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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第1页)

他竟喜欢,想要。

看来她设计的真不错,是吧。竟能让二哥青睐。

二哥这矜贵又挺挑剔的男人,从小见多识广,视野开阔,品味可是非常不错。

她爽快的点点头,说有时间会做出两款同样的给他。她那时候有学业压力,还有暑期实习,忙得很,一个月才做好,刚好男人又来伦敦出差。

她在伦敦念书时,住在沈闻洲在伦敦买的漂亮豪华的公寓里,公寓就在她学校附近,很方便她大早上风风火火拎起书包拿起平板,迎着一路美景,跑去上课。

怕她孤单吧,也怕她不能好好照顾自己,不好好吃饭,她在伦敦的日子里,男人专门请了两个人来照顾她。

他这次来,两个人没去外面用餐,也没让家里的阿姨准备美食,年轻英俊穿着简单白t恤,二十出头,也是青春逼人,拥有着青春身姿,长手长脚,荷尔蒙满满的男人亲手下厨做了饭。

时间静静流淌着的美好夜晚,拥有着身高差的两个人在厨房里,他说最近闲暇时间他会下厨做做饭,想让她尝尝他的厨艺有没有精进。

在他做好了饭,两个人用餐的时候,她把做好的手链拿给了他。

手链被她装在了很漂亮的盒子里。

年轻的男人打开看好一会儿,点头:“很不错。”随即把手链在手腕处戴了戴,又点点头,“好看,我很喜欢。”

他那天戴了一会儿就都摘掉,重新放回盒子了。她以为他之后也应该不会再戴,可能就单纯只是看着喜欢,然后保存起来。没想,之后他来伦敦出差,顺便看看她,两个人的每次碰面,他的右手手腕处都有戴着她送的手链。

两条手链他不怎么一起戴,一般都是轮流戴。

一晃两年多过去,他左手腕的腕表不知道换过多少块,他家衣帽间的中岛柜,一大堆手表。但右手腕,一直都是她送的手链,没换过其他。

可能是戴习惯了吧,或者,她真的设计的太好看了。她有时候会如此想。

她虽然有些珠宝设计天赋,但她的兴趣并不在这方面。加之学业压力很大,她很努力学习,想成为很优秀的人。设计了这两款手链后,到现在,她都没再设计过新的珠宝首饰。也就没再送过二哥新的。

漂亮的东城。

路灯灯光柔和,沈闻洲准备送她回小区了。

她再看着身边长手长脚,风度翩翩,矜贵松弛的年轻男人,心想有时间她要再设计几个漂亮的手链送给他,谁让他如此喜欢珍惜她的设计来着。

送出的东西被人足够珍惜看重的感觉,她真是好喜欢。

……

她从伦敦回来有给二哥还有很多爱着她的亲朋好友们都准备了礼物。

不过这些礼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送到他们手上了。她给他们发了快递。回东城后她有很多事情要忙,怕跟他们中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见一面,礼物什么时候送出去,不如快递来的方便。

她决定不在伦敦待着了,要回东城发展,她之前有告知了二哥他们了,不过她当时没确定好具体哪天回来。

现在二哥知道她回来了,钱欢跟男人朝车子走去时,想了想,改天得告知下其他人了。

她回来了!

……

小区人车分流,车子很快驶入她所在单元的地下车库。

天色不早了,男人并没有跟她上楼的打算,但还是从车里下来了,送她到了电梯处,看着她进了电梯。

钱欢拖着忙碌一天有些疲惫的身体,还有点痛的脚回到家。把包,膏药还有买的牛奶面包一股脑暂放玄关柜处,之后她走向客厅,一头栽向软绵绵的沙发里。

在沙发处躺会儿,她盘腿坐起来,拿只抱枕抱在了怀里,漂亮的眼睛转一转,看看干干净净的家,心想她能认识二哥这个男人,她真是太太太太幸运了。

她不在东城不在家的日子,沈闻洲这个好哥哥可是都有安排阿姨们一周来她这儿打扫卫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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