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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0(第6页)

因为能赚钱,吃得好,也比其他乞儿身体壮实些,却从来不欺负弱小。就他那个体格,手脚又麻利,明明能够抢到羽绒自己赚钱,那可比去干杂活打黑工赚钱多了,廖大却没抢捡羽绒的活。

这孩子还是小乞儿们的老大,只准那些年纪很小连当黑工都当不了的小孩儿去捡羽绒,而且还不准其他年纪大的孩子抢。

沅宁先前就觉得奇怪,捡羽绒的小乞儿们怎么没有因为争夺地盘打起来,还每次都挺有礼貌,原来是背后的乞儿头头镇着呢。

后面观察了一阵,觉得廖大这孩子挺踏实能干的,就给收编到小卖部工作了。

小乞儿出身的有小乞儿出身的好处,情报网很宽,而且擅长和同类的人打交道,以至于小偷小摸的都不敢往小卖部凑,偷点什么东西不出半天就能给抓到。

更重要的是,沅宁还需要廖大到处给他收羽绒呢。

虽然把廖大让出去沅宁有些舍不得,但为了张紫苏,他还是愿意割爱的。

“廖大不错,人踏实,也重情义。”张紫苏在店里的时间多,对于店里的人也更熟悉,自然是知道廖大的,“但你店里要用人,少不得他。”

廖大在小卖部的作用远比表面上看起来的大多了,他爹找徒弟还能再选,但廖大却是很难有人替代。

沅宁觉得没关系,但张紫苏坚持不让。

“那好吧,我再想想……”沅宁语气虽然有些遗憾,但又忍不住开心。

紫苏哥事事都优先为他考虑,他当然高兴啦!

“其实我更倾向于找村里的人。”沅宁给张家父子分析,“而且,年纪太小的,还要养几年才能干活。”

虽然杀猪的时候,主人家也会找人来帮忙按猪,但杀主宰肉也是个体力活,就算张紫苏一个哥儿能干下来,张紫苏那力气,也不是普通哥儿能比的呀。

“张伯伯你的腰不好,紫苏哥这边也腾不开手,还是要找个尽快能上手的接替最合适。”

沅宁说的,张屠户何尝不知道,他只是怕找的徒弟年纪大了,养不熟!

“听里正伯伯说,最近村里来了不少投靠亲戚的?”沅宁一摸下巴,便又想起来这事儿。

百溪村如今可是炙手可热的富贵村,但凡能沾上点关系的,都想过来分一杯羹,有女子哥儿的,就把女子哥儿嫁过来,家里孩子多的,也提着礼上门想把多的孩子寄养过来。

“正好我也想回村里一趟看看。”说走就走,沅宁吩咐二丫照看店里,就跟着张家父子一起回村去了。

张紫苏在他开小卖部的期间说帮忙就帮忙,有时候甚至会放下自己手里的活来帮衬他,沅宁是绝对要对这件事上心的。

驴车晃晃悠悠进了村,沅宁先是回家了一趟,跟大哥大嫂说了一句晚上回来吃饭——

县城的宅子装修好了,沅宁就把一家人接过去住,然后让大哥过来监工,将村里的屋子,除了他和方衍年住的两间砖房和前院的水泥地,全部拆了重新建。

大哥大嫂在村里监工,住沅宁的房间,沅宁回来,晚上就睡书房。

和哥嫂打完招呼,沅宁又跟张家父子一起去了里正那儿,了解了情况。

今年开春之后,陆陆续续都有人搬到村里来,想在这边安顿。

若是在村子里有亲戚的,就先住亲戚家,亲戚家住不下的,也可以到村子修的公屋住。

这些人多是家里人口多地不够分的,如今朝廷安定已久,不像当年只要落户就能分地基分荒地,如今落户只给分地基,一丁一分地,换成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成年男子能够分六十六平方米的地来修房屋自己住。

至于荒地,那就得花钱买了,否则人人都能分到地,村尾也不会有那么多佃户给别人家种田谋生。

男子弱冠成丁,也就是二十岁就算成年男丁了,每年不仅要交丁税,未婚的还得交算赋,也就是单身税,家里养不起,又分不起家,自然就想把人赶出来。

但大玄的人口流动可不像方衍年那个时代那般容易,得要原本居住的村里邻居互保,还得写申请,才能移居。

这些人暂住在村子里,还都是“半黑户”,不算彻底的黑户,是因为百溪村不收,他们还能回原本的家里。

至于为什么没急着落户,百溪村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想来落户的人要先在村子里住一段时间,若是品性过得去,里正才会给人开文书,这些人再拿回老家去开保结书,之后去县衙登记,才能正式落户。

这还是情况好的。

情况差些的,就是在村里没亲戚,纯粹听到百溪村不错,想来定居的。

对于这些人,百溪村可就没公屋给他们住的,他们只能自己在村尾找烂屋先住着,例如刘大牛两口子,一开始就是这样,在村尾住久了,渐渐融入了村子,才给落的户。

毕竟,村尾到村子里远,而且住的多是佃户,家里穷得叮当响,也不怕被偷。

沅宁帮张屠户选徒弟,自然还是优先在公屋里住的人那挑。

若是村里有亲戚照应,能住亲戚家的,说明条件不会太差。

而住公屋的,有可能就是被家里人厌弃的,说一句弃子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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