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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见(第1页)

二、政见

苏轼的“政见”,指的是他参与朝廷的实际事务时所发表的见解,形于他的许多奏折之中。这些奏折,始于熙宁二年五月的《议学校贡举状》,终于绍圣元年的《赴英州乞舟行状》[724],自始至终皆与新、旧党争相关,而引起这党争的,自然就是王安石变法。所以,就苏轼正式提供给朝廷的政见来说,围绕的核心问题,就是对“新法”的态度。

从南宋直至清代,史家对苏轼政见的认识和评价没有多少异议。苏轼被认定为旧党要员,其政见为反对“新法”,由于王安石长期被否定甚至唾骂,故反“新法”的苏轼政见是被肯定的。但后来,王安石的问题被翻了案,人们对他越来越不吝予以赞美,这就使旧党人物相应地被否定。如果苏轼只是个政治家,他很可能被不加分辨地随旧党一笔抹杀。所幸他又是大文艺家,受文艺史家的钟爱,所以,他与“顽固派”代表司马光之间的差异被发现,因为只要与司马光不一样,苏轼就有被拯救的可能。这番良好的用心结出了果实:我们发现了苏轼政治态度中倾向于改革的某些因素。同时,那也增大了研究的难度,因为他的政见显得复杂了。这是研究深入的表现,倘不曾借力于“新法”评价上的翻案与文艺史家钟爱苏轼之间的矛盾,人们可能不会把他的政治态度作为需要剖分的矛盾体来研究。不过,也有负面的影响,就是苏轼又有可能被视为“投机派”“两面派”。依传统的政治道德来说,那比索性做个“顽固派”更为不堪,“顽固”还算得一种独立的政见,“投机”则不值一提了。于是,且不论其政见为进步或保守,其是否有独立政见,也成了问题。

苏轼关涉政治的言论,确有许多前后矛盾之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必为他讳饰。如果说这些矛盾言论的底下仍有前后一贯的政见,那就必须委曲解释;但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足以令人信服的解释。所以,我们承认他的政治态度存在着种种显著的矛盾。那么,是不是“两面派”呢?也就是说,这些矛盾是因“投机”而产生的吗?答案也是否定的。理由很简单,凡“投机”,总是向矛盾的偏于能获利的一方“投”去,而苏轼却每一次都“投”到了相反的方向,于熙宁时、元祐间与元祐末三次被迫离京。所以,我们认为苏轼政治态度中的矛盾不是“投机”造成的,而是政见的变化造成的。

把上面的意思总括起来,就是说:苏轼是个政治家,他有独立的政见,但他的政见又有前后变化。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把苏轼的政治经历分为四个阶段,便于考察和评论。第一个阶段即上节所说的“政论”期;第二个阶段自熙宁二年(1069年)至元丰七年(1084年),这是王安石倡立“新法”,新党执政的时期,苏轼的基本政见是反对“新法”;第三个阶段从元丰八年(1085年)至元祐八年(1093年),这是“元祐更化”的时期,旧党当政,苏轼的基本态度是赞成“更化”的,但他的引人注目的政见却在于维护某些他认为可以保留的“新法”;最后一个阶段从绍圣元年(1094年)至苏轼去世的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这是新党重新执政的“绍述”时期,苏轼承受了一个“元祐大臣”的历史命运,其基本的态度是不向当权者屈服,坚持独立的节操。我们现在从苏轼的奏议来探求他的政见,所述为第二、第三两个阶段。但从早年的主张革新,变为熙丰阶段的反对变法,又从反对变法,变为元祐阶段的维护某些“新法”,是两次明显的变化。为了突出这两次政见变化,我们又专设“熙宁二年”与“元丰七、八年”两节,俾尽其说。

