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派的支流自也是不一而足。其分化的根据是一些概念上的不同与着重点的互异。我们不妨先把这些概念比较拉杂的胪列一下,事实上也很难避免拉杂,一则这些概念本身就不够清楚,再则它们中间也不免有掩叠与重复之处。每一概念自必有其对待,例如:形式对待内容;纯理对待事实与问题;人伦关系对待人的自身;集体的表象对待个人的行为;意识环境的外铄对待人的固有;动态对待静态;常经对待畸变;一般的结构功能对待零星局部的分析;等等。每一对概念的上面一个是社会学派的支派们所特别注意以至于认为非从此着眼便不成其为社会之学的,至于对方所包括的种切,则虽在社会之内,虽未尝不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却不是社会研究的道地的对象,而应该交给生物学、心理学,以及其他的社会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之类,归它们去推敲。这样了解的社会学与社会思想,因此有人就称它们为道地社会学与道地社会学派,好比道地药材一样,也有人称此派社会思想为唯社会论,好比唯心论唯物论一般。
文化学派,也有人叫它做心理社会学派,从某一种方面看,可以和社会学派划分得相当清楚,就是它比社会学派要具体。“不求人”的精神,上文说过,是一样的。比较具体之所在是它能运用文化的多方面或某一方面来解释文化,解释者虽仅仅是文化的一二方面,而被解释者当然是文化与社会的全部了。到目前为止,用文化的一方面来解释社会文化全部的努力自然也不止一家,其中历史比较最久、而也最有些效果的是经济与生产技术,就是马克思的一派,其次是宗教与伦理,再其次也许是法律;尝试的人都不算少。它如教育、艺术、语言文字、风俗习惯、舆论清议、科学、哲学,零星提出的也颇不乏人。即就三四十年来中国的救国论调与改革论调而言,已经可以看出此种情形来,发为议论的人虽未必都成派别,但信念既笃,主张又很绝对,行动又很积极,可知成派的趋向,始终存在,所缺的是一些成套的理论工夫而已。读者如不厌噜苏,我们不妨极简单地数说一下。在经济一方面,民生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一类的议论,我们应有尽有,是最不惮烦言的。基督教的“中华归主”运动、其他宗教的有组织的努力、孔教会或孔学会一类的团体活动、政府对于心理建设的号召、新生活运动的提倡、一般人对于世风与人心不古的烦言,则都假定如果宗教与道德上了轨道,全部的社会生活便得所安定,诸般的社会问题便自然解决。从清末维新以至今日,全部法治的主张,全部教育的努力,自各有其一些社会思想的背景。检字方法、索引方法,以及文字本身的改革方案,三四十年来,也多至不胜枚举,目的也无非是想经此途径推广教育,革新文化,而达成社会的改造。艺术一方面,比较荦荦大者我们至少可以提出蔡孑民先生的美育运动和王光祈先生的音乐救国论,在提倡的人一定认为如果广大的民众不懂得审美,如果音乐不普遍发达,中国的社会与文化便始终不会走上健全的路。
上文两节话的用意端再表示在社会思想的不算太大的领域里,思想之流,即在最近百年以内,如何由派分而汇合,更由汇合而派分的一些迹象。这分合聚散的过程,事实上当然比我们在这里所说到的要复杂得多。从机械学派到文化学派中间一大串的大小派别,当然绝不会完全由孔、达两氏的一二番汇合的努力里很单纯地推演而出;它们自分别的还有别的来源,哲学的、科学的、宗教的、艺术的、种种思潮,对于这些派别的构成,自也有它们的贡献,例如18世纪物理科学的发达之于机械学派,哲学中唯物一元论之于经济学派,基督教传统之于宗教学派,都是极明显的。
五 社会思想与社会理想
