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离婚后跟谁过,十岁小孩有没有发言权?
【案例】
李某今年十岁,父母因为工作关系两地分居,感情疏远,起诉离婚。为争夺李某的抚养权,父母私下吵得不可开交,在法庭上更是寸步不让。但李某更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他的意见法院会重视吗?
【法律分析】
民法典对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以孩子的年龄划分界限,遵循三个原则:(1)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有恶疾、恶习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存在;(2)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对谁来抚养有分歧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重视孩子想跟谁过的真实意愿。以年龄划分,民法典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同时,也给司法审判机关以明确的审判标准。同时,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孩子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经常生活,感情更亲,是父母争取抚养权的加分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