1。熙宁二年

在君主专制的时代,一个有政治理想的人要想有所作为,一般都得有君主的信赖为前提;若要想完全以自己的那一套来施政,那就非得成为当代君主的心腹重臣不可。所以,“结君心”是为人臣者首要的事。然而,无论怎样“开诚布公”的皇帝,他的心腹重臣总是有限的,而且君臣之间的遇合也不全是理性抉择的结果。“一朝天子一朝臣”,局面已定之后,新进的臣子要“结君心”是困难的。当苏轼在仁宗晚年入仕时,皇帝与重臣皆其父辈,他就面临着如何“结君心”的难题。

唐代的柳宗元、刘禹锡就面临过同样的难题,在他们进士及第时,年老的唐德宗不能给他们以希望,因此,他们就走另一条路,即努力接近太子,把希望寄托于不久的将来。这是“结君心”的变通,叫作“结新君”。不但是年轻人爱走这条路,凡无希望在旧君手上被重用的臣子,都想“结新君”。比如,王安石在仁宗时代是无比谦逊的,到神宗一即位,他就积极了;朱熹在宋高宗时中进士,只当了一任地方官,就辞疾回家,但孝宗一即位,他就一反恬退之态,上书大论天下事,还要谋求“入对”,与新皇帝见面。此类例子不胜枚举,而其收效也是明显的:范仲淹能被仁宗重视,就是因为他在刘太后当政的时候敢于要求“还政天子”;英宗时的王陶,凭他是英宗做太子时的旧交,就能够迫使定策元勋韩琦离开朝廷。这些事件都是很具有说服力的。相反,汉文帝时代的贾谊,却是一个失败的典范,尽管他的政见很合乎时宜,却无缘取代灌婴、周勃等旧臣而成为汉文帝的心腹重臣,结果成了一个“怀才不遇”的标本。对于后世的年轻臣子来说,这个教训是深刻的。

年轻的苏轼当然明白此中奥妙。但他却独特不走“结新君”这条路。那么,岂不重蹈贾谊的覆辙?不,他批评贾谊虽有才而“不能自用其才”,且看他给贾谊设计的走出困境之法:

夫绛侯(周勃)亲握天子玺而授之文帝,灌婴连兵数十万以决刘、吕之雌雄,又皆高帝之旧将。此其君臣相得之分,岂特父子骨肉手足哉!贾生洛阳之少年,欲使其一朝之间,尽弃其旧而谋其新,亦已难矣。为贾生者,上得其君,下得其大臣如绛、灌之属,优游浸渍而深交之,使天子不疑,大臣不忌,然后举天下而唯吾之所欲为,不过十年,可以得志。安有立谈之间,而遽为人痛哭哉?[725]

他说贾谊的失败,在于这位洛阳少年过于急躁而至于与权臣对立,倘能与皇帝及在位众臣渐渐结交,“优游浸渍”,则不过十年就可以得志的。我们不难看出,这正是苏轼自己的办法。眉山少年一反洛阳少年所为,与宋仁宗信任的大臣如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优游浸渍而深交之”,想着十年以后的得志。苏轼的这种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获得了几乎整整一代前辈的赏识。初年的仕途十分顺利,甚至那位没有儿子的宋仁宗,也已经把苏氏兄弟看作他留给子孙的两位宰相了。——苏轼在北宋政治舞台上一出现,就给中国的政治文化增添了一种丰富性,当他以独特的方式走上这个舞台时,几乎已经获得台上的一致许诺:他将以顺利移交的方式获得权力。

与这种进身的方式相应的是,年轻的苏轼表现出有一点落后于时代的贵族世家子弟的“名士”风度。他歆慕于保存在蜀中的唐代世族古风[726],喜欢自称“赵郡苏氏”,一再地表明自己与欧阳修的师生关系,且与京城的名门望族晁氏交谊甚厚。最明显的是他与真宗故相王旦的子孙王素、王巩一家的密切交情。王旦任宰相十八年,门生故吏满朝,子孙清贵者甚多,王素在宋仁宗时已居显职,王巩是故相张士逊的外孙,又是苏轼恩公张方平的女婿,与元祐时的宰相刘挚也有亲戚关系。苏轼于嘉祐时守母丧居蜀期间,就拜见过王素[727],熙宁时居京城,也常去看望王素,与王巩更是一生的密友。他为王家写过《三槐堂铭》,称扬其世德[728],为王素写过《王仲仪真赞》云:

