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法
自方袍幅巾[1]之态遍满天下,
而超脱颖绝之士,遂以同污合流矫之,
而世道已不古矣。
夫迂腐者,既泥于法,
而超脱者,又放越于法,
然则士君子亦不偏不倚,期无所放越则已矣,
又何必方袍幅巾,作此迂态耶?
集法第十一。
世无乏才之世,
以通天达地之精神,
而辅之以拔十得五[2]之法眼。
凡事,留不尽之意则机圆;
凡物,留不尽之意则用裕;
凡情,留不尽之意则味深;
凡言,留不尽之意则致远;
凡兴,留不尽之意则趣多;
凡才,留不尽之意则神满。
有世法,有世缘,有世情。
缘非情,则易断;
情非法,则易流。
世多理所难必之事,莫执宋人道学;
世多情所难通之事,莫说晋人风流。
与其以衣冠误国,不若以布衣关世;
与其林下而矜冠裳,不若廊庙而摽泉石。[3]
眼界愈大,心肠愈小;
地位愈高,举止愈卑。
一心可以交万友,二心不可以交一友。
少年人要心忙,忙则摄浮气;
老年人要心闲,闲则乐余年。
晋人清谈,宋人理学,
以晋人遣俗,以宋人禔躬[4],
合之双美,分之两伤也。
莫行心上过不去事,
莫存事上行不去心。
忙处事为,常向闲中先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