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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 初唐的第一道光(第2页)

人生的意义,就是让你在碰壁中、疼痛中学会经验,摔倒后趔趄着成长。但很遗憾,王勃从来没有摔倒过,在他二十岁的生涯中,他几乎是一直被捧着在生活,他又怎么可能懂得谦虚和适时的后退?

这份经验,不是别人能教会的,只有自己去体会。但王勃的悲哀就是,他还没来得及在小疼痛中学会人生经验,就遭遇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跟头。

四人生的第一个跟头就栽下了云端

作为沛王府的修撰,王勃经常参加众位王爷之间的聚会。在当时,非常流行斗鸡。而沛王李贤和他的弟弟英王李哲,更是这项活动最热情的拥趸。

乾封三年(668年)的一天,李贤邀请李哲斗鸡取乐,为了凑趣,王勃更是帮李贤写了一篇《檄英王鸡》的骈文,然后以此为战书,派人将这篇骈文送给李哲。

结果,王勃的这篇文章一传过去,因其文字华丽瑰美,引得英王宫内争相抄录传阅。很快,连唐高宗都知道了此事。但是,读到这篇文章的他,不是欣赏,而是盛怒。

后来有人分析,说唐高宗本来就对手下斗鸡十分反感又苦于难禁,王勃作为沛王的侍读,不教小王爷好好读书,反而在旁怂恿,为斗鸡立文,还写得如此像模像样,怎能不惹得龙颜大怒。

当然,也有人分析出这样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唐高宗出身于帝王世家,因为经历了父辈兄弟相残的痛楚,所以对几个儿子之间的感情非常敏感。当他看到王勃“斗鸡”骈文中出现“血战功成,快睹鹰鹯之逐”“雌伏而败类者必杀,定当割以牛刀”等很暴力且充满血腥味的句子时,立即激发神经中最敏感的部分,他认为此文有挑拨离间皇子关系之嫌,下令立即将王勃轰出沛王府,并不准李贤等再任用此人。

那一年,王勃只有20岁。

真是成也为文,败也为文。或许有人会说,这只是一个意外,但是,这绝对和王大才子平时的为人处世不无关系,如果平时不是那么倨傲,或者,对周遭的环境再多一点摸索,或许,在这关键的一刻,有人会帮他说上那么一句半句,命运就不会急转直下。但很可惜,谁也没有,连平素十分爱惜他才华的人,此刻也没有伸出手来帮忙。于是,王勃的命运就按照既定的步骤,按部就班地一级级开始下降。

五少年已识愁滋味

这是王勃人生中遭遇的第一次挫折。与此同时,他的诗文,也可以品出悲凉的意味了。

比如这首《别薛华》,被认为是他送别诗中较为著名的一首,同样是离别,与《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相比,风格迥异,前后判若两人。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津。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

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

这首诗是王勃与友人薛华分离时而作。当时,从长安被狼狈逐出之后,王勃非常茫然,天下虽大,但被天子逐出的他,似乎在哪里也没有落脚之处。一番踌躇之后,他决定下西南,进入巴蜀。

他的这首诗中,既有对友人前途的担忧,也有自身命途多艰的感慨。

“穷,独,悲,凄”,仅仅前四句,就已经把愁苦的心情显露无遗。

不得不说,对于文人而言,诗歌是寄托情感最好的办法。因为这一首诗,天下人都知道这位才子怀才不遇的苦楚,而对于普通人而言,怨怒即使如波涛般汹涌,也只能回**在个人的心里罢了。

在蜀州的日子,王勃过得并不畅意。尽管锦官城的美景也让他流连陶醉,“尝登葛愦山旷望,慨然思诸葛亮之功,赋诗见情”,但更多时候,在他的诗中,流露出的都是苦闷的情绪,比如这首《蜀中九日》:

九月九日望乡台,他席他乡送客杯。

人情已厌南中苦,鸿雁那从北地来。

从诗中就可以看出,此时此刻,王勃已经在蜀中坐不住了,入仕的小心思依然在蠢蠢欲动。三年后,他再次返回长安参加科选,打算从头再来。而这个时候,他的好友陆季友向他提议,不如到虢州来任事,理由是当地药材物产丰富。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再提一个王勃的学霸记录。他曾经在12岁时,因父亲的一句话“不懂医术为不孝”而外出学医。让人惊诧的是,他只花了15个月时间,就跟随当时的名医曹元学完了《周易章句》和《黄帝素问难经》。也就是说,不仅学会了医术,还顺手涉猎了一下天文历法等学问。

王勃的医术有多高,史书中并无记载,但他对于《周易》的研究很有心得,曾作《大唐千岁历》,说唐朝美好的国运长达千年,不会承继北周、隋朝的短寿。而这部《大唐千岁历》一直到武则天以及唐玄宗时期,都被朝廷沿用。

再说回当时的王勃,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可惜怀才不遇。想想朋友的建议也是不错,即使科考成功,按照他之前的黑记录,恐怕也要从基层做起,还不如到药材丰富的虢州,借着朋友的光,做一名参军,顺便收集珍稀药草,也算是一举两得。

就这样,王勃兴冲冲走马上任。但谁也没想到,这一段人生,是老天爷最虐他的一次。

六离奇的“谋杀”事件

在这段时间,有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怪事发生在了他的身上。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新唐书》是这样记载的,“倚才陵藉,为僚吏共嫉。官奴曹达抵罪,匿勃所,惧事泄,辄杀之”。

王勃上任之后,并没有吸取第一次被天子厌弃的教训,或许他本人也认为,那不过就是一次非常偶然的倒霉事件。是运道问题,和本人的处世方法并无关联。于是,在新工作单位,他依然是“恃才傲物”,其实这是完全可以想象出来的,作为一个六岁就被称为神童、十七岁便入朝为官、当时的朋友圈都是皇子级别的高层人物,他怎么能瞧得上这些一起共事的同僚官员?在这里,工作对他而言,已然是屈就不得已,哪能花些许功夫去研究旁人的眉眼高低呢?

结果,一个非常让人想不到的事件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个叫曹达的官奴因为犯错逃逸,请求王勃的帮助。王勃不知为何真的就把他藏匿在了自己的住所。但后来又惧怕被发现,竟然偷偷将此人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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