孟子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盖功烈已著于时,德望已信于人,譬之乔木,封殖爱养,自拱把以至于合抱者,非一日之故也。平居无事,商功利,课殿最,诚不如新进之士;至于缓急之际,决大策,安大众,呼之则来,挥之则散者,惟世臣、巨室为能。[729]

这里透露出一种六朝隋唐士族门阀的意识,毋庸说是落后于时代的。但苏轼与世家子弟王巩的诗酒之交,也不仅仅局限于文艺活动,而且从中获取了很多政坛的信息。虽然王巩本人也被苏轼的“乌台诗案”连累,但王巩的侄子王震却在宋神宗的身边,与闻机要[730],所以即使在新党执政的时候,他们也能及时知道神宗皇帝的思想动态。而这对苏轼政治态度的变化,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除了世家子弟外,当代的名人司马光也是其结交的对象。司马光与王安石声望相埒,在苏氏兄弟应制科时,苏辙对策之语过于激烈,险被黜落,而司马光极力主张录为优等[731],可想而知,他们对司马光的仗义执言是很感激的。与此相反的是,王安石对苏辙的对策持否定态度,拒绝起草苏辙的任命状[732],虽然此事的起因未必可从私交来窥测,但它本身却确是王、苏交恶的一个重要事例。在苏氏与王安石交恶的同时,他们与司马光的关系却越来越密切。苏洵去世时,司马光前往吊唁,二苏便请他写作了母亲程夫人的墓志[733]。后来,苏轼还谋求与司马光结亲[734]。

“优游浸渍”于旧君老臣之间,而不结新君;广交世家名宦,以建立社会关系:这就是苏轼政治生命的开始。考虑到他的家世和早年经历,我们可以说这个情形是自然形成的;但从《贾谊论》和他的某种士族式的意识来看,这个情形又是苏轼自觉地造成的。这给苏轼带来了初入仕途的顺利,也有助于他的声名鹊起、远播,在后来的忧患生涯中,他从中确也得到许多帮助;然而,这也注定了他要经受人生的大起大落,因为他势必遭到来自政界另一翼的打击,即与旧君、老臣、世家、名宦相对立的新皇帝、新执政、新进、“小人”的疑忌与排斥。他所向往的“不过十年,可以得志”的权力平缓移交,在实行改革的年代里不能实现。如果局势一边倒,他可能被淘汰,或者改变政治态度;如果局势有反复,形成党争,则他可能成长为某个党派的领袖,而其政见便愈趋复杂化。——这些,从他走上政治舞台的独特方式上,已大致可以预见了。

没有一个皇帝愿意被旧君留下的老臣所束缚,在声望并起的司马光、王安石、吕公著等一代名宦当中,宋神宗选择了王安石作为他的辅臣,实行变法。这就使熙宁二年守完父丧回朝的苏轼,面临着一个几乎全新的朝廷:那些赏识他的旧臣已风流云散,早年经营的良好氛围已然失去,他必须面对励精图治的新皇帝、“学术素异”且曾交恶的新执政,以及一个名唤“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新权力核心和它推出的“新法”。他对往日氛围的追寻,表现在回京路上拜见韩琦于陕西,回京之后自然会去找王素、王巩、司马光以及四川同乡范镇等旧交,他的心中还牵挂着许多有待处理的家事,其中一项就是托范镇去向司马光攀亲[735]。种种迹象表明,苏轼的政治道路,从嘉祐年间苏洵带他出川开始,几乎是必然地走向熙丰时的“旧党”一边。

