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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暮色滨城(第3页)

二杠子自幼跟随名师习练螳螂拳,他的师父就是滨城大掌柜林敬轩的同门师兄。所以,二杠子尊称林敬轩为师叔;而林敬轩本人也确实是一位实打实的螳螂拳高手。

前几年,二杠子的师父得了一场重病,不治身亡。打那时候开始,二杠子便和他的几个师弟一起转投到师叔门下,追随林敬轩学习武艺。二杠子自幼身子骨结实,生得虎背熊腰,天生就是块练武的好材料,而且人机灵,又肯吃苦,不多久就成了“跤场子”里小有名气的拳师。

早些年,滨城周边经常闹匪患,为了防匪,成立了护城保民的民团。二杠子因为武艺高强,又有声名显赫的师叔林敬轩保荐,年纪轻轻的就成了民团的“团总”。虽然只是个负责兵勇操练的拳师,好歹也算是吃上了官粮。

再后来,世道越来越不太平,外面的军阀开始了混战,周边又是匪患横行,滨城的民团在几次扩编之后,队伍逐渐壮大了起来。目前已经有了三四百人的规模。民团也改名为“治安团”,二杠子由此从“团总”变成了“团长”。

军阀间的混战还没消停,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家又出了大事:日本人炸死了东北的张大帅,把整个东四省(黑龙江、奉天、吉林、热河)给占了。听说东四省比“小日本子国”还要大,那可是不小的一块地盘儿啊。

就在一个月前,前方传来了坏消息,前线吃紧,国军节节败退,日本人的军队正步步逼近滨城。一时之间,滨城百姓人心惶惶。

国军的两个整编旅退守到了滨城,驻防在滨城城外,大挖工事壕沟,要在此“痛击倭寇,死守滨城,誓与滨城共存亡”。大家都知道,这将是一场破釜沉舟的血战。因为到了滨城,国军已经退无可退,前面是穷凶极恶的日本人,身后……全是大海啊!

二杠子的治安团也不含糊,保家卫国、匹夫有责,弟兄们一个个摩拳擦掌,铆足了劲要与国军弟兄们并肩作战,痛击日寇。从获知战事将起的那天开始,二杠子就加紧了对治安团操练,他甚至专门邀请师叔林敬轩来到“跤场子”,检阅了他的治安团。

检阅归来,林敬轩激动之余有些心酸。在他眼里,治安团的武器太寒碜了,全团四百多号人,却只有三十多条快枪,还有一部分鸟铳和土炮,绝大多数兵勇手里拿的竟然还是大刀、长矛和梭镖——这样的武器怎能上阵杀敌?

老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林敬轩当即以滨城商会的名义发起了一场募捐,他自己更是慷慨解囊,捐出了二十根足金的“黄条子”。

有钱好办事,在驻防国军弟兄的关照下,治安团鸟枪换炮,更新了装备。

尽管手里的武器依旧不能与装备精良的国军弟兄相比,但算上原来的鸟铳和土炮,好歹也算人手一条枪了。装备一新的治安团将士精神抖擞,气势恢宏,迫不及待地要与来犯的倭寇决一死战。

可谁曾想到,面对倭兵压境,国军两个整编王牌旅再加上滨城的治安团,几千人的队伍竟一弹未放,连声枪响都没有听到,就把滨城拱手让给了日本人。

这让林敬轩如何咽得下这口恶气!

林府小少爷林逸飞悻悻地回到自己居住的侧院,一想起刚才的事情他就来气。昨天和几个狐朋狗友都已经约好了,今天中午先到鲁香园海吃一顿,下午再一起到茶园子听相声去。据说茶园子刚从天津卫来了两个说相声的,满口的荤段子听来煞是过瘾。林逸飞正欲前去一饱耳福,谁料到,也不知哪个丧门星惹到了老爷子,害得自己也受到了牵连,平白无故挨了一顿骂不说,还被禁了足。

林逸飞今年刚好二十岁,是府里的二少爷,他还有一个比他年长五岁同父异母的哥哥林逸鹏。林逸鹏是林府的长房大太太所生,而林逸飞的生母则是林敬轩的二姨太。

除了林逸鹏的母亲和林逸飞的母亲,林敬轩几年前又娶了一个品貌绝佳的三姨太。三姨太原本是个唱青衣的戏子,艺名小翠仙,在伶界也算小有名气,被看戏的林敬轩相中娶了回来。自从嫁入林府,小翠仙表现得甚是贤惠,对两个“姐姐”恭敬有加,三个女人相处起来算得上是一团和气。

林逸鹏、林逸飞自幼随父习武,两个小子天资聪慧,在武学方面也算学有所成。说起长子林逸鹏,林敬轩甚为满意,逸鹏人长得相貌堂堂,武功好,学问也好,参加乡试也名列前茅。到省城读了两年高级学府,他自己报名考上了军校,如今刚满二十五岁,便已经是国军韩大帅麾下的少校参谋了。滨城人谈及林敬轩的这个长子无不竖起大拇指:虎父无犬子,后生可畏,真是前途无量啊!

