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良这个人,让司千,总想到自己刚下山讨生活的时候,遇见的一个朋友。
准确来说是。
她唯一的一个朋友。
那会司千刚下山,一个小姑娘家家,什么都不懂,如同一只离群的野兽。
司千自认自己应该是一只獾,这种生物狡猾,凶猛又不乏自己的圆滑。
是个群居的动物。
她觉得自己也应该找到另一只獾,然后彼此合作,制造出更多的“族人”。
于是她选定了那个叫,何招娣的女人。
那会,司千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萝卜头。
养尊处优的生瓜蛋子。
单纯,愚蠢,对同是女性的何招娣充满好感。
当然不仅是因为何招娣是女人。
还因为何招娣背叛了自己的出身和环境。
作为一个多子女家庭,从小受重男轻女的思想教化的一个年轻的12岁的小女孩,眼睛亮晶晶的,能够很轻易的,说出二十一世纪的女性司空见惯的话:“我不能呆在我的家里,我要出去生活,我要离开这个环境,这里不适合我…”
大致这个意思。
原本的土话要更加难懂一点。
但是司千恰好略懂土话。
于是…
司千惊为天人。
对她的未来生出了期待,希望能得到一个很好的臂膀,左右手。
像以前的巫和大祭司一样。
互为倚仗。
哎哎哎。
在这个黑暗丛林一样的世界,一个好汉三个帮,独来独往是没有办法好好的生活的。
狮子虎豹是需要基因的,需要虎豹豺狼一样的父母。
而司千这种獾。
一旦成群结队,也是可以撕咬虎豹的一块血肉的。
嗯—
两个小年轻一拍即合,一起走上了互相依靠,坑蒙拐编的生活。
于是于是于是—
很快!
矛盾出现了。
第一个矛盾是,司千和何招娣,后来何招娣改名叫何耀星了。
这两人一起坑蒙拐骗一个落魄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