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在社团招新熙攘的人群里看见林深时,他正抱着一台老旧的相机,悄悄地躲在角落,偷偷按下快门。镜头对准了我,像个痴汉,真变态。
“啧。”我心里忍不住嗤了一声,脚步却顿了半秒。周围全是吵吵嚷嚷的新生,有人围着话剧社的摊位问东问西,有人举着宣传单四处张望,可他就像活在另一个世界,眼里只有我一个。阳光穿过玻璃穹顶落在他身上,他却浑然不觉,只盯着取景框里的我,那股专注劲儿,说好听点是执着,说难听点,简直像个“痴汉”。我故意转头跟学姐说笑,余光却瞥见他手忙脚乱地低下头,耳朵红得快要滴血——这么胆小还敢偷拍,真是又傻又怪。
可命运偏要开玩笑。开学后选选修课,我拿着课表刚坐下,就看见那个熟悉的黑色身影缩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他还是抱着那台旧相机,见我看过去,立刻把头埋得更低,连相机都往桌肚里塞了塞。我翻了个白眼,心里却有点莫名的烦躁:怎么走到哪儿都能看见他?
啧,真是的,怎么偏偏好些课程我们都选了一模一样?每次走进教室,总能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捕捉到他的身影。
接下来的日子,我算是摸清了他的“套路”。上课铃响前,他总会提前十分钟到教室,选最靠后最角落的位置;我回答问题时,能感觉到一道炽热的目光落在我背上,烧得我后颈都发烫;甚至我趴在桌上补眠,半梦半醒间,都能隐约听到“咔嚓”的快门声——很轻,却像根细针,一下下扎在我心上。
死变态,总是偷拍我。他的目光炽热得几乎要在我背后烙下痕迹,像无形的火焰,烧得我皮肤都要发烫,盯得我连额角都快沁出细汗。
其实,我不讨厌他看我,甚至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从尾椎悄然蔓延至头顶,令我全身汗毛都微微战栗。那种被专注凝视的感觉,仿佛在喧嚣的世界里,我成了他唯一的焦点,无人能取代。别人递纸条、约我玩,眼神里带着好奇和炫耀。只有林深,眼里只有我。他们有各种兴趣,我只是他们能炫耀的“明星朋友”;而他,用旧相机把我每个瞬间都定格下来——舞台上的锋芒、角落里的困倦、被簇拥的从容、独坐的落寞。他的相机像心跳一样坚定,把我所有样子都珍藏起来。
这种被独宠的感觉,像一束隐秘的光,照进了我从小就缺爱的心里。
在我的记忆深处,父母之间的争吵像是永不落幕的戏剧。他们日复一日地争吵,直到最后离婚。那半年难得的安静时光,终于没有了喧嚣和眼泪,我以为生活会就此平息。然而,妈妈带着我嫁给了现在的爸爸,一年后我又有了弟弟,再后来又有了妹妹。家里又变得热闹起来,可妈妈的目光却再也落不到我身上。她太忙了,被新的家庭、新的孩子牵绊。我只能天天独自窝在小房间里,守着一台老旧的电视,看那些光鲜亮丽的明星在舞台上接受欢呼,梦想着成为被关注的人。
那时,我悄悄地许下愿望:我想当明星,这样就会有无数的人每天对着我喊,告诉我他们爱我,他们的眼睛亮闪闪的,里面全是我。
后来我爱上了话剧。站在聚光灯下,看着台下观众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那种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终于“活”了过来。可话剧散场后,聚光灯熄灭,那种空虚感又会卷土重来——观众的掌声是给“舞台上的我”的,不是给“私下里的我”的。
