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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浪(第1页)

陆霄一个人在街上游逛。走到华林道的时候,居然看到浓烟下面,石棚架子底下有头死牛,呆呆地堆作一滩肉在地上,没有腐烂。他甩开腿脚就奔过去,撕开身上的布片去兜那肉。

咧开嘴巴笑,心里感叹,还好身上带着陆鹤留给他的鱼鳞白月宝刀:半条手臂长的一柄,平时带在身上光彩照人,脱了鞘更加威风——削铁如泥。

饥饿了两天一夜,终于有肉送上门来。陆霄整个人扑在死牛身上,剐动红白条肉,像个摩拳擦掌的大动物。红头胀脸,正在大喜当中,刀忽绞在了一排骨头当间。转动胳膊,沾沾黏黏,像是戳进了一团破絮。

陆霄兜头打了个寒噤。他机灵极了,赶忙停下动作,把鼻子往前一凑。

一股极浓烈的臭气直钻入鼻腔。

心中大惊。陆霄瞪圆了眼睛一屁股向后坐下去,一串黑蝇轰然散开,就看见那牛腹的骨头架子底下有东西涌动,唔噜唔噜的,几乎探出一排柔软的白头。牛自己也有话说,眼珠子翻出来,白白地盯着他看。

男孩摇了摇脑袋,心中恍然大悟,原来牛和人的命运有所不同:人的身体是从外往里烂的,牛却是从里往外烂。

他头也不回起身走了,预备还是去有人家的房子讨点谷物来吃。

*

陆霄的爹有一个穿一条裤子的同僚:本朝的羽林郎将相云结。

鬼侯人攻陷长安那天,三更半夜,陆鹤同这个同僚正在一起吃饭。“胡人正在宫里杀人!”忽然一个冒失的小兵跑进来嚷道。

杯盘一摔,两个人心思立即火热起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陆鹤率先攥起拳头,相云结上前一把攥住,汗津津手心。转瞬之间,两个人就拿了个大主意。

“我去。”

“不,我去。我惯使刀。”

陆鹤揣了一把银刀,默不作声地出去,默不作声地上了马,默不作声地穿过夜色,默不作声地破门而入,捅死了开城投降的龙骧将军方奭。相云结则拿了令牌,接引出陆鹤的六千军,并号召万余百姓,出城向南退守。

浩浩汤汤渡过了河。数日之内,陆家和相家更做得大。

日出东山,陆鹤与相云结骑着高头大马两相会和,意气风发,一个是长安的英雄、一个是百姓的救星。军民人等都远远磕头,知道自己有幸跟着陆将军逃脱,比之城内十万草芥,更是生路宽广,前程光明。

相云结忙前忙后,张罗着喝一盏酒。军中人人喜气洋洋,只有一个地方透出惨淡空气。——是陆将军自己的营帐。

消息是几个百姓传来的。听见的人都吓坏了,嗡嗡围绕着陆氏军帐,直着脖子,提心吊胆。隔着厚帐子也看得清,屋里升起一团火。女人高声哭喊,各种器具、兵械依次投掷在陆将军身上。

“谁能够比得上将军您,如此公义!”

砰砰磅磅,声势浩大。相云结慌忙从妻子身上爬下来,胡乱穿戴,踩着一只靴子快步赶去。他先上前驱散了围观的人,才隔着帘子问:

“怎么了?”

“是我对不起他……”帐里传来含糊的一声。良久之后,陆鹤掀了帘子出来,脸上是是眼泪、伤口和颓败的神色。

“陆霄不见了。我们走的时候太急,没有照看好他。”

相云结相当同情地屏住了呼吸。

回营帐披了衣服出来,相云结含了一口酒,再也没有离开。只是坐在后面看着,看陆鹤在河边坐了一夜,听着水声。

*

距离陆鹤和陶章把他丢在乾坤道上已经四十三天了。陆霄白天夜里饿得发慌,只好吃动物尚未腐烂的边角、虫子和树皮,略略果腹。

他的心里堵得难过,每天掰着指头算日子,盼着爹娘哪一天想起来儿子还滞留在长安城,赶一队人马来接他回去。

照理,黄沙蔽日,血气蒸天,好人家的子弟哪一个也不会形单影只上街走动。只是陆霄仗着自己与众不同——他比同龄的孩子长得高大,四肢又瘦又长;腰际又有好兵器,所以格外把自己高看几分。

他紧紧腰上三圈布带,从石棚架子里钻出来,甩开步子继续往前迈进。

更何况也没有别的办法。陆霄是这样的人:虽然怕长毛胡子明火执仗,更怕肚子饿瘪了。

*

从晌午行至天擦黑,陆霄靠一双脚走到了长安郊。一路十室九空,一粒蒸豆也未讨得。他甩掉一头汗珠,只按着肚子闹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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