可提起林府小少爷林逸飞,周围熟悉他的人无不摇头叹息,恨得直磨后槽牙:“那根本就不是个玩意儿,简直就是个转世的魔王!”林敬轩更是捶胸顿足,叹息此子“朽木不可雕也”。

林逸飞也确实太不让人省心了,唯一能说得过去的,就是这小子天生有悟性,武功练得不错。同样一套拳法,大哥林逸鹏认真揣摩两遍就能学会,对此,林敬轩已经很满意了;可林逸飞只在一旁心不在焉地瞅一遍,就能练得有模有样,这让林敬轩大为惊奇。

如果再要找点林逸飞的其他优点,那就是这小子长得比他哥哥还要帅,浑身透着机灵。可是很遗憾,他的机灵劲儿全用在不务正业上了,书读得一塌糊涂,偷鸡摸狗倒是样样精通。林敬轩屡屡痛下决心要对此子从严管教,却又力不从心,因为全家人都护着林逸飞,尤其是大太太。

大太太比林敬轩年长三岁,是父母在他十六岁时娶进门的。林敬轩对这位温婉贤良的大太太十分敬重,一直尊称她为“大姐”,不敢有丝毫冒犯。

而大太太对林逸飞的疼爱甚至超过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林逸鹏,简直到了溺爱的地步。

小时候,林逸飞每次闯了祸,先想到的不是去找他的生母,而是撒腿就往大太太房里跑。一进门就扎进大太太怀里,没命地哭喊:“大妈快救救小飞啊,林敬轩要杀人了!”

每到这时,大太太都会忍着笑环抱住林逸飞,柔声柔气地安慰:“小飞不怕,有大妈在呢,谁也别想动我们小飞一根指头。”

望着房内亲密的母子相依,林敬轩总在屋外气得跺脚:“大姐,您总这么惯着他,迟早是要惯出毛病的!”

大太太却不管这些,总是不愠不火地回话:“满家就数着他小,我不惯着他惯谁?敬轩你就放心吧,咱家小飞的心可善着呢,惯不坏。”

以前,林逸飞最听大哥林逸鹏的话,是典型的“大哥跟屁虫”,对大哥言听计从。有了大哥的管束,他的那些淘气行为有所收敛。可林逸飞十一岁那年,大哥到省城读书去了,这下子林逸飞没了缰绳,身后又有大太太护着,于是张牙舞爪到了有恃无恐的地步。

那一年,林逸飞也不知在哪里看到别人“斗虫”(斗蛐蛐),一下子就着了迷,书也不读了,抱着个蛐蛐罐一瞅就是一整天。林敬轩实在忍无可忍,抢过林逸飞的蛐蛐罐摔了个粉碎,把他最心爱的“虎头大将军”当场摔断了腿。这下子把林逸飞心疼得一塌糊涂,哭得呼天喊地。当天夜里,林逸飞抹着眼泪去了林敬轩的书房,“大义凛然”地通知父亲:“算了,人死不能复生,我的‘大将军’也不用你赔了,回头你给大妈买个新簪子吧。”

簪子?簪子跟蛐蛐有什么关系?细问之下林敬轩才知道,原来那只被摔残的蛐蛐竟然是林逸飞骗了大太太的金簪子出去换的。怒火中烧的林敬轩当即反锁了房门,给了这个逆子一顿酣畅淋漓的暴揍。那天夜里,林逸飞杀猪般的哭嚎至今仍让林府上下记忆犹新。

后来长大一点了,林敬轩按照培养大儿子的路数,将林逸飞也送到了省城。可刚送去一年多,世道乱了,林敬轩几乎每天都能从报纸上看到省城学生“罢课”“游行”“示威”“请愿”……他就纳闷了,这些学生不好好念书,这是要发疯还是咋的?为了小儿子的安全,林敬轩无奈之下,又把林逸飞召回了滨城。既然书读不成,那就跟着学做生意吧。

可谁能管得住林逸飞啊,稍不注意他就溜出去玩了。跟着账房学了半个月理账,捉回来一问,他连算盘珠子有几颗都不知道。看着吊儿郎当的小儿子,林敬轩气不打一处来:“孽障!你如果能赶上你哥哥一半,我就是死也瞑目了!”

林逸飞却一脸的不服气:“我怎么了,你干吗总是看我不顺眼!你这是偏见,懂吗?我也想学我大哥去当兵,你咋不让我去?”

林敬轩有自己的打算,大儿子成体统、稳重,走到哪里他都放心,可这个小儿子行吗?再说,已经有一个儿子为国效力了,他怎么再舍得让小儿子也离开自己?况且林府偌大的家业,总要留个儿子在身边帮着打理。

恨铁不成钢啊!林敬轩指着小儿子的鼻子骂道:“你也想跟你大哥比?

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你大哥到了军队那是将才,你行吗?你去了顶多算一堆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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