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脚踩在霍举子的腿上,狂笑着骂道:“早就跟你说过了,你们房州这种粗鄙之地出来的人是中不了进士的。”
霍举子梗着脖子,想抬头却被死死压着,憋得满面通红。
宝珠惊讶道:“这人谁啊?光天化日的,又在京城,怎么还能随意打人呢?”
任知宜望向外面,围观之人大多是各地来京赴考的举子,看到此人羞辱霍举子,却都退避三舍,假作不见,可见此人有些来历。
宝珠义愤填膺道:“这算什么读书人啊?霍举子平日里行事可比他们斯文知礼多了。”
任知宜叹道:“不要多事。我们初到京城,自顾尚且不能,如何管得了别人的是非。”
接着,放下帷帘,吩咐车夫绕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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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的博文斋只是一间小小的书坊,因为陆三爷善于结交权贵名士,后来博文斋渐渐成为兆京文人雅士的会聚之所。
正可谓,“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
任知宜细细打量着博文斋门前的进出之人,皆衣着华美,非富即贵。
宝珠掩着嘴,小声问道:“小姐让我带陆三爷去刘府找你,是不是为了借刘府的势?”
任知宜但笑不语。
被下人引至博文斋的后院,满院绿柳,清沁雅致。屋内几案上果品、茶水一应俱全,足见博文斋的待客之道。
任知宜坐定,将三支毫笔铺于一绢丝帕之上。
“三爷,觉得东西如何?”
彤管通体美玉,莹白润滑,最难得的却是笔毫。
毫尖黑紫,不见一丝杂色,执笔而握,毫似锥尖,挥利如刀,乃是紫毫笔中的极品。
陆三爷眯着一双细眼,露出满意的笑容,“甚好,甚好。不过,这好东西,姑娘是从哪儿弄来的?”
任知宜蹙眉,“三爷信不过我?”
陆三爷啜了口茶,“陆某做生意一向谨慎,不知道来历,总归是心里不踏实。”
“倒也没什么特别。”任知宜眼波流转,“我找了灵州最有名的养兔人,许以重金,给了他十只初生山兔。每日只喂最青翠的绿竹叶,只饮最清甜的甘泉水,然后让这些山兔在灵州广袤林间肆意奔跑。”
任知宜悠悠叹道:“可惜啊,生生养了五年,才得到这一点点紫毫。”
灵州多山野峻岭,不宜种植五谷,却是山间野兽的绝佳栖居之地。
紫毫笔乃是取山兔项背之上最尖利的一簇制成,极其稀有,所以为文人墨客所喜爱。
“姑娘好心思。”陆三爷由衷赞叹道。
任知宜轻笑,“现在,三爷可以谈生意了吧。”
“姑娘开的价……”,陆三爷缓缓笑道:“有些高了。”
“嗳!你这人!”宝珠气呼呼道:“之前说好的,怎么出尔反尔?”
“在商言商。”陆三爷气定神闲道:“你这东西,一般人根本要不起!只有我这博文斋。”
博文斋不差这一单买卖,可是任知宜不同,她急需要钱财。
陆三爷赌得就是,她没有门路。
市面上的三七毫大约五百两,这种十成紫毫少说也能卖到一千五百两以上,不过……
任知宜沉吟片刻,“不如这样,我将这三支紫毫笔放于博文斋代卖,不管最终卖到什么价格,三爷都可得三成。”
陆三爷有些意外,“姑娘为何这么笃定,一定能卖得出去?”