社会思想,根据它的立场或观察的据点看,可以分做上文所叙的大小派别,如果根据用意或目的来看,它又可被划分为两种或三种。第一种是比较严格的社会思想。第二种应该叫做社会理想。第三种是社会玄想或社会冥想。普通谈论社会思想的人是不这样分的,但这分法实际上是相当的重要,百年来社会理论界的纠纷混乱,一半虽由于派别之多,一半也未始不由于这样一个分法的未经大家公认。为讨论的方便起见,我们不妨先列一个表:
上表四个栏目里,目的一栏自是最关重要,因目的不同,其他节目就势必不能一样。严格的社会思想既志在解释,则势不能没有具体的物象,而此种物象正可取给予以往与当前的社会。反转来说,以往与当前的种种社会现象原是需要了解的,它们的来龙去脉以及相互的关系也需要弄一个清楚,正好比自然界的一切现象一样。社会现象也需要一番观察、整理、分类、量断,才可以让我们充分地了解,才成为一门或几门科学;在构成科学之前与之际,也必有其种种假设,种种理论上的探索,这就是社会思想了。社会思想提出的问题是,社会曾经是什么,现在是什么,以前的“曾经是”和目前的“是”中间,又有些什么渊源;对于将来可能是什么,社会思想家或许愿意鉴往知来的作一番推测,但这不是他的主要的任务:至于未来的社会应该是什么,如何而可以尽善尽美,他是搁过不问的,若问,他是暂时放弃了社会思想家的地位而采用了理想家的身份,才问的。
社会理想的用意是在改造社会,改造的工夫势不能用之于过去的社会,即用之于已经在某一种趋势中的当前的社会,也不免徒劳无功,于是就不能不以未来的社会做对象了。反转来说,未来的社会也确乎是需要我们措意的。人是有希冀的一种动物,他的生活的很大的一部分是寄托在过去的留恋与未来的指望之中。宗教家觉得最引人入胜而足以支持他的生命的东西,是前途的那个乐园或任何理想的世界。不过理想的社会大概不会自己来到的,它需要人力的招致,于是,第一步,我们必须建立一些鹄的,认定一些路线,制成一些计划。这鹄的、路线、计划一类的东西我们统称之曰理想,不是思想。第二步,我们对此理想,必须培植一番情绪,养成一番信念,务使此理想得因多人的拳拳服膺而长久维持;这也就是宣传组织的一步。第三步,不用说,是企图实现这理想的种种努力了。社会理想所运用的心理生活的方面,显然的与社会思想所运用的不同,它要的是更坚强的意志,更热烈的情绪,在求其实现的时候,又需要活泼的动作。理智的分析当然不会没有,因为它多少总须利用一些历史的经验和学术的结论,来支持它自己,来为自己张目,不过这些终究不是主要的心理成分。又因为理想是不轻易改动的东西,它是一切的准绳,一切的大前提,这一部分理智的活动极容易走上自因推果或演绎的一路,以至于趋于武断抹杀,武断其与自己符合的部分,而抹杀其与自己冲突的部分。这并不是说社会思想家就不会武断抹杀,不,他也一样地有这种趋势,特别是在他暂时放弃思想家的身份的时候,不过一经踱出思想家的岗位,他就容易被人指摘,因而不能不多自检点;一向是理想家的人就不然了,人们对理想家的武断抹杀,取的也往往是一个容忍以至于拥护的态度,容忍的是一般不认真的人,拥护的是认真而同具此种理想的心理倾向的人。
思想、理想,以及第三种的冥想,是不能绝对划分的。理想家多少得利用一些思想,而思想家也随时可以踱出而成理想家。理想家的理想,如果完全不理会经验与现实,但凭一己的爱憎臆断,而形成一套或一些不大成套的看法,认为社会必须如此这般,他才踌躇满志,不枉此一生,他就进入了冥想的境界了。冥想虽无疑地牵涉到社会,一种如意算盘的社会,实际上可以说是没有社会的目的的,它既不想解释社会,又不想改造社会;冥想家总觉得当前的社会太不像样子,他认识不来,也不求认识,社会也不认识他,他对此社会,也丝毫动摇不了,社会也休想影响到他,社会与他,可以说是绝了缘的。但他又并不甘心,因为人总是需要社会的;事实上的好社会不可得,至少想象上的好社会他是可以有的,因为人是富有想象能力的一种动物。于是,他在他的脑海或心田里就建立起这样一个社会来,并且在他看来是一个尽善尽美的社会。