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社会科学方法论:批判自然主义
社会科学方法论中一直存在一种争论:社会科学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使用与自然科学相同的方式进行研究?或者说,社会与人类现象是否可以进行“科学的”研究?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导致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极端分化:自然主义与反自然主义的两极对立,其中实证主义与诠释学的对立最为典型。如果说实证主义在迪尔凯姆的社会学传统、行为主义、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中展现自身,那么诠释学则体现于韦伯传统、现象学、民族学的相关研究中。[28]在反自然主义阵营中,韦伯、哈贝马斯等人曾试图综合实证主义与诠释学,伽达默尔、温奇从人类视域来否定实证主义,但这些做法都未从根本上化解两种传统的两极张力。批判自然主义对于此种张力的消解以及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整合提供了一种可能性,成为当代社会科学哲学中新的话语形式。
基于科学实在论的观点,采用一种自然主义进路,巴斯卡将自然科学的先验实在论哲学应用于社会科学中,主张社会科学的核心在于找出社会现象的生成机制及因果关系,同时立足于社会领域的特殊性(specificity)和突现性(emergeies),考察了社会科学的独特本质,建构了批判自然主义,并使之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其目的就是要解决自然科学方法是否可以运用于人类与社会现象的研究的问题。批判自然主义接受了实证主义的“自然主义”观念,即按照自然科学的模式来研究社会。不过,由于自然与社会研究对象的差异,批判自然主义采取的方法和形式不同于实证主义的自然主义,而是一种有限的(qualified)、批判的(critical)、非还原论的(ionist)自然主义,它认为自然与社会在本体论上具有统一性,只不过社会具有更为复杂的分层、突现特征和结构转化过程,并呈现出对行为的、观念的、时空的多重依赖性。批判自然主义通过对自然主义的维护和重建,并以此为方法论来解决长期困扰社会科学研究的,诸如自然主义与反自然主义、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结构与行为等一系列二元论问题,目的就是要将社会及社会现象的研究,提升到类似于自然及自然现象的层次上,从而对社会及社会现象进行“科学的”研究,为当代西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两极化确立一种新的研究视角。
一、社会行动转换模型
社会科学哲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是围绕社会科学理论本身而提出的,其中结构与行为的关系问题历来是隐含于西方社会理论中的重要议题,这一问题也是社会与个人关系问题在社会学领域的表现形式。针对这一问题的解释模式在社会学研究领域中形成了两种方法论之争:方法论个人主义(methodologidividualism)与方法论整体主义(methodologicollectivist)。在考察韦伯、迪尔凯姆和伯格处理社会与个人关系问题的基本策略上,巴斯卡构建了解释社会与个人两者关系的社会行为转换模型(TransformationalModelofSocialActivity,TMSA)。该模型超越了传统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认为个人与整体在本体论上相互依赖、相互构成,人创造社会,同时社会亦创造人,只是彼此的方式不同而已。因此批判自然主义的社会本体论反对传统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单一视角,主张将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相糅合,强调二者的互动关系,而非单一性因素。
以韦伯为代表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将个人及其行为视为社会学研究的起点,“社会学只能实践于单个的或更多的个体行动,因此它必须严格地使用‘个体主义’的方法”。[29]作为一名新康德主义者,韦伯将方法论个人主义与新康德主义方法论融合在一起,认为社会客体是有目的、有意义的人类行为的结果,因而,秉承韦伯传统的个人主义本质上带有唯意志主义(voluntarism)的倾向。如图5-1,个人作为社会世界的基本要素具有真实存在的意义,而社会并不具有实在性,因此,韦伯社会学研究的一般路径可以概括为通过对个人主观意义的解释性理解来达到对社会现象的因果性说明,也就是通过对个体行为的研究来实现对整体社会现象的理解。
图5-1韦伯的“唯意志主义”模型[30]
与方法论个人主义相反,迪尔凯姆认为应当以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如图5-2所示,社会是独立于个人的客观实体,社会客体外在于个人,拥有自主生命,并且能够控制、支配个体,也就是物化(reifi)。作为一名实证主义者,迪尔凯姆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强调社会本身的独立性,要求对社会进行整体性研究,特别指出个人主义的研究路径并不能给社会的发展历程指明方向。方法论整体主义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缺乏对个人行为的研究,进一步来讲,即对人的能动性的研究。
图5-2迪尔凯姆的“物化”模型[31]
出于综合韦伯的个人主义与迪尔凯姆的整体主义的目的,伯格基于社会与个人之间的辩证关系,提出了一种新型社会学研究模型:辩证模型。如图5-3所示,伯格认为“社会塑造了我们,反过来社会又被我们所塑造”[32],从而形成一种持续的、相互创造的辩证过程,进一步来说,社会被视为是人类存在的客观化,与此同时,人类存在又被看成是社会的一部分,是社会意识内化的结果。这一辩证模式表明,社会结构离开了人类活动,同时也就失去了独立存在的特性,但是,社会一旦被创造,它就会存于个人的实体之中,并成为一种强制性的手段。[33]伯格社会与个人的辩证观念试图融合个人主义与整体意义之争,调和韦伯唯意志主义传统和迪尔凯姆的物化传统,但巴斯卡认为伯格在社会结构的理解上包含唯意志主义的因素,在对人的认识上又具有机械决定论的观念。
图5-3伯格的“辩证”模型[34]
