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情形说明
1
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
条情形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
提出解除协议的
与劳动法的规定比较,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在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3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
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作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4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
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
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
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
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
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
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
(1)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续表
序号情形说明
6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