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袭警,严惩
2020年2月5日,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社区宣传要求大家居家隔离,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以维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居家10多天的唐大强实在待不住了,迫不及待地想出去放放风。
上午10点钟,当他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要求他佩戴口罩,他却开始骂起来:“戴锤子口罩!到处都买不到口罩,拿什么来戴!”工作人员要给他测试体温,他又骂道:“老子又不发烧,测什么体温!”
唐大强既不戴口罩,又不测体温,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就不准他出去。他就又打又骂,闹得不可开交。工作人员只好报警。警察到后,唐大强仍不收敛,完全不配合警察现场处置。在警察给他讲道理的时候,他不仅不听,还冲上去跟警察争吵,并将执法警察的口罩扯下来,抓伤了警察的面部。警察随即将唐大强控制。
2月19日,法院审理认为,唐大强以暴力方法阻碍警察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唐大强是初犯,坦白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唐大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力袭击警察,应当从重处罚。最终判决:唐大强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案例中的唐大强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不听劝导,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定罪,受到了法律的严罚。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将从重处罚。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或者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都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都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也要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人民群众要遵纪守法,在全社会树立“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的良好法治环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更应该遵纪守法,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对人民警察履行特殊职务予以保护、理解、支持。
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