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劳动者就不要与之签订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协商约定哪些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所以,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以下条款:(1)试用期;
(2)培训;
(3)保守商业秘密;
(4)补充保险;
(5)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在劳动合同中有“工伤自理”“工伤概不负责”“伤残由个人负责”等所谓生死合同条款,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如果单位在签订的协议中“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劳动者应拒绝签订有这类条款的合同。如果已签订,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确认这种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三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终止日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为合同期限,也是有固定期限的一种特殊形式。
(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但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终止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完善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规定了特殊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的;2008年1月1日起,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制合同,如果劳动者违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