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芙羞涩道:“大人让奴家等的好苦,这么晚才过来。”
凌云边解衣结边道:“实在是公务繁忙,凌某身不由己呢。辛苦美人这么晚还在等我。”
秦芙抿笑,挪过来,“奴家服侍您更衣……”
下一瞬,笑意冻结,僵在了原地。
这是什么玩意?一块块红的紫的斑点!
“大人,您,您……”秦芙张口结舌,显然是联想到了什么。
凌云一脸无辜,低头拍拍自己线条优美的肌肉,“没事的,一点小病,我刚吃过药。”
不是,这是吃不吃药的问题吗?
秦芙尖叫。
凌云坏笑着扔掉上衣,又开始脱-裤子,“不至于吧,一点花柳病而已,听说吃过药就不会传染了。”
死开啊,你有病吧!秦芙三观震碎,跳起来,连滚带爬翻下床,梨花带雨道:“花……花柳病!大人,你有花柳病!”
“是啊,还没破皮呢,不严重,诶诶,别走啊你,真的不严重。”凌云拉着她道,“小病小病,我不是活得好好的,快来伺候我。”
啊,滚啊——
秦芙挥舞着爪子,要死要活,怎么也不提“伺候”的事,推开凌云,撒丫子跑得飞快,跳进了夜色里。值夜的下人听见动静,探出头,望一望,又缩了回去,砰的一声关紧了窗子。
惊起一只野猫,应声落跑。
偌大的院子总算再次恢复了夜的宁静。
凌云赤膊抱臂站了片刻,哼笑一声,扬长回屋,一夜好眠。
次日无事,凌府男仆准备车驾欲送大人前往皇城太医署,一名不速之客的到来,使得太医署之行不得不延后片刻。
此人生得一双鹰隼般的锐眸,唇色寡淡,面色青白,十分阴鸷沉郁,与之相比,封曲都算和蔼可亲的了。
只见他从马上一跃而下,锦绣飞鱼服流动如月光,腰间别一把绣春刀,肃杀非常。这身行头摆在那里,京师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走卒皆退避三舍。
此人乃北镇抚司指挥使——吴鸩。
虽姓吴,却与京师吴姓世家没有一星点儿亲故关系,非但不亲故,还可能反目,盖因吴姓世家嫡女居于毅王妃候选名册前列。
当年皇城后巷那场屠杀,也有怀国公吴祐的不少手笔,只要是与毅王崔令瞻有关的男人,吴鸩都恨不能将其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女人则百般折辱,再掐死了事。
仇深似海,下辈子都不可能解。
所以老皇帝留着这么一根刺在身边,到底是给毅王添堵呢,还是老糊涂了呢?
答案众人心中自有定论。
话说吴鸩,恨意滔天,这么些年却无一作为,一则是毅王天高皇帝远,他手伸不过去,二则即便毅王入京,他的手能伸过去了,却又阴不过。
阴不过算他没本事,老皇帝乐得坐山观虎斗。
唯一能让毅王不好过的辉王偏偏见了阎王,吴鸩如今只好把怨气撒在了毅王的亲卫身上。
已与金修茗、封曲交过手,唯剩凌云。
他与凌云倒也不用装作苦大仇深,毕竟是真的有仇,但此仇非彼仇,再恨也没法对凌云动真格,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动。
来此也就走个过场。
锦衣卫办案,可不经刑部,全权交由北镇抚司,他领着一群缇骑查案,查到凌府,谁也不能怎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