外国的象牙之塔与中国的空中楼阁一类的建筑物,就是这样来的。这绝不是三年建筑不成的道旁之室,而是信手拈来都成的妙谛。一部分宗教徒所憧憬的天国或极乐世界也就是这东西;我说一部分,因为其余应当归入理想家的范畴。冥想的唯一的社会意义,可能是给现实社会一个对照,一些讽刺,给那些太满意于现实的人一些刺激,太困顿于现实之中的人一些慰藉,好比诗歌文艺的慰藉一样,此外便没有了。如果冥想中真有一些新的意境,足供未来推进社会的参考,足以激发此种推进的努力,那又就该归入理想的范围,而不完全是冥想了。冥想的意义终究是个人的,而不是社会的;始于心理上的慰安,终于生活上的逃遁,或始于单纯的幻觉以进入复杂的幻觉而成白日梦,而终于单纯的错觉以进于有组织的错觉而成疯狂,始终是个人的。一个人出家,我们喜欢用“遁入空门”一类的语气来形容他,是再恰当没有的。不过我们必须了解,从社会的立场看,那门虽是空的,从个人心理的立场看,它是绝对的不空,它是由冥想得来的一个极复杂的世界,一个光怪陆离的社会的代用品。
在本文的讨论里,我们除了指出冥想之多而且杂,可能成为目前社会理论界所以扰攘纷纭不可究诘的一种因缘之外,我们在这方面不准备再说更多的话。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倾向于以幻觉为真知,以梦境为实境,至少认为它们可能成为真知实境;上自主持风教而握有权力的大老,下至不满意于现实而亟切于改革的青年,胸怀冥想之体,而意图收思想与理想之用的,正是大有人在。社会的情况愈紊乱,则此种分子势必愈多。他们该是空门中的人物,但目前既没有空门可作归宿,他们也绝没有作此归宿的企求,于是冥想终于造成了一种满天飞和到处沾惹与纠缠的势态。关于这种势态,我们是应该郑重地注意,而于虚实之间,作一番明白的审辨的。我们下文的讨论还是集中在思想与理想的两个范围,并且认为二者各有其重要的社会意义,界限虽须划清,轻重难分轩轾。
六 社会思想与哲学概念
上文叙述各学派的时候,我们始终称它们为社会思想,其实根据刚才的讨论,可知任何思想的派别一离开了解释的岗位,而自觉的想以解释所得,来影响未来的社会生活时,它就成为了一个理想的派别;而事实上大部分的派别,在解释的工作自以为大体完成,羽毛大致丰满的时候,都有一种超现实与超空间的企求,第一步的表现是来一个历史哲学,来个所谓“史观”,第二步就是过问到未来的社会了。
不过这并不是说除了上文所已叙述的派别而外,社会理想便没有别的派别,或别的派别的分法。这当然是有的。如果上面的分法是从科学与科学的级层产生出来,则另一个分法可能推溯到哲学方面,而以若干主要而相对的哲学概念做出发点,例如,唯心论对待唯物论,机械的宇宙观或原子的宇宙观对待有机的宇宙观,理性主义对待经验主义,神召对待人为,命定论对待自由意志论,全体对待部分,或社会主义对待个人主义,渐进的历史观对待革命的历史观,法治对待人治,竞争对待合作,平等对待差异,保守对待进取,道义对待功利,文质的对待,体用的对待,等等。有的概念当然不属于纯粹的哲学,而属于专派的哲学,例如历史哲学、生物哲学、以至于社会哲学自身,但其为一些基本的哲学概念,有非科学所能盘诘的,则一。根据了这些来讲社会理想的派别,有的比较清楚,例如个人主义之于社会主义,大部分却不容易划分,甚至于不可能划分,因为概念上的掩叠太多,每一对对待的概念固然彼此不相混淆,但每两对概念之间却不是彼此互相摈斥,例如同一服膺社会主义,有人主张渐进,而有人主张急进。不过根据了这些概念而产生的理想上的特征与形成的派别之间的更进若干步的分化,终于演出了许许多多的支流,是一个重要的事实,值得我们注意的。
