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骨勒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站着个三十来许的精壮汉子,身量不高,却极敦实,乍一看甚至有些憨态可掬。唯独一双眼睛极犀利,偶尔精光闪过,很快又归于平静。
“中原人有句话,叫看人不能光看他的长相,”回纥汉子劝说道,“许多年前,您的父亲曾经联合回纥各部南下,当时在叶城挡住他的,就是这个秦萧。”
“汗王肩头有一道疤,小王子曾亲眼见过,但您不知道,那是秦萧亲手射中的。当时,他就站在叶城城头,离您的父亲至少有五十丈距离。”
乌骨勒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即便是乌孙部最勇猛的神箭手,也无法保证相隔五十丈之远,依然能命中目标。
“那年,秦萧只有十六岁,还是个少年。如今九年过去,狼王已经长成,再不是当初的狼崽可以相比,”汉子沉声道,“他是中原数一数二的勇士,请容我说句实话,您不该小看他。”
乌骨勒依然不服气:“你才是数一数二的勇士,同罗,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勇猛、更聪明的人。”
被他称作“同罗”的回纥男人微笑起来。
“但我不是狼王,”他说,“能击败狼王的,只有未来的狼王。”
“所以,小王子殿下,请快点长大吧。”
***
设宴地点依然是在互市附近,空地上燃起篝火,拳头大的海碗排列成行。
亲兵抱起酒坛,将晶莹酒水依次注入碗中,清冽酒香四散飘逸,是大漠部族从未见过的佳酿。
受邀的部族首领依次落座,乌骨勒与随行的同罗也在其列。他借饮酒的间隙抬头望去,只见高居主位的是个身量颀长的男人,一袭极端贵的紫袍,衬得他眉浓骨利、丰神隽上,人虽年轻,却有种极冷峻的气度,凝眸之际压迫感十足。
可当身侧同伴扯了扯他衣袖,做出有话要说的姿态时,他立刻侧耳偏头,所有的犀利锋芒瞬间敛尽,显得蕴藉又温和。
乌骨勒不屑挑眉:“他身边的女人是谁?他的宠姬?这里是狼群聚会的地方,没有女人插嘴的份。”
“她不是一般的女人,”同罗说,“她是一头中原狐狸,不要因为她是女人就小看她,她充当了狼王的头脑与爪牙。”
乌骨勒嗤笑。
“女人,”他轻蔑道,“女人就该待在我父汗的金帐里。”
“这里是男人饮酒作乐的地方,可没有她们说话的份。”
与此同时,崔芜也在与秦萧议论来自乌孙的贵客。
“那位小王子身后的男人,看着有点意思,”她低声道,“瞧他的神色气度,不像普通亲随。”
秦萧瞥过一眼。
“那是乌孙可汗的心腹,当年乌孙部兵围叶城,他亦是马前卒,”他极短促地勾起唇角,“曾眼看着我一箭射穿他们可汗的肩膀。”
崔芜睁大眼:“兄长还干过这事?那乌孙可汗岂不是恨你入骨?”
秦萧若无其事地饮了口酒。
“即便他不记仇,”他说,“总有一日,秦某也要报同袍枉死之仇。”
崔芜心里有数了。
这一次,她先发制人,抢在回纥诸部开口之前,先连灌他们三碗。
她给回纥诸部准备的是上好的蒸馏酒,酒水看似清澈,实则酒精度数极高,连灌三碗下去,几个部族可汗都不受控地出现头晕耳鸣的症状。
崔芜笑眯眯地:“朵兰可汗,今日之酒,您可饮得满意啊?”
朵兰汗王自入座后就一直窥探秦萧与崔芜的反应,听有此问,立即道:“好得很。我上回提了,想跟崔使君多换些上等好酒,不知崔使君……”
崔芜打断他:“咱们今晚是来喝酒取乐的,生意的事,明日再谈。来来来,为了中原跟回纥的友谊,大家再饮一碗,谁要是不喝,就是看不起你们家可汗!”
秦萧听了这刁钻古怪的祝酒辞,险些失笑。纵然在座诸部不愿被崔芜摆布,她把话撂在这儿,不喝就是瞧不起自家可汗。
这话若是传回去,还能有好果子吃?
于是不由分说,又被灌了三碗。
崔芜估摸着火候差不多,开始转入正题:“朵兰可汗想买好酒,不是不成。只是咱们中原的好东西可不止美酒,草药、丝绸、茶叶、布匹……对了,托你们寻到的棉花的福,我的人织出一种轻柔薄软的棉布,穿着比粗麻和兽皮都舒服,而且保暖得很。”
“汗王是咱们的老朋友,回头我差人送两匹去您帐里,留着赏人也好,给月理朵公主裁件衣裳也罢,都不丢分。”
送上门的好东西,没人会往外推。朵兰汗王先是大喜,继而故作为难:“崔使君的好意,我们十分感激。只是朵兰部不下数千牧民,看着他们只能穿粗麻、着兽皮,我的女儿却能穿着舒适柔软的棉布,我心里实在不好受。”
崔芜明白,他这是想把棉布也列入交易之物的意思,心里微哂。
“实不相瞒,棉布数量有限,供应咱们自己的百姓尚且不足,实在没有多余的拿来交换,”崔芜老实不客气地拒绝道,“也就是汗王,与我们交情匪浅,我才愿意相赠。若是换作别人,可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