当然,作为嘉祐二年的进士之一,苏轼也并非绝无参与新的政治核心集团的可能。实际上,“制置三司条例司”中的干将如吕惠卿、章惇等,多是他的同年或朋友。像苏氏兄弟这样年轻而有声望的官员,也正是立志革新的新皇帝宋神宗所要培植、起用的,而苏辙进入“条例司”工作,便完全出于神宗的亲自委任。但要获得这种起用,有一个前提,即必须有热情于神宗、王安石正在策划的财政改革。苏辙就是因上书论财政问题而被委任此职的。我们怀疑此时的宋神宗是否有能力辨别王、苏二家说法的差异,他可能只是觉得两人都讲得头头是道,便想当然地认为苏辙可以任为王安石的助手。按照当时大多数人的看法,所谓的“条例司”无非是想方设法巧取财利的新机构,尽管从中可能产生一个新的政治核心集团,但对于有着传统的义利观的儒家知识分子来说,它即便不是必须被反对,至少也应该洁身远之的。从苏轼早年的政论来看,他并不认为有必要专门设立一个巧取财利的机构来对付财政困难,他关心的是吏治、民生、兵制,这些方面如得到适当的处置,财政问题就会不理自解。所以,苏轼即便不像传统儒者那样耻于言利,他这时候也并不理解王安石的“理财”学说,他很可能把“条例司”的兴作看成一场闹剧。这个机构里边都是些“新进小生”,有着世族名士意识的苏轼自然是不愿与之为伍的。而且,从苏轼还京伊始,王安石就没有丝毫争取他支持的意思,相反地,将他抑置于官告院闲职。这对于有着制科三等的光荣履历,并已当过一任地方官的苏轼来说,至少是不够优惠的,因为凭他的资格和声望,完全可以像司马光向神宗皇帝推荐的那样,出任谏官,参与议论朝政[736]。但王安石似乎认定苏轼一旦大用即会妨碍变法,所以屡次打消神宗起用苏轼的意思。从现在所存的史料来看,熙宁二年的王、苏矛盾,敌意先发自王的一方。可以说,王安石为了变法的顺利进行,有意地抑制着苏轼在政治上的发展。即便我们愿意认为王安石这样做不是出于私利与个人好恶,却也得承认这种待遇对苏轼来说极不公平,倒是司马光在努力地为苏轼争回这份公道,相形之下,其秉性的公正显然更值得信赖。王安石的一切计虑,都要有利于变法,这当然可以理解,但宋代成熟的文官制度要求宰相、执政进退士大夫符合一般的公正原则,如果为了有利于当前政策的实施而违反了一般的公正原则,便显出其行政技巧不够高明。司马光荐苏轼未必出于拉拢之目的,王安石抑苏轼却确是在为自己制造政敌。处在这种情形下的苏轼,要是成为“新党”的成员,那才是一件怪事。

虽然如此,熙宁二年的苏轼,也并不是回京伊始就反对变法的,他早年的政治态度毕竟是倾向于革新的,故虽不愿也不容参与变法事业,亦未必就要反对,而也可以冷眼旁观,默不作声。确实,在日新月异的熙宁二年,苏轼自二月份至京后,沉默了整整三个月。不过,苏辙在“条例司”与王安石、吕惠卿讨论的情形,他应该是了解的。此时有一封家信反映出他的心情:

轼二月中授官告院,颇甚优闲,便于拙懒。却是子由在制置司,颇似重难。主上求治至切,患财利之法弊坏,故创此司。

诸事措置,虽在王(安石)、陈(升之)二公,然检详官不可不协力讲求也。常晨出暮归,颇羡弊局之清简。[737]

