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米小说网

千米小说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所称的广告 > 第一部分 释义(第2页)

第一部分 释义(第2页)

一、广告应当真实

广告是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传播商品和服务信息的载体。广告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可以有艺术的夸张,但内容必须真实。如果内容虚假,将可能构成虚假广告。根据本法规定,广告主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二、广告应当合法

广告作为商业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从内容到形式都应当合法,主要表现在:第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得作广告;第二,虽然允许生产、销售,但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对其进行广告宣传,例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第三,广告内容与其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相一致,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第四,法律规定应当清楚、明示的内容应当清楚、明示,广告内容不得出现法律规定不得出现的情形;第五,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三、广告应当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通过语言、文字、画面等形式,利用一定的艺术手段,作用于人们的感官和思想。实践中广告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都应该是给受众带来正面影响,不能低俗,更不能恶俗。因此,这次修改广告法,专门增加规定,要求广告应当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释义】本条是关于禁止虚假广告和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

一、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虚假广告,既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往往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其他商品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利益,禁止虚假广告,是各国有关广告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本法开宗明义,在总则部分即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此次修改在分则部分对虚假广告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并对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完善,加大了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

二、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活动的最终目的在于推销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即广告主的商品和服务,广告主是一切广告活动的最初发起者,应由其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因此,本条明确规定,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内容虚假、不真实,首先要追究广告主的责任。

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释义】本条是关于广告活动主体行为规范的规定。

一、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我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从事广告活动所在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一体执行,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在某一地区范围内执行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广告活动与其他一般市场行为一样,应当遵守一般民商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在长期的商品生产和市场竞争活动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从事广告活动,在面对消费者时,应当遵守广告法,进行真实、合法的宣传;在广告主与广告主之间、广告经营者与广告经营者之间、广告发布者与广告发布者之间,为开展广告活动而处于竞争关系时,应当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在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通过合同,委托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时,它们之间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的关系,也应当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广告活动中,诚实信用就是在广告活动中诚实待人、恪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损人利己;公平竞争就是在竞争中公平合理,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广告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广告活动是一种市场行为,广告活动参与人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等市场主体,对这些广告活动主体参与的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在中央层面,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属于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在地方层面,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因此,本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广告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广告监督管理方面也有类似职责。

二、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广告活动涉及各行各业,广告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除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外,也涉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为明确广告监督管理体制,此次修改在总则部分增加规定,明确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本法规定,有关主管部门需对一些特殊广告进行发布前审查;医疗机构有本法规定的需要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形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其诊疗科目或者执业许可证;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

第七条 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释义】本条是关于广告行业组织的规定。

所谓行业组织,是指同行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增进共同利益、实现共同意愿、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起来并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自律性的社会组织。行业组织在性质上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由市场主体自愿组织成立,一般具有下述特点:由市场主体自愿成立;成员自愿出资形成团体财产或者基金,该财产或者基金属于团体所有;成员共同制定章程;团体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不以营利为目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序运行,离不开政府的监督管理;同时,行业组织对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自我约束、有效规范,加强会员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向政府反映市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会员面临的困难与问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信誉,促进行业发展,具有政府监督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本法规定,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广告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方面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