“科学”,必须向民众普及教育,普及教育的主体是语文教育,其关键是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但“中国大多数人不识字,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创办成人学校”,而“成人上学时间短,所学必须简易切于实用,费时要少,收效要大,用最少时间,学最有用的字”,与此同时,为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学校中文言文教材被淘汰,小学一律改为国语和白话文,小学语文选材也必须选择最通用的字,哪种字应先学,哪种字应后学”,这就需要编制出一本常用的语体文字汇。于是陈鹤琴从1920年起用了近三年时间,统计了90多万字的白话文材料,从中选出4719个常用字,编成我国第一本汉字查频资料——《语体文应用字汇》,这对当时的文体改革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成为当时课本编写用字的根据,也开创了汉字字量科学研究的工作。为普及教育推广新文字,20世纪30年代抗战初期,他还在上海租界难民收容所中对难民、难童和报童进行教育,亲自编课本、读物、训练师资。这些社会实践使他成为中国新文字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和推动者。

这期间,他还积极从事心理测验研究的开创工作,曾用两年多时间以小学生为对象,进行算术、国语程度测定陈鹤琴在南京高等师范任教期间,深感学校暮气沉沉,学生只知读书,没有课外活动,甚至连体育运动都要强迫。为了建立有生气的校风,培养学生的活力,他和陶行知、郑晓沧等几位教授共同提倡“学生自治”,组织学生自治委员会、演讲与游艺委员会、暑期学校研究委员会、研究改革考试制度的考试委员会等。用一年多的时间,使校内运动会、交谊会、讲座、辩论会等各种活动积极开展起来,使学校校风也变得生动活泼。

为推动新教育运动,他和陶行知等共同支持新教育共进社、实际教育调查社、《新教育》编辑社等当时的几个教育团体合并组成“中华教育改进社”,并成为该社的年轻骨干,介绍欧美教育学说,根据中国国情大力提倡新教育。

2。探索“中国化、科学化”的幼教道路

陈鹤琴认为,要挽救病弱的中国,必须从教育人做起,而儿童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所在,儿童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幼稚教育是基础的基础,所以必须发展幼稚教育。他目睹当时幼稚教育被外国教会垄断,就是中国人自己办的幼稚教育也一味抄袭外国的情形,大声疾呼:“幼稚教育抄袭西洋,不切合中华民族性,不适合中国国情,不能使中国儿童适应”,大力抨击这种“全盘洋化”的错误思潮;同时他以亲身经历,批判封建宗法制陈腐教育对儿童的束缚和残害,呼吁全社会要“热爱儿童”“了解儿童”“尊重儿童”“一切为儿童”。他决心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中国化、科学化的幼教道路。

他提出,要使儿童教育科学化,必须将其建立在儿童心理学的基础之上,必须了解、研究儿童,掌握其生长发育的科学规律。为了研究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他从1920年始以自己的长子陈一鸣为研究对象,从出生到808天进行连续跟踪观察和实验,并作详细的文字、摄影记录,对幼儿的动作、身体、感觉、思维、情绪、言语、学习、游戏、绘画等各方面进行系统的分析,掌握丰富的第一手材料。随后又对一鸣少年时期以前的绘画心理发展进行研究。他总结出儿童心理的基本特征,包括“好动心”“游戏心”“模仿心”“好奇心”“喜欢成功”“喜欢合群”“喜欢称赞”“喜欢野外生活”等,进而认为儿童有其不同于成人的独特的生理心理特点,反对“把儿童当作小大人”“不把儿童当儿童”等错误的儿童观和教育观;提出“幼稚时期(自出生到7岁)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个时期”,这个时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可教性。由此他十分强调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提出对孩子要“从小教起,从小教好”,要按照儿童心理特点和发展规律去施教。可以说,陈鹤琴是我国最早的儿童个案研究者,开创了用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儿童之先河。他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家庭教育,总结出家庭教育的101条教导原则。1925年他的《儿童心理之研究》和《家庭教育》两部著作问世。陶行知发表《愿与天下父母共读之》对《家庭教育》一书作评,称赞此书“系近今中国出版教育专书中最有价值之著作”,称作者“以科学的头脑,母亲的心肠作成此书”。说“它是中国做父母的必读之书也不为过”。

