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谁挡我路我杀谁;
第四,多杀无辜;
第五,毫不歉疚;
第六,手段残忍。
先看第一点,杀得快。
我们刚才讲到他杀李鬼,一把揪住,按倒,割头,其疾如风。
在三打祝家庄中,祝龙斗林冲不住,望北而走。猛然撞着黑旋风,踊身便到,抡动双斧,早砍翻马脚。祝龙措手不及,倒撞下来,被李逵只一斧,把头劈翻在地。
祝彪投奔扈家庄,被扈成叫庄客捉了,绑缚下,正解将来见宋江。恰好遇着李逵,只一斧,砍翻祝彪头来。
李逵再抡起双斧,便看着扈成砍来。扈成见局面不好,投马落荒而走,弃家逃命去了。
到此,他已经杀红了眼,住不了手,直接又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
你看这一会儿,李逵杀人,简直令人目不暇接。他的绰号“黑旋风”,我们到此也算真正领教了。他杀起人来,确实如同一阵旋风,不但我们看得糊里糊涂,可能被杀的人,也还没明白是什么事,没看清眼前来的是什么人,头就掉到地上了。阎王爷问起来,怎么死的?一定懵懵懂懂:不知道。谁杀的?一定回答“没看清”,就见一阵黑旋风着地卷来,就到了阴曹地府了。
第二个特点:杀得多。
江州劫法场一役,被杀死的军民达五百多人,这里有不少就是李逵板斧下的冤魂。这些土兵也好,百姓也好,都是无辜的。
在沂水县,李逵被李鬼的老婆告发,被缉拿,好在朱贵的兄弟朱富是本县沂水县都头“青眼虎”李云的徒弟,他设计用蒙汗药麻翻了前来羁押李逵的李云一干人等,救了李逵。李逵已然脱险,但他却“夺过一条朴刀,……手起一朴刀,先搠死曹太公并李鬼的老婆,续后里正也杀了。性起来,把猎户排头儿一味价搠将去,那三十来个土兵都被搠死了”。
这一次,他杀掉的人,李鬼老婆、里正、曹太公三人,三十多个土兵,外加一批猎户,李逵在曹太公家接受乡民的招待的时候,来的猎户数量在三十到五十之间,此次相随而来的数量不清,以七八个算,几项相加,人数至少四十个之多。
三打祝家庄,杀祝龙、祝彪,扈太公一门男女老少,有多少人口?我们可以做一个类推。宋江打破无为军时,杀了黄文炳一家老小四五十口。
扈太公家里应该与此不相上下。
这还是举些例子而已。
第三个特点:谁挡我路我杀谁。
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为了对付高唐州会妖法的高廉,李逵和戴宗去蓟州寻找公孙胜来帮忙,没想到公孙胜的师父罗真人不允许公孙胜下山。
当夜睡到五更,李逵悄悄地爬将起来,摸了两把板斧,乘着星月明朗,一步步摸上山来。见罗真人独自一个坐在云**朗朗诵经,李逵推开房门,抢将入去,提起斧头,望罗真人脑门上就劈将下来,当时就砍倒在云**,流出白血来。李逵再仔细看时,连那道冠儿劈做两半,一颗头直砍到项下。
转身奔将出来,一个青衣童子拦住李逵,李逵道:“你这个小贼道,也吃我一斧!”手起斧落,把头早砍下台基边去。二人都被李逵砍了,李逵笑道:“只好撒开。”
李逵杀了人,总是眉开眼笑,一身轻松。
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惜杀人,谁挡自己的路就杀掉谁,李逵的这种个性,真是非常糟糕。问题是,这也是宋江主政以后梁山的政策和策略。
金圣叹说施耐庵故意把李逵和宋江对照着写,以李逵的质朴自然反衬出宋江的奸诈做作。这也对。但是,金圣叹似乎没有看出,宋江和李逵在本质上的相同相通之处。
第四个特点:不分青红皂白,多杀无辜。
在沂水县,除了李鬼的老婆该杀,里正、曹太公虽不能算好人,但也罪不至死,他们捉拿李逵,也是职责所在。而李云带去的三十来个土兵,以及那些猎人可以说都是完全无辜的人。
三打祝家庄,除了杀祝龙,还算战场上杀敌,其他都是不该杀的。杀祝彪是杀俘,不仅没有必要,也违背基本的战争规则。至于他直抢入扈家庄,杀了扈太公一门老幼,简直是形同禽兽。
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打仗,他根本不知道打仗的目的是什么。在他看来,打仗就是杀人,就是杀人的狂欢:可以肆无忌惮地杀人,可以合法合理地杀人,不受约束地杀人,不受惩罚地杀人。不仅杀对立的一方,甚至,只要是在现场的人,一律都是杀人狂欢的材料。
在江州劫法场,他抡起板斧,一路砍过去,一直砍到江堤上,那儿全是百姓。晁盖大叫制止:“不干百姓的事,休只管伤人!”但是他哪里能听得见?
在沂水县杀掉曹太公等三四十人后,李逵又要追杀旁边看的人,又是朱贵大叫制止:“不干看的人事,休只管伤人!”慌忙拦住,李逵方才住了手。
杀不相干的人,是他的一贯行为。
有一个很沉重的问题,那就是《水浒传》的批注者李贽、金圣叹对梁山好汉的滥杀无辜往往缺乏判断力,尤其是金圣叹。比如,金圣叹在李逵杀曹太公、李鬼老婆、里正、众位猎户、三十来个土兵下面,连续批了五个“杀得好!”
这可以证明我前面说的话:《水浒传》的作者和很多读者,包括金圣叹,都是有严重的心理变态的。
第五个特点:杀得毫不愧疚,毫不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