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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 皇太极争汗位(第2页)

在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乌碣岩之战中,舒尔哈齐在双方接战后仍迟不出战,后褚英与代善的军队打败了乌拉军。努尔哈赤追究此事,怒责舒尔哈齐,令将他属下两名战将常书、纳齐布论死。舒尔哈齐则说:“若杀二将,即杀我也!”努尔哈赤虽作了让步,但此后不再派遣他带兵作战。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努尔哈赤与舒尔哈齐兄弟严重失和。老满文档册里记载:舒尔哈齐战时不肯出力,贪得无厌,常出怨言,因此努尔哈赤责备他。但舒尔哈齐仍不自省,反而策划迁居黑扯木自立。于是努尔哈赤大怒,就没收了他的家产,杀了他的大臣。后舒尔哈齐回来,努尔哈赤又把没收的家产还给了他,可是他依然不满。努尔哈赤再次“夺取”舒尔哈齐的属人、部将及产业。

《爱新觉罗宗谱》云: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舒尔哈齐的长子阿尔通阿、三子扎萨克图因罪被处死。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舒尔哈齐被囚禁死。朝鲜人李民寏《建州闻见录》说舒尔哈齐“有战功,得众心”,被“奴酋所杀”。明人黄石斋《建夷考》记载:“注铁键其户,仅容二穴,通饮食,出便溺。”同年,舒尔哈齐死。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则说:“奴酋忌其弟速儿哈赤兵强,计杀之。”清史学家孟森称:清太祖努尔哈赤“推刃胞弟”“实乃杀之”。

努尔哈赤兄弟发生内讧,骨肉相残,为家门不幸。但这种整合,既强固了建州的力量,也为皇太极嗣位准备了条件。

(二)褚英事件。舒尔哈齐死后,褚英地位日显重要。褚英因居长,屡有军功,被努尔哈赤授命执掌国政。褚英柄政后,因年纪轻,资历浅,心胸褊狭,操之过急,受到“四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和“五大臣”——额亦都、费英东、和何礼、安费扬古、扈尔汉等内外两方面的反对。褚英对这些建州的“柱石”和“元勋”,既缺乏谦恭的态度,又没有笼络的智术。他想趁汗父在世时,逐渐削夺他们的财富和权力,以便巩固自己的储位。这促使“四贝勒”与“五大臣”以内外夹击的策略,共同对付褚英。他们向努尔哈赤奏告褚英:第一,挑唆“四贝勒”与“五大臣”不和;第二,公然声称要索取诸弟财物;第三,曾扬言,我即位后将杀死同我为恶的诸弟与诸大臣。由是,褚英陷于孤立境地。

努尔哈赤感到事态严重。他在权衡长子褚英与“四贝勒”“五大臣”两方力量之后,决定疏离褚英。努尔哈赤下令削夺褚英所领部众与财产,均等地分配给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与皇太极四位弟弟。褚英政争失败后,大为气恼,非但没有自省,反而“意不自得,焚表告天自诉”,于是“乃坐咀咒”父亲和诸弟之罪。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三月二十六日,努尔哈赤命将长子褚英幽禁在高墙之内。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八月二十二日,努尔哈赤经过两年的反复思考,“始下决断,处死长子”。褚英年仅三十六岁。这个事件是父杀子,很不光彩,到乾隆重修《无圈点老档》

(《旧满洲档》《老满文原档》)时,将这段记载删掉。直到1962年在中国台湾地区台中市雾峰北沟故宫博物院地下仓库里发现,1969年台北故宫博物院以《旧满洲档》为书名影印出版,学者看到了上述影印老满文档案的记载,才将其历史真相大白于天下。

(三)大妃事件。天命五年(1620年)三月,后金宫里发生一起大事件,就是小福晋德因泽讦告大妃和代善。《满文老档》记载小福晋德因泽向天命汗告发代善与继母大福晋暧昧关系道:第一,“大福晋曾二次备办饭食,送与大贝勒,大贝勒受而食之。又一次送饭食与四贝勒(皇太极),四贝勒受而未食。”第二,“大福晋一日二三次差人至大贝勒家,如此往来,谅有同谋也!”

