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让她觉得,她确实爱上了霍去病的,是漠北之战。
那个时候她们刚刚成婚不久,陛下命卫青、霍去病各率骑兵5万,再加上步兵,分别从定襄和代郡出发,深入漠北,寻歼匈奴主力。
宓姮当时就跟在他身边,北进了两千多里,其间一切都正常,就是霍去病走到哪里,就胜哪里,一直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
在狼居胥山祭天封礼,在姑衍山祭地禅礼。
此时的霍去病不过二十出头,意气风发,战无不胜,踩着匈奴人的精神图腾,身边是视他为神明的将士,和一眼就喜欢上的爱人。
敌人的惶恐和害怕,更是给少年意气增光添彩的调味品,没人会不爱这个时候的霍去病。
宓姮站在那里,就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她爱他意气风发,毫无畏惧。
爱他如同永不熄灭的火焰,可以燃尽一切阻碍。
爱他在意她每一个微妙的感受,和所有不经意的话语。
她终于明白了。
她爱他。
那个为她深夜抓兔子的固执少年打动了她,意气风发,锐不可当的将军,彻底点燃了这份爱意。
宓姮转过头,静静的看着霍去病。
他畅快大笑,在仪式结束后,亲自牵起宓姮的手,带她从上方向下俯瞰。
他豪迈,他自信,他眉眼张扬。
但这一切都源自于他的实力,源于他的天赋,认识他的人。除了敬佩和向往以外,竟是生不出半点嫉妒的心理。
“看!”
霍去病的声音带着未尽的豪迈,迫不及待的邀请她看这世间最壮阔的风景,把此刻的情感全部分享给爱人。
“总有一天,我会踏破匈奴王庭,让他们彻底臣服,再也不能侵我汉土。”
宓姮站在那里,静静的俯瞰山下,耳边传来将士们如同海啸般的欢呼声。
他们的声音很大,很杂乱,但宓姮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
她很激动,此刻的豪气催促着她也做些什么。但她只是一个参与者,所有的决策都是霍去病的功劳,现在她就如同所有人一样,只是跟随着他。
她无比确信,她本身就没有天赋,即便能够跟着霍去病赚军功,这也不是她想要的。
就算是日后可能被封侯,那又如何呢。
如果她想要的只是这些,那她根本不必跟着霍去病一起来,她只需要嫁给他,然后凭借他的军功一次又一次的被封赏。
这不是她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