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玥坐在床榻沿,拉过父亲满是老茧的手,声音哽咽:“爹爹,您快快醒来吧,月儿想吃您做得油糊角了。”
秦氏擦了擦泪,拉着林清玥说:“我吩咐兰姨做了油糊角,虽然没有你爹做得好,但味道也不错。”
一直安静的方林璋这时开口,“表姐,还有你爱喝的桂花酿,已经热好备着了。”
林清玥唇角弯起,“临璋,近来听闻你在翰林院崭露头角,颇得圣上赏识呢。”
朱昱陵知道方临璋是她的表弟,偶尔会提及方临璋。
方临璋腼腆一笑,“表姐谬赞了,承蒙圣上开明,加上二皇子力荐,我方得入翰林院深造。机会难得,我定当勤勉精进。”
“二皇子?”林清玥有些意外,她还以为是太子举荐的。
对于二皇子朱砚林清玥略有耳闻。太子以仁德端方闻名,而二皇子落拓不羁,不喜文墨更爱刀枪舞剑。圣上偏爱太子,但对二皇子也青睐有加。二皇子与太子虽是一母同胞,兄弟情谊却传闻有些微妙。
来到正厅,用过午膳,方临璋忽地问:“表姐,你和世子之间。。。。。。”
“传闻非真,临璋放心。”
方临璋心底松了口气的同时又隐隐失落,他想起一个人,试探性开口:“表姐,你已见过裴星沉了吧?”
林清玥的目光从庭前的绿萼梅挪开,“嗯。”
“他就是陆恒吧?初次见他,我吓了一跳,总疑惑看错了人。直到我看到了他左手腕上的一处刀疤,这才笃定,他就是陆恒。”
说到刀疤,林清玥眼睫轻颤,不禁陷入回忆。
兄长林景行送给她一匹小白驹做为十四岁生辰礼物,她胆子小,却也想学骑马。
林景行便带她来到马场,命令裴星沉教会她。裴星沉彼时亦年方十四,在马场里名声赫赫,人称“驯马高手”。
见她不敢上马,抬手就将人扔到了马背上,看到她吓得花容失色,哈哈大笑。
起初她对他印象极差,一个莽撞粗野的马夫罢了。后来朝夕相处间发现,他看似粗野实则藏着一颗热血滚烫、赤诚纯真的心。
少男少女的心动如春日野草,疯狂生长。最终,是方临璋将这段朦胧不清的关系推向了明朗。
方林璋是林清玥姑母的儿子,他来将军府寄宿过一段时日,特别粘林清玥这个表姐。
和林清玥一起读书练字,陪着她做梅花糕,甚至让林清玥教他弹琵琶。
彼时的裴星沉尚是陆恒,根本沉不住气,气得和他厮打起来。方林璋虽文弱,但面对心爱的人自然拼尽全力。
在混乱中,方林璋拔了一把刀划伤了裴星沉,裴星沉落了下风扭头就走。
林清玥追了上去,看着他手腕上的涓涓血流心疼地直掉眼泪。
“小姐,我这是小伤,有什么可哭的?你该心疼的不是你的好表弟吗,他可是被我捶得鼻青脸肿的。”
他真丢人,竟输给了一个文弱书生。
林清玥扯了一块锦帕给他细细包扎上,红着眼嗔道:“你是个傻子嘛?我喜欢谁,你看不出来?”
陆恒愣了好半晌,终于品出了其中的意思,“唰”地一下脸爆红,支支吾吾地说:“小姐,我,我不过一介马夫,根本配不上你。。。。。。。”
林清玥勾住他的脖颈,蜻蜓点水般飞快地亲了他的脸颊,羞赧却眼睛亮得惊人:“不管是马夫还是将军,只要是我林清玥看上的人,都是世间最最好的。”
“林清玥和陆恒,天生一对,极其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