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那一天第一个于白天走出家门的人,他满镇地找,跟着战斗的痕迹,在镇外找到了大胡子的尸体——是一张被吸干的人皮。他为旧友立了墓,刻下名,送上路边摘下的野花,将大胡子的武器和他埋葬在一起。
匕首没有回镇子,而是沿着出镇的小路离开,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一周后,他回来了,带回来一行人。那行人穿着单薄,对匕首充满敬意和哀婉,说要宣传他的功绩。
匕首摇摇头,这一星期,他比过去十年苍老得都快,他佝偻着身子,说,不整那些虚的,快把你们的孩子带走吧。
那是一队精灵,是冬妮娅的第二个家。
那行人见到冬妮娅时,为首的人愣了一下,目光落到她眼角的雪花上,单膝跪下了。
“请跟我们回归族群,殿下。”
匕首似乎有些意外,随后释然地笑了,他说:“那傻大个居然没说错,我还真捡了一个不得了的家伙。”
冬妮娅起初是不肯走的,她一直很听话,这次却犯了轴。小孩的力量过于强大,前来的精灵都无从下手。
匕首沉默着,带着她去了城外,去见大胡子。
“我不是想赶你走,”他指着那墓碑,所有棱角被它磨平了,眼里充满了哀伤,“我只是不想你未来也要为我建立一个坟墓。”
……
冬妮娅走了,一镇人都前来为她送行,包括新来的血猎。他们比起冬妮娅,更多是对精灵有交情,于是也派了人出面。
匕首站在人群的最前面,一直目送她到视线边缘。
他喊:“孩子,看着烽火。”
冬妮娅便看着烽火,那是红色的,代表安全。
他喊:“不要忘了火,孩子……所有人都会看着它,即使离开,人们也总有再聚之时。”
于是冬妮娅终生爱着火光。
在路上,她听着带她回族群的人抱着惋惜唏嘘:
“人的一生很短,血猎的更甚,他们终日受着黑雾的侵袭……那血猎看着那么老,但也才三四十岁吧,算年长了。”
……
因这一段经历,在王族中,冬妮娅对人类的好感最佳,她最知人类有多么坚韧不朽,以至于成为了王族中最亲近人类的那一派。这一点让后来研究历史的学者都说命运弄人,她是最爱人类的精灵王,但做出精灵与人类分离决定的也是她。
这已经说不得是理智还是悲惨了。
……
战后,精灵在迁移的同时也开始了一段漫长的重建期。
爱德华为主的团队注重空间本来的拓展,托里斯则关注着生态,而莱维斯着力生存的能源循环。因他们三方团队的共同建设,秘境在重生之初便已经有了供精灵生活的雏形。
但理论终究是一纸言谈,等到精灵真的开始搬家,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导致那半年他们和外界的交流依旧紧密。
和他们贸易来往最盛的是魔法师联盟。
精灵对这个新生的联盟抱着一种好奇和观望的态度。他们认可人类想要自己把握命运的勇气,也记得他们在远处和他们共同对付兽人的情谊,所以他们对联盟的发展赋予祝福。
冬妮娅和诺斯所谈的那一项交易,实际上是她作为精灵王对他们给予的一种礼物,因她所给的远超出魔法师联盟给她的回报。虽然精灵魔法和人类魔法有所差异,但精灵拥有很长一段教授人类的经验。若魔法师联盟有人可以吃透精灵武器的原理,那几乎等于白送了他们一套魔法使用体系。
魔法师联盟上层的人对此心知肚明,他们在讨论后,一致决定向精灵投桃报李——他们用他们所造的魔法道具协助精灵对秘境的建设。诺斯所在的柯克兰家族甚至带头赠送了许多北方稀缺的自然资源,得以让托里斯在秘境中留得一片真正的春季。这让喜欢暖意的精灵甚是欢喜,以至于后来即使隐世,他们仍旧愿意和柯克兰家族进行贸易,导致柯克兰家族成为了黑市上精灵道具的提供大头,狠赚了一大笔钱。
这份情谊一直延续至今,哪怕在魔法师联盟和精灵关系最差的时候,亚瑟也会迎那几位王族共饮一壶酒——那几位自己灌自己,他的酒量只配喝一杯就在旁看着。
在四千年前,柯克兰家未来的四位掌权人也曾亲自为精灵送行,这承了精灵王冬妮娅本人请求,希望见一见传说中的不列颠天平。
那时亚瑟还是个孩子,对精灵的第一印象便来自于冬妮娅。在诸多种族的记载中,精灵必有一向记录其中——他们拥有脱出尘世的外貌,无论男女。
在亚瑟记忆里,那是他第一次但不是唯一一次被非人类的种族所惊艳,冬妮娅虽为王,迎客时却是一身便装,她笑说自己穿不惯那么宽大的衣服。于是精灵的自然之美便体现在孩子的面前,她为长姐,性子温和而包容一切,对小孩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差点让亚瑟忘了自己不太会展示不列颠天平的设定。
这点插曲没被斯科特发现,却没逃过冬妮娅的眼睛。在亚瑟与她对视时,她便察觉到了这个小孩的不平凡——这也是未来精灵决定与柯克兰交好的原因之一。
“不列颠天平,确实是个宝物,”她点燃篝火,又沉下神情,万分郑重的警告他们,“哪怕是我也未曾见过这样的存在,此蕴藏的力量太强大,需得慎重使用,否则诅咒不会止于长生。”
这是她此生最后一次为人类使用她的智慧,她看着亚瑟若有所思,便知道自己想传的事情已经传递了过去。待他们从权利的争夺中有了闲暇,大概就会去查这不列颠天平的原料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