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医闹”不可取,依法维权方得行
郭小柱很爱喝酒,他母亲常说他“早晚要喝出事来的”,这话不久就应验了。这天郭小柱约上三五好友组酒局,却因饮酒过量被送进了当地医院抢救室,再也没醒过来。
郭小柱的父亲郭永昌见儿子在医院死了,认为是医院把自己儿子医死的,就将郭小柱的尸体停放在医院的观察室内,然后与郭小柱的大伯郭永繁一起,叫上邻居、亲友50余人来到医院,滞留在医院的观察室、输液室、大厅等处。当晚,郭小柱的二伯郭永荣煽动大家阻止公安人员执行公务。
第二日上午,郭永繁、郭永荣、郭永昌等人为给医院和政府施加更大压力,叫来更多人到医院,让人用输液座椅堵住走道、拍摄视频在网络上发布。为造出更大声势和影响,郭永繁与郭永昌商议,携带煤气罐、汽油等危险品来到门诊楼。当晚,郭永昌再次让郭永荣叫来更多人到医院。公安人员要求郭永昌等人将煤气罐、汽油等危险品运走,郭永繁煽动人继续在医院闹事,拒不运走煤气罐、汽油等危险品。
第三日上午,郭永繁、郭永荣、郭永昌等人采取封堵医院门诊楼大门、输液室、观察室、过道,辱骂、冲撞、投掷汽油瓶、向自己身上浇汽油欲自焚等方式,阻碍公安人员正常执行公务。
因本次事件致医院门诊楼部分门窗、玻璃、输液座椅、监控设备等物品被损坏,维修费用共计7。877万元,重新购置输液座椅56张(价值共计5。483万元)。
公安机关以郭永昌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侦查。后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永昌、郭永繁、郭永荣聚众扰乱医院医疗秩序,情节严重,致使该院医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郭永昌、郭永繁系首要分子,郭永荣系积极参加者,均应依法惩处。最终判处郭永昌、郭永繁分别有期徒刑3年,郭永荣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患者医治无效死亡,悲痛者莫过于亲属。患者亲属如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处置有分歧意见,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违规停尸、聚众围堵、损毁财物、妨害公务等行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表达不满。
“医闹”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1228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案例中,患者因饮酒过量救治无效死亡,亲属纠集多人连续三天在医院聚众闹事,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人民法院依法对“医闹”者判处有期徒刑,体现了对此类犯罪的严惩。
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一方应当采用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及时复印收集就诊病历资料、申请封存病历资料,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主动与医方积极沟通、交流,必要时可向卫生行政部门合理反映情况,提出诉求,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千万不能当“医闹”。否则就会像案例中的郭永昌等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没能维护,还落个被判刑的下场。
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