话到这里,好像又在说回去了。社会思想的汇与派,上文是叙述过的了。根据科学级层而来的社会理想的汇与派,因此也算有过一些交代。从哲学概念引申出来的社会理想又怎样呢?受过哲学概念的影响的社会理想又怎样呢?上文约略提到过一些此种概念的“派”,它们的“汇”又如何呢?这问题就大了,大到社会理论的圈子之外,严格地说,是不在本文范围以内的。不过既有牵连,我也不妨约略提到我私人的一些看法来。思想,哲学思想,在西洋的历史里,只有两个很短的时期中有过汇的尝试,一是希腊文艺全盛的时代,二是文艺复兴的时代;但两次都没有成功,尤其是第二次。此外可以说全部是派别擅场的时期,至多,在表面上,因为甲派压倒了乙派,给读史者一个汇合的印象而已。试思上文所胪列的若干成对的概念,两两对峙,各走极端,有如神召之与人为,唯心之与唯物,社会之与个人……如何才得以汇合起来。绝对的二元论始终只是二元论,是一元不起来的;至多,它只能造成两种局势,一是分期的互为消长的局势,二是同床而各梦的局势,或换一个比喻,有如泾清渭浊,初则同一河床而清浊分明,终则分道扬镳而各行其是。西洋的神学家努力了二千年,始终没有能把善恶的原则统一于上帝;近代的科学家也忙碌了三四百年,想把唯心论分解成唯物论,想把精神的现象化验为物质的现象,也始终没有成功,始终只好把它搁在一边,或加以根本否认,或认为别具境界,不可思议;都是这一路上的例子。即使成功了,所得的结果也不过是一个兼并的局面,而不是一个汇合的局面。
总之,社会理论或社会学说,就其中比较严格的思想的一部分来看,在近代是先有过一番汇的努力,然后又分成许多的家数;就其中理想的一部分来看,因为牵涉到更大的哲学以至于形而上学的领域,受到它们种种对峙而冲突的概念的影响,至少就近代而论,与截至目前为止,汇合的努力可以说等于没有,而对峙与冲突对于社会理想的分化的影响却是很显然。我们不容易把现有的社会理想,像社会思想一般,分成若干界限分明的派别,但上文已经说过,每一派的社会思想都有踱出而成为社会理想的企求,当其踱出的时候,便是这些对峙而冲突的概念取得用武之地的机会了。因此,同一思想的学派,当其引申为理想时,势必进一步以至进若干步的分化成若干支流,多少成为一分二,二分四……的格局。到此,我们看到,社会思想与理想的派别之分可能有三种的由来:一是依据科学级层的,流派之多,我们在上文已经大致看到;二是从一些哲学概念引申出来的,这一类的学派不容易独立存在,但也还有;三是两者之和的结果,就是由于哲学概念影响到了依据级层的流派,从而产生的更零星的分化,这当然又是很多的。近代社会学说的繁复,社会理论的纷扰,学派之间的分工合作,固亦有之,彼此的排挤攻讦究属是一个更普遍的现象,解决问题的努力,固亦有之,而所引起的新问题,所酿成的一般的动**不安,可能是更多更大,推源溯本,这显然是因素的一个了。所以接着我们不能不把分派的利弊问题作为进一步的讨论的对象。
七 社会思想分派的利弊
社会思想的分派虽属人为,亦自有其趋势。造成这趋势的因素很多:生活环境是多方面的,并且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一也;人的智能情性是不一律的,对多方面环境的反应不会一样,二也;群居生活因此有分工合作的倾向与需要,三也;文化演变,学术随方面而累积,而一经累积,亦自有其趋势,四也;学术与思想是智识的两个层次,比较具体而固定者为学术,比较抽象而动**者为思想,两者互为因果,彼此推挽,更不免增益此种自动分化的趋势,五也;思想分化既自有其趋势,我们对于学派的发展的一个基本态度,不应该是,因有利而欲其多,因有弊而欲其少,而是,网罗各学派的种种长处,而祛除其短处。
