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用哨子?”
明月打完手语,在空气里画了个大大的问号。
她看到顾翊的嘴唇动了动,说的是从没有见过的词,她不知道对应的是哪个字,神情茫然地盯着人家嘴唇看。
不知道为什么,她看着他唇形读唇语的时候,会有一点点不自在、和一点点害羞。
顾翊伸出手,在掌心写字,冷白如玉的手指,手背皮肤薄而白,覆在清秀筋骨之上,手背似有淡淡淤青,一晃而过。
他写下的字,是“犬笛”。
顾翊解释道:“犬笛发出的超声波,人听不到,但是可以被小狗听到。”
明月瞪圆眼睛。
好神奇!
如果她也可以发出超声波就好了……
那样的话,她的声音就可以被特定的人听到。
顾翊从长裤口袋拿出另一只没有用过犬笛,递给她。
明月抬头,读出他的唇语:“想试试吗?”
明月指了指自己,意思是:我可以吗?
顾翊“嗯”了声,告诉她:“短音,是‘回来’,长音,是‘握手’。”
而后,他起身抱起狗狗,直到和明月拉开距离,才把狗狗放下。
太阳在他身后升起,英俊冷淡的年轻男人,周身都被镀了一层柔光,白衣黑裤衬得他身形挺拔修长,干干净净站在那,就已经是很吸引人眼球的存在。
有起床准备“出片”的民宿客人,时不时看向他的方向,而他置若罔闻,任人看着。
明月把犬笛含在唇间。
她吹下的力道很轻,发出的短促音节几乎难以被听见,可离她十几米远的小金毛却瞬间朝着她扑过来。
明月的眼里有了亮闪闪的笑,像是也有一枚小太阳,从她漆黑的瞳孔升起。
她又尝试着吹了一个长音、并伸出自己的右手,小金毛咧着嘴把毛茸茸的前爪放到她掌心。
明月的心脏变成正在融化的棉花糖。
她好开心,眼睛弯弯的,瞳孔亮亮的。她从来没有想过,即使她不会说话,也可以被听见声音。
她用手语告诉顾翊:“太厉害了!”
手指在空气里画了好多个叹号,表示感叹程度之深。而后,她又眉眼弯弯地对顾翊讲:“我的超声波被小狗听见了!”
顾翊轻扬眉,也回以娴熟的手语,告诉她:“你以后可以和小狗说话了。”
说话,是对明月来说遥不可及、近乎妄想的两个字。
现在,顾翊垂着长长的睫毛告诉她,你以后可以和小狗说话,字音长了小翅膀一样,从他的指尖飞进她的心里,软软化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