第三,“大福晋自身深夜出院亦已二三次之多。”第四,每当诸贝勒大臣在汗的家里宴会、集议国事时,大福晋饰金佩珠、锦缎妆扮,倾视大贝勒,彼此眉来眼去。诸贝勒大臣虽内心不满,因惧怕大贝勒和大福晋而不敢向汗报告。努尔哈赤派扈尔汉、额尔德尼、雅逊和莽阿图四大臣进行调查,后奏报讦告属实。

同时,又查出大福晋在多处藏匿金银财物。

努尔哈赤对大贝勒同大福晋的暧昧关系极为愤慨,但他既不愿加罪于儿子,又不愿家丑外扬,便借口大福晋窃藏金帛,勒令休离(一说后恢复)。或言德因泽告讦之谋出自皇太极。皇太极借大贝勒与大福晋的关系,施一箭双雕之计,既使大福晋被废,又使大贝勒代善声名狼藉,并离间努尔哈赤与代善的父子关系,为他后来夺取汗位作了铺垫。后莽古尔泰将他的生母富察氏衮代杀了。这位大福晋,即大妃,到底是富察氏衮代,还是乌拉那拉氏阿巴亥,并无定论,但是,此后阿敏、莽古尔泰的两蓝旗势力大为削弱,增加了皇太极嗣位的机会。

(四)代善事件。代善祸不单行,除受大妃事件牵连外,同年(天命五年)九月又发生一件大事情。这同代善自己的弱点有关。代善偏爱后妻之子,将好的财产、人口分给后妻所生的幼子,将不好的财产、人口分给前妻所生的次子硕讬。硕讬愤恨不平。代善告硕讬与庶母通奸。硕讬于是与斋桑古(阿敏弟)、莫洛浑夫妇共谋欲叛逃投明。事觉,经审:关于“通奸”——只有喀勒珠一人说“有”,其他人都说“没有”,硕讬说“全系乌有之言,因感到自己被诬。”所以,硕讬之被诬和喀勒珠之伪证昭然若揭。

关于“叛逃”——莫洛浑夫妇承认“确有此事”;硕讬则咬定说“绝无此事”。

努尔哈赤叱责代善说:“汝妻的阴谋使喀勒珠出自其口,你便上了这般中伤话的当。硕讬是你的亲生儿子,如果听信你妻的花言巧语而残杀亲子,诸弟还在啊!你又想用什么法子对付诸弟?因为妻的唆使便想除掉亲子与诸弟,像你这种人如何够资格当一国之君!”于是,努尔哈赤命杀死莫洛浑夫妇等人,而不杀硕讬。但代善要杀死硕讬,努尔哈赤不允,命将其幽禁。代善听信后妻谗言,先后五六次跪请父汗诛杀硕讬,并要求将硕讬交给自己亲手杀之。

努尔哈赤坚决不允其请,并下令尽夺代善已得的权位和所领的臣民,让代善及其妻一无所有地过活。

尽失财产、名位的代善请求手刃其妻,努尔哈赤不许。努尔哈赤集合众人,当众释放硕讬,命将喀勒珠缚绑于柱,让硕讬凌迟杀之。九月二十八日,代善亲自杀妻后,到汗父处请罪:“我已除掉妻了!”

这件事情说明代善在处理家事与国事上,都缺乏公平与情理,也缺乏胸怀与情怀。此后代善同汗父及其弟皇太极的矛盾日渐加深。

(五)阿巴亥事件。天命十一年(1626年)七月,努尔哈赤患病,到汤泉浴疗。八月,病危,乘船由太子河返还沈阳。努尔哈赤召大妃阿巴亥出来迎接。十一日,大妃到了叆鸡堡,努尔哈赤死。大妃阿巴亥殉葬,遗留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实录》记载,当时大妃不欲殉死,诸王大臣秉持遗命,逼令殉葬。有学者认为:这是史官的曲笔,因为愿殉被许,是妻妾的最高名誉,而认为乌拉那拉氏不愿殉死,这不过是削弱其三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地位的宣传手段而已。

以上五大事件,时间跨度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努尔哈赤兄弟失和,到天命十一年即天启六年(1626年)努尔哈赤死,时间长达十九年。

在上述事件中,怎样看待皇太极嗣位的争议呢?说皇太极继位是“正取”,理由是——舒尔哈齐、褚英死后,大贝勒代善在天命五年(1620年)大妃事件和代善事件后,其威信、权力、地位、军力、财富大为降低,丧失争夺嗣位的优势;二贝勒阿敏在舒尔哈齐与大妃事件中,受到了沉重打击,也完全丧失了争夺嗣位的力量;三贝勒莽古尔泰,亲手杀死生母,其镶蓝旗受挫,更失去争夺嗣位的条件。虽然,努尔哈赤生前不曾指定继嗣者,但是他先后清除了舒尔哈齐、褚英,使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丧失威信,实际上为皇太极继位扫清了障碍。《清史稿·代善传》记载,“太祖崩,岳讬与其弟萨哈璘告代善,请奉太宗嗣位。代善曰:‘是吾心也!’告诸贝勒定策。太宗辞让再三,代善等请益坚,乃即位。”(《清史稿·代善传》卷二一六)所以,皇太极继承嗣位,已经是“瓜熟蒂落”。

有人说皇太极继位是“夺取”,理由是——皇太极借着德因泽告讦而打击诸兄贝勒,又借着阿巴亥事件逼大妃殉葬,使多尔衮和多铎失去母亲呵护,也就失去了嗣位的可能。

因此,皇太极的继位,系“正取”或系“夺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若予确证,尚需史料。

清初的宫廷斗争,不可谓不激烈,不可谓不残酷!在这些宫廷斗争中,出现了一幅幅黑暗、残暴的画面。努尔哈赤的家族,父杀子、子弑母、夫杀妻、弟杀兄、叔杀侄,甚至诸子合伙逼迫庶母阿巴亥殉葬——撇下可怜的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这些斗争产生了哪些历史影响?有哪些历史经验?