不过利弊的问题是存在的。在这里,我们又得把社会思想与社会理想分开了说。大抵思想分派的利弊参半,而理想分派则弊多于利,其何以有此分别,留待下文说明。思想分派之利在一个专字,唯其专,故精到、细密、彻底。社会生活的底蕴是多方面而极错综复杂的,一人之身,在短短的几十年的生命里,很难希望取得一个全盘通澈的了解,凡属有志于了解的人,势只能作一些局部的尝试,即,各就其兴趣与专门学术的准备所及,集中精力在此种底蕴的某一方面,作一番贯彻的分析与推论。一人如此,多人如此,一方面如此,各方面如此,则分工合作的结果,对于后学,对于对社会只能作些一般观察之人,可以供给一个差强人意的通盘的认识。我说差强人意,一则此种认识势必还是零碎片段,去完整的境界极远,再则它究属是一个拼凑起来的东西,中间的褶缝针缕是再也磨灭不了的,分工愈细,碎块愈多,则褶缝和针缕愈繁密;它可能是一顶瓜皮帽子,是一件百衲袈裟,却不是天孙织的锦衣。不过这已经是够好的了,这表示大家真能分工,真能分层负责,真能恪守本分,也真能合作,真能彼此尊重,相互了解,才产生了这样一顶瓜皮帽子,或一件百衲袈裟。约言之,专精的结果可以不妨碍通体的认识,也正唯其不大妨碍,专精的努力才取得了应有的意义。说思想分派有利,这便是利之所在了。
一样的不免于我执,程度上的分别还是看得出来的。谨严的科学范围里要少一些,特别是各门的自然科学。这显然的有两个原因。自然科学家所研究的对象确乎是更适用客观或物观的应付方法,它们可以被假定为超然于人的心理生活与社会生活之外,固然绝对的超然也还是不可能,因为研究它们的终究是浸**在此种生活之中的人。此是原因之一。科学上所称的解释,事实上等于运用分解方式的一种说明,就是把复杂些的现象分解开来,成为更单纯而基本的现象,普通叫做因素或成因;此种分解的工夫,最初只限于本门科学的范围以内,例如生物学家解释个体的构造,始则自全体分解成若干结构的系统,更自系统而器官,自器官而体素,终于分解到了最小单位的细胞;把细胞的构造弄清楚以后,如果要再进一步,就得闯入别的科学以至于级层的防地,至少也必须企求别门科学中人或级层中人出头帮忙,特别是物理、化学的级层,否则分解的工夫便须戛然而止,达不到生物学所能认为满意的一个究竟。此种逾越的行动是有益的,它代表着科学或级层间的应有的合作,而合作便是专擅与武断的反面。此是原因之二。
但一离开自然科学的级层而攀登心理与社会文化的级层时,我们就发见两三种比较不很寻常的我执。我说不很寻常,因为寻常的我执是到处有的,各自然科学的内部也一样的有,例如:生物学的领域里,环境派对遗传派;遗传学里,精质独立论对后天习得性遗传论;遗传方法论里,孟德尔派对戈尔登派;彼此争论的时候,都表示过很顽强的我执。这一种的我执我们搁过不谈。所谓不寻常的两三种,第一种可以叫做包揽垄断;第二种,说得好听些,是自求多福,说得不好听些,是刚愎自用;第三种我无以名之,姑名之曰滕薛争长。第一种最普通,大凡用了下级层的科学结论来解释上级层的现象时,最容易犯这毛病。如果级层分明,解释与被解释的级层又属彼此接壤,则根据上文解释即等于分解之论,原是理有固然,势所必至;不幸的是解释者一方面总喜欢把被解释者一把抓住,不容别人染指,别人的解释,在它看来,不是错误,便是多事。社会与文化的级层既在最上,下面的级层既属最多,就最容易变成一根骨头,受群犬的拖扯攘夺,实际上是被宰割得支离破碎,把社会与文化原有的完整的形态反而弄到看不出来。这在社会思想的研究里我们叫做“以偏盖全”,想以局部来包揽全部,结果总是一个捉襟见肘,不能自圆。其级层地位距离较远的更不免隔靴搔腿,不着痒处;例如把人解释做一座机器,不错,人多少是一座机器,但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别于它种机器者何在,我们并没有因此种解释,而取得进一步的了解,即解释了等于没有解释。此种来自距离较远的级层的解释,一面想包揽,一面又包揽不住,又往往容易陷进所谓比论的泥淖,即,任意用些比喻来替代解释,例如有机论者硬把社会当有机体来解释,竟有人认为社会组织自亦有其阴阳两性,国家是阳性,教会是阴性,信如此说,则中国社会的保守陈腐不倒有了一个解释,不是单性生殖,便是独阳不长么?机械学派把社会解释做一座机器,也全用这比论的方法,也一样的无裨于解释的实际。