这是给堂兄苏不疑(字子明,苏涣子)写的信,苏轼与他关系密切,即便有书不尽言的可能,但应该不必向他隐瞒自己的真实态度,故此中所言当非虚与客套之语。从这里看,由于苏辙的参与,苏轼对于“条例司”的事虽不热情,却也未持否定的态度。有着革新的主张,而不能参与眼前的变法事业的苏轼,抱着既不热情也不否定的态度,从而采取沉默的姿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苏轼的沉默没有保持得太久。这年四月,朝廷拟改革科举制度,神宗要求“两府、两省、待制以上、御史台、三司、三馆臣僚,各限一月,具议状闻奏”[738],苏轼当时的职衔是“直史馆”,亦属“三馆臣僚”,所以也必须在一个月内发表见解,这就有了五月份所上的《议学校贡举状》。这是苏轼回京后第一次正式发言,从以上情况来看,是他的职分内事,不能说他是寻机反对“新党”。但既然被要求发言,则完全有理由阐述他自己的见解。当时改革科举制度的设想,其远期的目标是废除科举,以学校代替它选拔人才的职能;近期的措施则是在科举考试中取消诗赋,以策论取士。这个设想当然出自王安石,但我们看司马光的意见,也是主张取消诗赋的[739]。苏轼却独特为诗赋辩护,根本反对这个设想,认为是多事。大概在时人所上的议状中,持此见解的较少[740],故马上引起神宗的关注。这样看来,《议学校贡举状》并非党同司马光来反对王安石变法,而完全是苏轼自己独立见解的发表。然则,是不是“故为异论”呢?也不是。欧阳修在嘉祐元年上过一封《议学状》,对于以学校取代科举的建议,陈述了六个“不可”的理由,而对于以文学取士,也并不认为必须废除[741]。将苏轼《议学校贡举状》与欧阳修《议学状》对照,其间的继承性是很明显的[742]。所以,苏轼此番“异论”,其动机既非附和司马光,其观点也自有师门渊源,未必是故意与王安石为难。

然而,五月份的这次发言,却将苏轼卷入了政局,他马上得到了神宗皇帝的召见,并被明确要求“为朕深思治乱,指陈得失,无有所隐”[743],甚至说:“方今政令得失安在,虽朕过失,指陈可也。”[744]看来,神宗好像早就在等待苏轼的热情参与,因为他确实需要这样年轻的人才。而且,神宗寄予苏轼的希望,大概与他寄予苏辙的不同。他把苏辙安排在“条例司”,是要苏辙做王安石的助手,参与设计“新法”;而他要交给苏轼的任务,却不是参与设计“新法”,而是“指陈得失”,做一个当前政策的善意的批评者,专门针砭新政,以为改革者的药石。对于“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三等出身的苏轼来说,这样的任务当然是很乐意担任的。一个正直的“以犯颜纳说为忠”[745]的谏诤官,原是欧阳修年轻时候的人生理想,这理想也是苏轼自幼年起即为之激动的。据苏轼后来的反思,这正是“制科人习气”:

轼少年时,读书作文,专为应举而已。既及进士第,贪得不已,又举制策。其实何所有?而其科号为直言极谏,故每纷然诵说古今,考论是非,以应其名耳。人苦不自知,既以此得,因以为实能之,故至今,坐此得罪几死……妄论利害,搀说得失,此正制科人习气,譬之候虫时鸟,自鸣自已,何足为损益?轼每怪时人待轼过重……[746]

这一段自述,除了他表示谦虚的成分外,所言“制科人习气”是符合实情的。应该说,这个科目本来就是为选拔谏诤人才而设的,所以,司马光荐苏轼可任谏官,原自有理。而苏轼一旦准备负起谏诤的责任,就天然地站在了当前政局的批评者的位置上。他给宋神宗留下了三句话:“求治太速,进人太锐,听言太广。”[747]这三句话反映出求稳求缓、尚世家而反新进的保守意识,但神宗皇帝对此并不反感,倒表示接受意见。大概当年的行政上确有此弊。虽然这是一种对“新党”不利的意见,或许也暗含了对“新法”的不满,但它仍属“渐变”论的论调,不是“不变”论,所以还未与其早年政论相悖。

