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十:“《宋编年通鉴》云:上以元符末群臣所上书疏付蔡京,京以付其子攸与其客强浚明、叶梦得看详,第为正上、正中、正下、邪等尤甚、邪上、邪中、邪下七等,计五百八十二人。《宋史·强渊明传》云:渊明与其兄浚明及叶梦得,缔蔡京为死交,立元祐籍,分三等定罪,皆三人所建。”
[114]有人说李格非出事后,李清照被赶回娘家,这并无史料根据,且极不合情理。按宋代司法,妇女出嫁后便是夫家人,娘家谋反,也牵扯不到她头上。夫家完全没必要与她划清界限。京官之间裙带联结极广,若如此就要离婚,那就剩不下几个完整的家庭了。
[11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八。
[116]《宋名臣奏议·陈次升·上徽宗论豫戒六事》。
[117](清)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
[118](唐)刘禹锡《竹枝词》。
[119](宋)辛弃疾《摸鱼儿》:“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
[120](宋)范仲淹《御街行》。
[121](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第三十四卷。
[122](宋)朱肱《北山酒经》卷下。
[123](宋)苏轼《洞庭春色赋》序。
[124](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含蓄”。
[125](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七。
[126](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七。
[127](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二。
[128](明)吴从先《小窗幽记》。
[129](元)张枢《瑞鹤仙》。
[130](元)谢宗可《卖花声》。
[131](宋)晁公休《宋故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赠徽猷阁待制傅公行状》。
[132](宋)赵明诚、李清照《金石录》“自序”。
[133](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134](宋)赵明诚、李清照《金石录》,清朝谢启光刻本。
[135]李清照《金石录后序》。
[136]李清照《打马图经序》。
[137](宋)周煇:《清波杂志》。“顷见易安族人言:‘明诚在建康日,易安每值天大雪,即顶笠披蓑,循城远览以寻诗。得句,必邀其夫赓和,明诚每苦之也。’”
[138](明)张岱《陶庵梦忆·祁止祥癖》。
[139](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140](宋)陆九渊《象山集》卷八。
[141](宋)叶适《水心别集》卷一十五。
[142]李清照《金石录后序》中,关于运藏品南下的记载,因原文缺字,且作者本人语焉不详,引发了后人理解上的分歧。十五车藏品,常被认为是李清照负责运送。但事实上,建炎元年春,青州已处在危急之中,势不能久保,搬运家私南下,只有越快越好。赵明诚是官身,自有幕僚、门客、健仆,携十五车贵重之物行路,出门在外,岂不比李清照一女子安全太多?以赵明诚之痴,其宝爱之物,借奔母丧之际,先携之南下,是最顺理成章也最明智的办法。而奔丧途中犹携带家私,在当时可以说是不得已,事后在《后序》这样面向社会的文章中提起,难免会招致不够“纯孝”之讥,所以清照在文中含糊过去是很自然的。十二月,李清照因青州沦陷或兵变出逃,时间仓促,还能带上十五车藏品,又连遇乱军,实难想象竟可以无损抵达(对比赵明诚去世后她独自带着藏品逃难,连遭抢盗的情形)。赵明诚的跋文中,言“西兵之变”时,“老妻独携此而逃”,则又显然与“十五车藏品”相冲突。又,建炎三年,夫妻在池阳分别,李清照曾询问如果碰上乱军,该拿这些藏品怎么办?如果她曾有过护送十五车物件南逃的经验,应该不会再有这种疑问。而赵明诚的回答,则显得深思熟虑,很有经验。故综合考虑,这十五车藏品,还应该是由赵明诚随身携运至南京的。
[143]此事存疑,估记房价而已。
[144](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九。
[145](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的系年要录》卷二十七:“和安大夫、开州团练使致仕王继先,尝以黄金三百两,从故秘阁修撰赵明诚家市古器。兵部尚书谢克家言:‘恐疏远闻之,有累盛德,欲望寝罢。’上批令三省取问继先,因依。”
[146](宋)王明清《挥麈录》卷一。“太上(高宗)警跸南渡,屡下搜访之诏,献书补官者凡数人。”(宋)周密《齐东野语》卷六:“思陵(高宗)妙悟八法,留神古雅。当干戈俶扰之际,访求法书名画,不遗余力。清燕之余。展玩摹榻。不少厌怠。四方献奉无虚日。”
[147](清)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卷一。
[148]李清照著《金石录后序》的准确时间,目前未有定论,姑从王仲闻《李清照集校注》的考证,定为绍兴四年。
[149](宋)李清照《金石录后序》。
[150](西汉)司马迁《史记》卷七,《项羽本纪》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