基于以上论述,巴斯卡构建了社会行为转换模型,通过此模型来解决结构与行为、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如图5-4所示,巴斯卡认为:“人并未创造社会,因为社会总是先于人而存在的,它是人类活动的必要条件。相反,社会应该被看作是个人再生产和转换的一种结构、实践和约定的集合体,但离开了个人,社会也将不存在。社会并不独立于人类的活动而存在,但社会也不是人类活动的产物。”[35]基于此,巴斯卡批判了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将社会与个人视为一种对立关系的思想观念,同时也批判了伯格所理解的社会与个人是在同一过程中相互创造的两个环节。
图5-4社会行为转换模型[36]
巴斯卡基于两种动态过程论述了社会与个人的内在关系。其一,社会到个人的社会化过程。社会不仅是个人有目的的活动的前提,而且个人技能、能力、习惯、信仰的累积过程便是一种个人社会化的过程,由此社会(结构或整体)是通过社会化过程影响个人(行为者或个体),因而社会既不能还原为个人,也不能被个人所创造,而是有目的的人类活动的必要条件;其二,个人到社会的再生产、转换过程。个人通过其社会实践、行动转变再造新的社会。社会结构具有相对持久性,它的持续存在依靠人类的能动性行为,因而人类有目的的活动构成社会再生产、转换的必要条件,“需要强调的是,社会的再生产、转换虽然大部分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实现的,但是它仍然是能动主体的技能实现,而不是先决条件的机械结果”[37]。由此可见,在巴斯卡那里,社会与个人之间的互动关系构成了社会实在,由此就跨越了两者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成为社会与人的联结点,将结构与行为者合为一个真实的整体。
巴斯卡的TMSA把社会与个人联系到了一起,突破了以功利主义为特征的个人主义和以迪尔凯姆思想传统为特征的整体主义,通过对社会本体论的解释廓清了社会结构与行为主体之间的内在关系,避免了一方还原、解释和重构另一方的方法论缺陷。需要强调的是,巴斯卡在TMSA中区分了社会和人类实践两个重要的社会学范畴,并阐述了两者所具有的二重性特征。社会既是人类行为的存在条件,也是人类行为不断再生的产物;实践即为有意识的生产活动,亦为对生产条件的再生产、转换(通常是无意识的)。“在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上,如果说个人主义方法论是在研究无条件的行动,整体主义是在研究无能动的条件,‘辩证法’解读是在把个人行动和社会条件糅合在一起,那么与前三个方法相比,社会行为转换模型的方法论意义在于把人的能动性、社会结构和历史过程等概念纳入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之中。”[38]
二、社会结构的突现性
TMSA表明,社会与个人相互影响,互为彼此的前提和结果,两者内在地包含一种相互构成的(mutuallystitutive)关系。由此就凸显出社会结构所具有的不同于自然结构的一种独特性——社会结构的突现性(emergeies)。社会结构的突现性可以从上述TMSA中推导出来,巴斯卡把“突现性”视为自然主义之于社会科学中本体论的限制。与传统的社会结构研究策略相比,批判自然主义通过提出独到的“突现”(emergence)理论来揭示社会结构或社会实在的本质,巴斯卡通过这一概念来阐述社会实在的分层本体论,社会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具有不可还原为个体属性的特征。巴斯卡将突现定义为:“实体在特定层面上的特性,而该特性并不能由更低层面的特性所预测,且不能还原为那些更低层次的特性。”[39]举例说明,氢气与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化合生成水,但氢气和氧气的性质却不能由水的性质来推测,也不能将水的性质还原为氢气和氧气的性质。
巴斯卡指出,社会结构的突现性表现为行为依赖性(activitydependence)、观念依赖性(dence)和时空依赖性(space-timedependence)。正是这三种突现特性,使得社会结构有别于自然结构,同时也映射出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解释所蕴含的三个基本界限。
第一,行为依赖性。社会结构并非独立于其所影响的行为而存在,巴斯卡所指的社会结构是在履行确定的社会实践中,各行为者之间存在的相当持久的社会关系。[40]例如,家庭中夫妻、兄弟等关系。而这种持久性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具有必然性的内在关系,这种内在关系指出,某一对象究竟是什么取决于它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其中之一的存在,必然预设另外之一的存在。[41]这一预设使得社会科学理论构造内在地包含了辩证法的合理因素,具有了“反思”的性质。
第二,观念依赖性。社会结构非但不会独立于行为者的行为观念而存在,而且蕴含着行为者本身的观念。威廉·奥斯威特(WilliamOuthwaite)指出,“在人类行动与社会结构中,行动者的观念组成了所描述事实中的一部分,而不外在于这些事实”[42]。巴斯卡提出,意义不能被测量,只能被理解,除非行为者具有其本身正在做什么的观念,否则不会发生人类活动……这便是解释传统的真知灼见。[43]安德鲁·塞尔(AndrewSayer)将观念依赖性做了进一步说明,认为观念依赖性可以理解为固有意义(intrinsiingful),因而社会世界的观念依赖性的性质可以理解为社会现象固有意义的性质(intrinsiingfulnature)。
第三,时空依赖性。社会结构只有相对的持久性,显现出来的趋势不具有时空不变的普遍性。社会结构依赖于人的行为、观念,人的意识活动会随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因而社会结构不具有时空上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巴斯卡将时空依赖性归结为“历史性”,这个历史性特指社会世界,可以将其理解为人类单独“创造历史”,因此,社会结构与其形式的发展和变化借助了人类行为观念形成的一系列活动。简言之,由于社会结构所具有的行为依赖性和观念依赖性,因而社会结构仅具有相对的持久性,不会超越时空之外而持续存在。也就是说,即便社会结构是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行为者不会永无休止地复制社会结构,同时还会转换或改变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