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劝架被误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某日晚10点,从公园锻炼回来的金某路过一家小店门口时,看到一对青年男女在激烈争吵并互相拉扯,经打听,得知是一对小夫妻因家庭纠纷在吵架。见两人吵得比较凶,金某就上前好言劝解。两人不但不予理睬,还越吵越激烈,就在丈夫拉扯妻子的过程中,因用力过猛,将站在一旁的金某撞倒在地难以起身。围观群众立即拨打120,金某被送往附近医院,被诊断为腰椎骨折。经司法鉴定,金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金某索赔被拒,将青年夫妻起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本案由夫妻俩因家庭琐事争吵引发,他们在公共场合争吵不休,并互相拉扯推搡。热心的金某对双方进行劝解,是善意维护公序良俗的正当行为。然而,在金某试图劝架的过程中,夫妻俩均未保持冷静克制,反而继续争执拉扯误伤金某,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