关键在于,苏轼开始参与议政的五月份,正是吕诲弹劾王安石,关于“新法”之可行性的讨论从此转化为两派人物之政治斗争的那个动**的月份。在御史中丞与参知政事尖锐对立的局面下,矛盾的焦点不再是关于哪条法规、哪种措置的不同意见的争论,而已集中到是不是支持“新法”这样一个简捷明朗的问题了。或者是“新法”不行,王安石下台,或者是继行“新法”,吕诲及他领导的御史台被清洗。两种结果都会相当严酷,故议政的官员们不能含糊,依其对于“新法”的支持与否,而区分为“新党”和“旧党”两个党派,“新党”推行“新法”,“旧党”则反对之。王安石自是“新党”的领袖,“旧党”的领袖却不知是谁何人,一般认为是司马光。但司马光是在事后哀叹“先见不如吕诲”的,此时并未意识到自己是“旧党”的领袖,却是想做王安石的诤友的。他一直在树立自己公平正直的人格,以和粹的颜色讨论变法的利害,并无领导众人作党派斗争的意思,也绝无驱逐王安石的目的。倒是被神宗赋予批评当前政局之责任的苏轼,令王安石感到威胁,他怀疑苏轼在给司马光出主意,故一如既往地排斥苏轼,予以压制。施宿《东坡先生年谱》此年载:

五月,以论贡举法不当轻改,召对,又为安石所不乐。未几,上欲用先生修中书条例,安石沮之。秋,为国子监考试官,以发策为安石所怒。冬,上欲用先生修《起居注》,安石又言不可,且诬先生遭丧贩苏木入川事,遂罢不用。安石欲以吏事困先生,使权开封府判官,先生决断精敏,声问益振。[748]

这些记载,参照其他史料,可以证明是合实的[749]。神宗确实有意奖用苏轼,但无论他想让苏轼参与新政(修中书条例),还是想让苏轼更接近自己(修《起居注》),都被王安石阻挠,自然,司马光想给予苏轼的批评权力(任谏官)亦无结果。苏轼的进用之路全被堵塞,最后被困于吏事达一年之久[750],且又被诬败私德。如果说王安石起初不用苏轼,是因为“所学不同”,不愿相谋,那么,发展到这样蓄意的压制,无论如何是不能再用“学术素异”来解释的了,这只能解释为党派斗争。且不管苏轼的“所学”与王安石有何同异,他有足够的聪明去了解一个事实:除非王安石下台,否则他苏轼不能谋求发展。由于王安石是“新党”领袖,与王安石为敌的苏轼便成为“旧党”的成员,作为“旧党”成员,他的政治立场便必须是反对“新法”。

苏轼从一个当前政局的批评者,转化为反对“新法”的“旧党”成员,其情形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他在八月份所作的两条《国学秋试策问》已含有对王安石专断朝政和“新法”刻意求财的反对,那么,十二月的《谏买浙灯状》是有意试探神宗对他的态度了。当神宗接受了他的批评并立即改正买灯之举后,他就觉得很受鼓舞,故在腊月的严寒中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书》,逐条批驳“新法”的措置。为了给反对“新法”提供充足的理由,他的议论走向了反对革新、维护旧章的极端,从而违背了他早年的主张革新的政论,而完全站在“旧党”的立场上,表达了“旧党”的政见,使这篇名文成为熙丰时期反“新法”的代表作。苏轼生平中政治态度的第一次变化,至此完成。

综上所述,促成这次变化的因素有如下几端:一是他与旧君老臣“优游浸渍”以走上政治舞台的独特方式,造成了他与新君、新相的隔阂;二是蜀中古风培植起来的其士族意识和名士风度,决定了他与世家、名宦的交游,从而既定地与“新进小生”组成的“新党”不相容,同于王安石所谓“流俗”。以上两端使他在二月至四月中对“新法”保持沉默的态度。三是欧苏相承的为文学辩护的学风,使他对科举改革发表异议;四是“制科人习气”与皇帝的要求,使他成为当前政局的批评者;五是由于吕诲的偏执和王安石的强硬,使政局发展到党争,所有持批评态度的人都不得不成为反对“新法”的“旧党”;六是王安石出于种种原因,对苏轼多方压制,甚至诬陷,使苏轼从异议与批评发展到彻底对立的斗争,从而决定了他反“新法”的政治立场,在当时的形势下,反王安石、反“新法”也就不能不是反对变革图新了。当然,与此相反的是,司马光的公心虑国,荐人唯才的高尚品格,对苏轼归属“旧党”,也有不小的吸引力。

2。熙、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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