为了有系统地进行幼儿教育的实验工作,陈鹤琴于1923年在自家寓所创办了南京鼓楼幼稚园,建立了我国最早的幼儿教育实验中心。他和张宗麟先生以及幼稚园的其他教师一起,进行了为期四年的一系列实验,对幼稚园办园的宗旨、培养目标、儿童应养成的知识技能及习惯,到幼稚园的课程、德智体美教育、玩具教具、设备标准、对教师的要求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总结,最后写成《我们的主张》(共15条)一文,于1927年发表在他主编的《幼稚教育》发刊词中。此外,还制订了《幼稚生应有的习惯和技能表》(共139条)。此两文全面地回答了应当怎样办中国化、科学化的幼稚园,提出办园方针、基本原则和具体经验,为办幼稚园提供了可资遵循的标准和依据。在此期间,他还和张宗麟一道支持陶行知创办燕子矶幼稚园,开辟了我国第一所乡村幼稚教育实验基地,把我国的幼稚教育办到乡村。

陈鹤琴一贯主张“开创儿童教育事业要有更多的人去实地研究”“非群策群力不可”“推敲切磋,真理才出,科学进步,端在合作”。20世纪20年代他发起组织了“幼稚教育研究会”,后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华儿童教育社”,该社到30年代发展到全国各地,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儿童教育学术团体。他还主编《幼稚教育》《儿童教育》《小学教师》《活教育》等教育刊物以及多种丛书、读物,并通过组织学术团体和办刊物,提倡研究风气,宣传交流研究成果,提高队伍的素质,推进幼教工作。

他也积极向政府部门提出发展儿童教育和幼稚教育的提案、建议。1928年,在蔡元培主持的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上,他和陶行知联名提出《注重幼稚教育案》。抗战胜利后,他发表《战后中国的幼稚教育》一文,提出当务之急要解决托儿所、幼稚园设立不普遍,农工托儿所不曾发展的问题,主张“把幼稚园、托儿所从大都市带到小都市,从城镇带到乡村,从为少数贵妇官绅服务到为农工劳动大众服务”。这些呼吁和建议实际上展现了他为全面发展中国幼儿教育而设计的一幅蓝图,反映了他要使幼儿教育不仅走上“中国化”“科学化”,而且还要走上“平民化”“大众化”道路的抱负和主张。当然,这些设想和抱负在当时根本不可能被采纳,只有在新中国成立后才有可能逐步成为现实。

新中国成立后,陈鹤琴精神振奋,意气焕发,努力学习,以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在南京师范学院任职期间,他一方面加强行政领导工作,组织创办幼教系并兼系主任,还开办附设的幼师和幼儿园、儿童玩教具研究室、儿童玩具工厂等实习场所。另一方面深入教学一线,亲自任课,搞科研,搞试点,为了加强儿童教育和幼儿教育的研究工作,曾几次提出在南京师范学院和江苏省教科所设儿童教育研究室,并计划编写中国学前教育史;提出要总结幼儿教育学习苏联的经验教训。这些计划和建议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实现。1958年陈鹤琴受到错误批判,1959年被调离岗位,“十年浩劫”中更是受尽折磨。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动摇他对儿童、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信念。他虽身离教育岗位,却仍心系国家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在全国政协、江苏省政协、江苏省人大任职期间,继续通过大会发言、写文章和到各地视察、调查,对儿童教育工作提出不少有益的意见和建议。1979年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成立会暨第一届年会在南京举行。陈鹤琴到会,在讲话中再次提出“必须十分重视和切实开展对幼儿教育的科学实验,用以促进全民族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强调“培养具有体魄强壮、品德良好和智力发达的祖国的幼苗”是一项战略任务和根本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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