第三种的我执我们叫做滕薛争长。这也可以说是第二种我执的很自然的一个引申,而也是发生在心理与社会两个级层之间。一个三四岁光景的小孩子,在自我的意识发展到相当程度以后,便不欢迎别人管他或替他做事,总说“小弟弟(或小妹妹)自家来”;再后,羽毛更加丰满,就要管起别人来了。心理学派总以为心理的现象演出在前,是先进,社会现象演出较迟,是后起,并且两者之间有前因后果的关系,换言之,在科学级层里它是更属基本,若没有它,也就没有社会现象了。社会学派却反过来说,心理根本是一个社会现象,若没有群居生活,没有人与人间的交相感应,我们所了解的心理作用,特别是最关重要的思考那一部分是不会产生的;所以如果心理现象也要占一个级层的话,它应该追随在社会级层之后,才不致本末倒置,反果为因。这一番鸡生蛋蛋生鸡的争辩闹了许多年,到如今还没有结果,怕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不过虽无结果,双方还是要争,则其所争者无非是一种资格所给与的面子,好比中国人争辈分,做客或其他场面上争坐首席,又因为先后之外又有因果的关系,所以又好像中国人最不雅的骂人方法,暗示着骂者是被骂者的祖父、父亲、最起码也是一个姐夫,表示自己即使做不到对方的生命的赋与者,至少总要叨长一些!此种心理未始不是我执的一种,自不待言。这虽说是人类的一大弱点,而推本寻源,创造级层之说的孔德也不能不负一二分责任,谁教他眼光不够远大,当初没有把昭穆的次序确切地规定下来,弄得后代子孙非争嫡争长不可?
八 社会理想分派的利弊
上文说社会思想分派的利弊参半,我们看了我执的一番讨论以后,可知这还是客气的说法,因为所谓利,多少是假定的,即假定学派之间真能分工合作,而我执之弊、各是其是各非其非的风气、门户之际的喧嚣攘夺,却是实在的。假定的利当然抵消不过实在的弊,所以事实上还是弊多于利,不过比起社会理想的弊多于利来,这还是小巫之见大巫。老子的话,和我们添上的既不科学又不民主的评语,对社会理想分派的结果实际上是尤其适用,也应该是尤其适用,为的是如下的若干原因。社会理想的目的既在改革社会,而且往往求之甚亟,则从事的人势必不免心切于求而目眩于视,推重力行而忽略认识,而所谓力行也者,或因从事者实力有所未逮,或因环境确有重大窒碍,同时又正因为理想本身原就偏颇,去通达的程度甚远,以至于推行的结果无非是一阵动乱,一阵骚扰,得不到丝毫真实的进展,于是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就是以言词作为行动,以宣传算做工作,以多言权充力行了。宣传这样东西,如果用得太多,似乎只有一个效果,就是,一面各是其是,一面又勉强别人,于不断地接受提示与暗示之后,亦从而是其是,其为一种我执,足以垄断或淆乱视听,足以为精神与思想生活上的一种紧箍咒,是不言而喻的。理想分派之弊尤在思想分派之上,此其一。
一种理想的服膺与推行,其心理上的先决条件是坚强的意志与热烈的情绪,理智的质疑分析自居次要的地位,以至于没有多少地位。这种心理上的准备,事实上和接受一种宗教的心理上的准备是完全一样的。近代有若干派别的社会理想反对宗教、反对神道的信仰,从社会学的立场看,这种反对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关键所在,绝不在一套理想的有没有神道做牌号,而在理想所唤起的一番心理的底蕴。这底蕴才是真正重要的,因为它的活动好歹总要影响到社会生活。好比煎中国草药,药终究是主体,至于水,尽管医师故弄玄虚,非井水、河水、或天落水不可,究属不关宏旨。“换汤不换药”一句话就是这样来的,而前代的宗教与近代社会理想之间,就其心理底蕴而言,也确乎有此种“汤换渣留”的现象;近代意大利社会思想家柏瑞笃(Pareto)把这一类的底蕴就叫做“渣”(residues),可见是不为无因的了;他用到这渣字,倒也并不含有什么恶意,不过暗示着,水可以倒掉,渣则不容易倒掉,而事实则此种心理上的基层的功能是根本取消不了的。