直到林深出现。他像一块沉默的石头,安静地躲在角落,不说话,不打扰,却用那台旧相机,把我的每一个瞬间都定格下来。他拍我在舞台上意气风发的模样,也拍我在教室角落里偷偷打哈欠的样子;他拍我被人围着时的从容,也拍我独自坐在操场边发呆的落寞。他的相机像他的心跳,“咔嚓、咔嚓”,坚定而热烈,把我所有的样子都珍藏起来。我开始期待看到他的相机,期待听到那熟悉的快门声:原来真的有人,会把我所有的样子都当成宝贝。
那天放学后,我故意走得很慢,听见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我回头,看见林深正抱着相机,站在不远处,像只做错事的兔子,眼神慌乱。我骂他“变态”,朝他扬了扬下巴,命令他交出相机:“拿来!”居然吓到了他,他差点把相机都扔了,他的脸颊瞬间涨红,连说“对不起”的声音都在发颤,眼泪都快被逼出来了,把相机递给我时,手指还在发抖。
我接过相机,翻开相册——里面全是我。阳光下我发梢的水珠、雨天里我撑伞的侧影、笑起来时扬起的嘴角、皱眉时蹙起的眉头……每一张都拍得很认真,连我自己都没注意到的小细节,都被他清晰定格。看着照片里的自己,我突然觉得眼眶发热,脸也烧了起来:原来这就是林深眼里的我,是被小心翼翼珍藏着的、独一无二的我。
最后憋出一句:“恶心!你变态啊!”我骂他,随手把相机丢还给他。然而,我并没有删除那些照片,也没有叫他删,察觉到内心隐秘的窃喜让我羞赧得耳朵发烫的要冒烟了。只是转身时,我故意走的比平时慢了些,走了几步还回头瞥了他一眼,见他还蹲在原地,我心脏跳得快要冲出胸腔。
那之后,我开始故意在他常去的楼梯口停留。见他过来,就倚着栏杆挑眉喊“变态”“跟踪狂”,心里却盼着他能叫住我,哪怕只是要个微信号。可这个傻子只会红着脸躲开,连抬头看我的勇气都没有。
最后还是我拦住他,把手机递到他面前,语气硬邦邦的:“加个微信,以后排练要拍素材,找你方便。”他愣了半天,才手抖着扫了二维码,备注里写的“林深”两个字,都带着点怯生生的笔画。
我以为他这么迷恋我,肯定会迫不及待联系我。可等了几天,微信响了无数次,都不是他。最后还是我先忍不住,深夜发消息:“明天下午有排练,来吗?”清晨看到窗外的阳光,特意找角度拍了张照片发给他:“像招新那天的光,适合拍照。”
他还是学不会主动。我只能一点点引诱他——强势要求他给我买咖啡,指定要加两勺糖的拿铁;排练晚了就让他送我回家,故意走得很慢,跟他聊路上的路灯;甚至借口“懒得做饭”,让他带便当来学校。
每次他都会答应,只是递咖啡时会手抖,送我到楼下时会结巴着说“明天见”,带便当时会红着脸说“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多做了两样”。看着他笨拙的样子,我心里像被撒了把糖:原来喜欢一个人,连他的迟钝都觉得可爱。
话剧社公演那天,我在舞台上就能听见熟悉的“咔嚓”声——连音响的轰鸣都盖不住。散场后,我戏服都没换,故意攥着观众送的红玫瑰就往最后一排跑。他还坐在原位,低着头翻看相机,嘴角悄悄扬着。我走过去,故意调侃:“拍了这么多,就没一张好看的?”
他没说话,只是把相机轻轻递到我面前。屏幕里最后一张是我谢幕时的样子,聚光灯落在我身上,眼里闪着光,而他的镜头,把那束光永远定格。
现在我还不是明星,却已经找到了属于我的“狂热粉丝”。林深还是安静得像块石头,可只要看到我,他的相机就会发出“咔嚓”声,像他的心跳,坚定而热烈。他的镜头、他的目光、他无声的追随,构成了我最隐秘的光亮。我原本以为,只有聚光灯能照亮我,可林深却用他的方式告诉我:即使在平凡的教室、无人注目的角落,我依然可以成为别人世界里的主角。他的专注与守候,是我最意外的温柔,也是我最隐秘的渴望。我经常在夜里翻他发来的照片,手指摸着屏幕上的光影,好像能碰到他掌心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