第一,争取实现人合。我在《正说清朝十二帝》一书中说过:努尔哈赤事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四合”,即天合、地合、人合、己合。“天合”主要是指天时,“地合”主要是指地利,“己合”主要是指自己生理平衡和心理平衡,而“人合”的“合”字怎样解释?“合”字与“分”字相对,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和合”“协合”,如《诗·小雅·棠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二是“聚合”“整合”,如《左传》:“宋襄公欲合诸侯”;《论语·宪问》:“桓公九合诸侯”。人与事的合,因为万物都处于对立统一之中,其统一的合,主要表现为“和合”;其对立的合,主要表现为“整合”;通过“整合”,达到新的“和合”。对人对事,不仅要看到统一的“和合”,更要看到对立的“整合”。将对立的双方整合到一起,才会形成更大的统一的力量。从上面的五个事件中,可以看出努尔哈赤位下的四股政治势力——代善、阿敏和莽古尔泰、多尔衮和多铎、皇太极,是怎样整合到一起的:褚英事件后,其部民、财产进行了一次重新分配,随之设立八旗制度,建立后金政权。爱新觉罗贵族没有涣散,而是更加团聚。后金的事业出现一个崭新的、蓬勃的局面。大妃事件和代善事件后,富察氏衮代死,衮代生前抚养的阿敏、衮代的儿子莽古尔泰两人受到沉重打击,蓝旗力量削弱,代善红旗力量也被削弱。当然最后的得益者是皇太极。清初领导集团内部虽有多次危机,但因经过多次整合,而没有发生大的分裂。如果清初领导集团内部发生大的分裂,就不可能迁鼎北京,也不可能入主中原。

第二,激活内原动力。代善事件使代善遭到沉重的打击,从此失去争夺嗣位的可能。代善虐待前妻之子,又杀死后妻,结果前妻之子岳讬与后妻之子萨哈璘都对代善不满而投向皇太极。所以,努尔哈赤死后,岳讬和萨哈璘最先向代善提出让皇太极登大位,代善只好同意。当然,代善事件最后的得益者是皇太极。天命五年(1620年)经过两次大的整合,后金力量空前团结、空前强大。第二年,努尔哈赤率领八旗军进兵辽河流域,占领沈阳,攻占辽阳,结束了明朝在辽东的统治。在自己弱小的情势下,不断地激活内部的潜力,应当说这是满族兴起的一个内部原动力。通过整合,四股政治势力中的三股——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和三贝勒莽古尔泰以及多尔衮和多铎,都丧失了继承汗位的条件,天命汗努尔哈赤身后的权力向皇太极聚集。

第三,实行优胜劣汰。努尔哈赤嗣位的候选者——佟佳系的代善,富察系的阿敏、莽古尔泰,叶赫那拉系的皇太极四人,在天命五年(1620年)发生了势力关系的大变动。在整合中通过公平而残酷的斗争,优胜劣汰,强中选强。如第一回合褚英事件中褚英被淘汰,第二回合大妃事件中莽古尔泰和阿敏处于劣势,第三回合代善事件中代善被淘汰,第四回合阿巴亥事件的结果是阿巴亥殉葬,她的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只能依靠皇太极。当然,最后的得益者还是皇太极。随后,出现了一个皇太极时代。清初宫廷势力整合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皇太极顺利地登上了后金大汗的宝座。

第四,改变继位祖制。天命七年(1622年)三月,努尔哈赤召集八子,讨论汗位继嗣问题。天命汗努尔哈赤建立了汗位选举与罢免的八王共议制度,就是“贵族公推制”。

这个制度在努尔哈赤与皇太极身后实行了两次。从顺治朝开始皇位继承改变为“皇帝遗命制”,雍正朝实行“秘密立储制”,同治朝则改为“懿旨定储制”。清入关后十朝的皇位继承制,都不利于竞争,也不利于选优。这是后来清朝衰败的一个重要内在原因。

第五,同明后期相比。明朝皇位继承实行嫡长制,明晚期的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都是围绕嫡长子继承制发生的,而不是优胜劣汰。因之,明衰落、清崛兴,皇位继承制度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总之,清初满洲经过二十年的碰撞、选择与整合,满洲贵族领导集团逐渐实现“人合”,不断选优劣汰(皇太极和多尔衮是努尔哈赤十六个儿子中最优秀的两位),经常激活内原动力——这是清朝崛兴的一个重要内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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