这一番话也就顺便替近代西方宗教的一蹶而不能复振,找到了一部分的解释。信仰的倾向原是人类行为的底蕴的一部分,是经常存在的,是经常有表见为行为的企求的,内在的一方面既有此企求,而外缘的一方面又有种种足以满足此企求的社会理想,里应外合,于是社会理想愈发展,各式改革社会的主义愈扬溢,宗教的信仰便愈趋落寞。理想的兴起可能是宗教衰微的果,而也可能是因,实际上怕是互为因果的,无论如何,信仰的心理始终有它的着落,有它的寄托,总是一大事实。我们这一番话,一般的人是不承认的,他们认为理想的信仰与宗教的信仰根本是两回事,前者是科学的,不迷信的,而后者则否,所以也有人认为,即使是一件事,也足征文明是进步了!对于这样的人,我们的话是很难说明白的,不过我们应该指给他们看,在理想家的心目中,一套理想的神圣不可侵犯,有百是而无一非,只应拥护,不许批评,往往要远在乡下佬心目中的菩萨之上,为的是理想家的我执要比乡下佬的为坚强,乡下佬信菩萨,目的只在一人一家的平安,他的却在改造社会,而他自己是一个有使命的人。我们的话也许要扯得太远了。要紧的是,我们要指出来,社会思想的学派和社会理想的学派,在精神上是很不相同的,而其区别怕不止是程度的,而是品类的;一到理想的领域里,我们所接触的事实上不是若干学派,而是若干宗门;宗门之间的入主出奴,是丹非素,以自己为正统真传,视别人为旁门外道,其所发动的肝火,其所引起的争执,势必比学派之间的要添上若干倍数。理想分派之弊要在思想分派之上,此其二。
在这些改造主义与实际政治打成一片的实例里,我们不妨提出一个来,作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以示一两个思想学派,或至少以思想姿态出现的派别,如何引申为改革的理想,更如何在野心家手里构成一种主义,作为政争的良好工具,而终于和实际政治取得了表里体用不可分离的关系。这例子是纳粹主义。分析起纳粹主义的思想因素来,我们很容易联想到生物学派,特别是此派中的三个支派,一是社会有机体论,二是战争论,三是种族武断论,上文都叙到过。这三个支派,在德国原是发展得最早而最热闹的,而且从俾斯麦的时代开始,爱国的学者与野心的政客多少已经把它们适用到社会、文化、民族,以至于政治生活,作为改革与扩张的张本,就是以思想之所得,派作理想的用途。这番适用也收了不少的效果,1870年德国的统一与统一以后的百废俱兴,使其蔚为列强之一,不能说和此种理想没有因果的关系。最显然的是从战争论引申出来的军国主义。其次,集体与极权主义的明显的倾向是从有机论出发的;政府和领袖是神经中枢,民众是细胞,必须打成一片,完全受命于中枢,便是一个十足的有机论的看法。犹太人在欧洲是普遍的受压迫的,而以在德国为甚;在德国是一向受压迫的,而尤以19世纪末叶以至最近为甚;这又很清楚地得力于种族武断主义的“学理”上的启发。希特勒对于这些的发展,在思想与理论方面,并没有什么贡献,他的贡献是一颗夸大而狂妄的野心、一个肆无忌惮不惜毁灭人性的畸形人格、一番狂热的组织与推动的魄力,把这些原是零星孤立的理想,混合在一起,揉作一团,成一个整套的信仰,又把战败后散漫而颓丧的人民心理,在这整套的信仰之上,重新收拾、团结、与振奋起来;结果是谁都身受一些而知道的——奴役、战争与死亡,开始在德国,而终于拖下了整个的世界。理想分派的殃祸竟可以到这样一个终极,拿前代的宗教所引起的同类的社会病态来比,更显然的有大小巫之分。侈谈与醉心于文明进步的人应该就这一类的大事实,且多多的沉思一番,然后再下结论。就目下的形势来说,苏联的集体主义和英美的个人主义也许正酝酿着一次更新奇广大的奴役、战争、与死亡来,亦未可知。理想分派之弊,特别是经过宗教化与政治化之后,要远在思想分派之上,这是解释之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